第346章 大行动!(2 / 2)

朝阳警事 卓牧闲 1271 字 1个月前

冯局满意的点点头,一边示意他坐下,一边转身道:“义昌同志,说说你看法?”

“冯局,您是说9.18案?”

“嗯。”

韩朝阳刚才虽然只是汇报“两个”案子的最新进展,没提专案组现在在干什么,但通过眼前这架势何义昌已猜出几位局领导这是打算要截高新区分局的胡,强忍着笑说:“报告冯局,在三名命案嫌疑人组织的赌局中,参赌人员不管输赢多少全用pos机进行结算,我认为这是一条重要线索,可以去相关银行查询命案嫌疑人的个人银行账户,他们不可能带大笔现金在身上,完全可以通过监控其银行账户交易锁定其位置。”

“义昌同志,去银行查询转账汇款记录的手续已经办好了,周局十分钟前给银行领导打过电话,已经跟银行方面协调过,这个任务交给你,现在就出发,动作一定要快。”

“是!”

韩朝阳这才意识到想抓获三名命案嫌疑人并不难,反问自己刚才怎么就没想到呢。

这时候,冯局又紧盯着法制民警姜铭说:“小姜,关于参赌人员的查处,我们想听听你的看法。”

怎么查处,依法查处呗!

不过领导显然不会问《治安处罚法》上面那些简单的法律问题,姜铭同样不是傻子,楞了一下猛然反应过来,不无兴奋地说:“报告冯局,最近我们分局是因为没收赌资引起了两起行政复议案件,说到底主要是关于赌资的概念,法律及相关法规没有作出权威性的解释,所以很容易引起争议。

具体到重案队正在查处的这起赌案,虽然没能抓到现行,也不具备抓现行的条件,无法现场缴获赌资,但参赌人员在前几次赌博活动中都是用pos机进行结算的,银行方面肯定有他们个人银行账户的转账交易记录,这就说明那些钱已经用于赌博,并且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只要关于涉赌人员参与赌博的证据充分,那他们之前转账的资金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非法所得。”

“不是现场缴获的也没问题?”杜局禁不住问。

“没问题,只要参与赌博的情况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那就能形成一条证据链。”

“预审的同志在不在?”

“在!”坐在角落里的一个预审民警急忙站起身。

杜局回头道:“老丁,姜铭同志的法律意见你也听到了,重案队正在查处的这起赌案必须办成铁案,你们预审必须严格审核把关相应的证据。”

“是!”

韩朝阳算明白了,局里这是既要抓杀害曹胜凯的三个犯罪嫌疑人,也铁了心要查处参与赌博的人员,确切地说要缴获田老板等人之前几次赌博时的赌资。

光田老板一个人一晚上的输赢就几十万,那么多大老板参与了,并且赌了不止一次。

时间地点明确,按时间套当时的pos机交易记录,能想到这么查下去能缴获多少赌资,几百万都是少的,很可能会上千万!

…………

ps:章节名搞错了,请各位兄弟姐妹见谅,明天请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