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1 / 2)

白清华再醒来时,贴身的里衣已经被汗水渗透湿了。

他从床上起来,推开窗,一缕凉气从外头飘进来,顿时清明了不少。

白清华揉着额,再想回顾梦中的一切,后脑勺却开始隐隐作痛。

好奇怪的梦,那么真实,这难道是他被山贼谋害前发生的事情吗?

可那一身朱色如此耀眼,山贼又怎么会穿这样的衣服。

他想再仔细回顾梦中那人的面容,却只是一团模糊,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罢了。

白清华换了身里衣,穿上了那件云缎直裰,打算出去透透气。

这个点,天还是灰蒙蒙的,四下俱是空寂,人们大多还没起床,但束家后头的罩房却传来了一阵阵沉闷的劈砍声。

声音不大,不会惊扰了邻舍好梦,但那一阵阵声音很有规律。

燕燕正在撸起袖子切肉,那么纤细的胳膊,无法想象她却能抡起那么沉重的切骨刀,一下又一下,剁成了整齐的小块。

然后她开始显露出了绝活,将一些残缺难卖的骨头上的肉,片成了如蝉翼般轻薄,再将肉片剁成一条条细丝。

燕燕专注起来,一心只在那刀锋和肉上,根本注意不到门外早早驻足了一个人,还看了那么久。

直到她将一切都做好以后,才发现门外的白清华。

可她的第一反应却是惊慌,她将手里的刀具赶紧往砧板上一扔,一双手不知该怎么安放才好,嘴里结结巴巴道:“表...表哥...”

白清华走过去,捻起一条肉丝细看,那么薄那么细,真是鬼斧神工。

“表妹手上的刀工,放眼整个大楚,也没几个人能比得上。”

燕燕没想到他会是赞叹,这么多年了,除了爹爹,谁也没因为这个夸过她。

鼻尖一酸,燕燕道:“表哥真的觉得我的刀工很好吗?”

白清华说当然,正要在说什么时,却发现燕燕眼中已经盈了一点泪花,微上扬的唇角也有了一丝嘲弄之意。

“其实我从来没有以自己刀工好为荣,这些日子,表哥恐怕也听外面人说过了,我爹爹原是做刽子手的,我呢,也就是小刽子手。”

她看了看那些肉丝,“这样的功夫,我从不敢在外人面前露出来,因为他们会怕,会觉得当初我爹爹就是用这样的刀法,将那些犯人凌迟的。”

说着燕燕又笑了笑,“不过这碎骨头上的肉不好处理,卖也卖不出去,若刮下来做碎末子只能当馅儿,五文钱一斤,没得白白轻贱了,所以我就将它片儿薄,切成细细的肉丝条,卖给饭馆里,能七文钱一斤呢!”

这样精打细算着做生意过日子,能多赚两文钱,她这被人鄙夷的刀功,也算是有了点用处。

白清华这些日子以来,也听了一耳朵束家的事情,束家老爹在府衙做刽子手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再说这也算是为官府当差办事,不是束老爹做,那也有旁人做,算不得什么小吏,但刀下也斩的多是穷凶极恶之人。

但民间对这一块却很忌讳,刽子手就算是在下九流里,那也是极不入流的一门,更别提是那叫百姓们闻之生畏的‘千刀万剐’。

所以说不体面带忌讳的营生,会累及家里妻儿老小的名声,但在底层讨生活的,当初只为了能吃上一口饭,名声这种东西,哪里还顾及得上。

但官府对‘金盆洗手’的刽子手,一向仁义,不会轻易透露其的身份,换个地方讨生活的大有人在,为什么偏偏束家往前的行迹被闹得单县人人皆知?

白清华将肉丝放了回去,宽慰人道:“外面人忌讳这个,在家里人面前有什么忌讳的,横竖都是吃饭的本钱,谁也不比谁高贵,有手艺是好事,这可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得看天赋,表妹若是个男儿,想必日后必定有一番成就。”

燕燕也想过,她要是男儿身,她就去做大楚最顶尖的匠人,然后赚多多的钱,娶一个漂亮温柔的媳妇,再生一大堆孩子。

但没法子啦,她是姑娘,这辈子也只有给男人生孩子的份。

三言两语,燕燕的伤心来得快,去得更快,她复笑逐颜开,凑上前道:“你都说是若是了,可惜天底下没有再回娘胎换个身子的好事,表哥往后有成就便成,我就在家给你洗衣做饭带孩子!”

这个丫头,说话嘴上是从来不把门的,起先在白清华面前还能装一装,如今是样子也不愿意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