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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很难说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主客易位,什么时候小提琴开始掌控我们,而不是我们掌控它。我的一切努力都付诸流水,包括我和易卜生谈的条件,以及摩托帮俱乐部的抢劫行动。欧雷克哭丧着脸走来走去,说失去伊莲娜的人生毫无意义。那三个礼拜,我们注射毒品花的钱比赚的还多,连工作的时候都在嗨,破产只是迟早的事。尽管如此,再嗨一次比什么都重要。这听起来只是陈腔滥调,它也真的是,但事实就是如此,妈的,就是这么简单也这么难以置信。我想我可以很中肯地说,我从未爱过任何人,我是说真的去爱,但我却无可救药地爱上小提琴。欧雷克用小提琴来麻痹他破碎的心,我用小提琴则理所当然地就只是为了让自己爽。而且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妈的,让自己爽。它比食物、性、睡眠还棒;是的,它甚至比呼吸还美妙。

这就是为什么有一天晚上结完账后,安德烈把我拉到一旁说老头子很担心时,我一点也不惊讶。

“我没事啦。”我说。

安德烈说从今以后如果我不振作起来,每天带着清醒的头脑去上工,老头子就不得不把我送去戒毒。

我哈哈大笑,说我不知道这份工作还有像医保之类的员工福利,那欧雷克和我是不是还享有牙医补助和退休金?

“欧雷克没有。”

我多少从他眼神中看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还不想戒掉小提琴,欧雷克也不想,所以我们不去理会安德烈,第二天晚上照样嗨到不行,卖掉半批货,拿走剩下的一半,偷了一辆车开到克里斯蒂安桑。我把弗兰克·辛纳特拉唱的《我一无所有》(i got plenty of nothing)这首歌调到最大声。这首歌唱得真是贴切:妈的,我们连驾照都没有。最后欧雷克也扯开嗓子唱歌,但他说只是为了盖过辛纳特拉和我的声音。我们哈哈大笑,灌下温啤酒,仿佛又回到过去。

我们住在恩斯特旅馆,这家旅馆没有它听起来那么无趣,但我们问前台药头都在哪里出没时,却得到一个白眼。欧雷克说这里的音乐节曾被一个白痴搞砸过,因为这个白痴急着想成为传奇,找来一堆酷得不得了的乐队,结果价码也高得不得了,害得主办单位超支。虽然当地人说这里十八到二十五岁之间的人有半数会为了音乐节而购买毒品,但我们一个客人都没找到。我们在暗夜里的行人徒步区绕来绕去,只碰到一个人——一个人!而且还是个醉汉。另外我们还碰到十四个青少年合唱团团员,他们问我们想不想遇见耶稣。

“如果他想买小提琴的话。”我答道。

但耶稣显然对小提琴毫无兴趣,所以我们回到饭店房间打小提琴,嗨了一整晚。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只是待在这个遥远彼方,无所事事,只是一直嗨,一直听辛纳特拉的歌。一天晚上我醒来,看见欧雷克站在我旁边,怀里抱着一只该死的狗。他说窗外的刹车声把他吵醒,他一往外看就看见那只狗躺在街上。我看了看,状况很糟。欧雷克和我都认为它脊椎断了,全身还有多处溃烂。可怜的小狗浑身是伤,至于是它的主人干的还是其他的狗干的就不得而知了。但它看起来还好,十分平静,一双褐色的眼睛看着我,仿佛相信我可以将它从悲惨遭遇中拯救过来。于是我尽力了。我喂它东西吃,给它水喝,拍拍它的头,跟它说话。

欧雷克说我们应该带它去看兽医,但我很清楚兽医会怎么做,于是我们把小狗留在房间里,把“请勿打扰”的牌子挂在门外,让它在床上死去。我们轮流起来查看它还有没有呼吸。它躺在床上,体温越来越高,脉搏越跳越快。到了第三天,我替它取了个名字,叫鲁弗斯。有何不可?如果你要把它吃了,何不替它取个名字?

“它在受苦,”欧雷克说,“兽医会打针让它睡着,一点也不会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