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摄政王 花心者 3601 字 5天前

第1章 天凉了啊

清晨天刚抆亮,雾气还未完全散去,风带着湿意,刮在脸上微微的寒。

朝曦紧了紧身上的衣裳,背起药篓,准备进山采药,路过村口时碰到了刘大娘。

刘大娘爱说,将她拉过来闲聊几句,“朝曦啊,还没找着人家?”

朝曦随口敷衍,“找到了。”

实际上并没有,她只是被催婚催的多了,认识的,不认识的,甚至是隔壁村的,都过来给她介绍人家,嫌烦便这般说,已经有一段时间,她那个物件始终没出现,便有人开始怀疑是不是骗人的?

奈何没有证据,不过这个‘物件’再不出现,被拆穿也只是时间问题。

朝曦抬头瞧了瞧渐渐发黄的树木,心中隐隐有个想法。

天冷了,该找个人暖暖床了。

刘大娘还待说什么,朝曦打断她,“不早了,我得赶紧进山,否则天黑之前赶不回来,大娘再见,有空再聊。”

刘大娘点头,“上山小心野兽。”

朝曦已经走了一小段路,没回头,只远远挥了挥手,“大娘放心吧,我以前在山上救过一个小动物,它会保护我的。”

刘大娘心道,小动物管什么用?有些野兽可是连人都吃的。

不过她话已经带到,朝曦坚持,她也没办法,摇摇头又跑去跟其他人唠起了嗑,话题不出意料围绕朝曦,说她都是十八岁的老姑娘了,还不着急,将大好的姻缘推掉,可惜云云。

朝曦离的还不算太远,听到了,不过没理,迳自朝自己的目标而去。

刚出了村便瞧着有人带着大批官兵远远走来,见着人便拉去一边,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回答不上来立马便被人拖走,朝曦怕生事端,故意绕开他们,多走了些路,花了小半个时辰才到凤凰山。

凤凰山很大,分为东西南北四面,朝曦要去的是西面,位置很偏,是个山谷,四面环山,十分危险,山上时不时滑下来石头,能将人活活砸死,久而久之就连村里的大汉都不敢去,后来滑石干脆将入口堵住,让人进不去,更没有人知道里头的情况。

朝曦刚来时便打听过,听说了这个地方,第二天便着手想进去瞧瞧,那入口确实被石头堵住,她不死心,又到处找了找,终於找到了一个野兽的洞,直通山谷。

山谷很大,又多年没人踩踏,树木旺盛,草药遍地,於她而言不亚於仙境。

朝曦很喜欢这里,还在里头养了一只宠物。

她一到地方,只轻轻喊了声,便见地上齐胸的杂草大片大片倒下,彷佛有什么庞然大物以极快的速度冲来,快到跟前时一个飞跃扑了过来,将朝曦压在身下。

朝曦推了推身上的庞然大物,没推动,这厮虽然三年里长大了不少,不过还跟以前一样,以为自己是个宝宝,爱对朝曦撒娇要抱抱。

小时候已经抱的很吃力了,现在根本抱不动。

成年黑熊的体重是她的三四倍,压在身上宛如重石一般,挤走了肺里的空气,彷佛听到了肋骨咯咯作响的声音,喘不过气,朝曦脸上微微憋红。

她推不动平安整个身子,但是可以挪动脑袋,刚板正了脸,发现这厮嘴边肿了个大包,一定是趁她不在,偷偷去掏蜂蜜窝,结果被蜂蜜蛰成了这样。

黑熊很爱吃蜂蜜,山里的不够吃,朝曦时不时要从外面带给它,有专门卖蜂蜜的地方,平时它也会自己抓,每次都弄的一脸伤。

皮厚,身上尽是肉,加上被蛰的多了,不怕蜜蜂,蜂针也刺不进去,不过脸上就惨了,每次都肿的不忍直视。

朝曦摁了摁肿到变形的脸,平安疼的厉害,身子一抽,本能朝一边倒去,放开了朝曦。

似乎还有些疼,又有些委屈,躺在她身边,舔了舔熊掌,求安抚似的,小眼睛朝她看去。

朝曦无奈,拉过一边险些被压扁的药篓,找出一瓶膏药,将肿脸扳过来,细细抹药。

偶尔手重了,平安四处躲她的手,讨好的用舌头去舔她的指头。

它舌头上有倒刺,朝曦没让它舔,不老实就大力摁下去。

两米多高的庞然大物缩成了一团,可怜兮兮嗷叫。

虽然它现在确实是这一片的王,所有动物都怕它,但是它在朝曦面前依旧是个宝宝。

朝曦给它抹了药,又检查了一下身上,发现没问题才拍拍它的屁股,让它自个儿玩。

平安撒了欢儿似的,跑去一边的溪水里捞鱼,它在这里生活的久了,颇有一套,那溪水从山上流下,有一条道特别小,它便拦住那里,一动不动几个时辰,等鱼自己上门。

熊是一种非常耐心的动物,平安平时不捞鱼的时候便一直等她,很少离远,怕等不到她。

它刚进这个山谷的时候还小,受了伤,从夹缝里过来,养了一段时间,加上这里山清水秀,食物充足,不想走,待了两年待腻了,想走的时候发现长大了不少,夹缝里出不去,便也一直待在这里。

好在这里四面环山,动植物极多,也饿不着它,还有朝曦时不时进来陪它,小日子不算太无聊。

山谷很大,又没人打扰,朝曦便在安全的地方种了些草药,搭了个草屋,偶尔住上两日,倒也清闲自在。

平安在抓鱼,朝曦便想着生火,将鱼烤了。

动物很护食,平安也一样,开始像只野兽一样,不愿意让她亲近,故意用带了倒刺的舌头舔她,将她的手背舔出伤痕,朝她呲牙咧嘴威胁她,不许她接近食物。

后来朝曦便减少了来的次数,也不带蜂蜜,这厮自己便软了下来,学会讨好她,知道讨好她有蜂蜜吃。

朝曦很穷,也不是每次都带蜂蜜,平安一次要吃一大罐,半吊子钱,相当於她十天的生活费,养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