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看向蒋瘸子,虽说一担柴和一担柴的多少是不同的,但想来沈多金这个三担,让蒋瘸子烧一个晚上是足够的了。
“这、我、我腿脚不好,烧的柴多,不知不觉,这就、就烧完了。大人、我、我真没杀人!真没杀人!”
“杀人?!!”沈多金吓得眼珠子都瞪出来了,这不就是发现尸首的事情吗?怎么就又跟杀人联系上了?
没人回答他,捕快们都安安静静的站着,只有蒋瘸子在不断的说着已经没有人相信的各种解释。
“卢头儿!冯头儿!我们找着东西啦!”带着人去蒋瘸子家里的周二回来了,带回来的,是一个破烂包裹,包裹里头,放着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一身男装,这衣服鞋子还有头冠的材质,显然不是蒋瘸子能有的,拿出里头的长衫来比比身量,看鞋子比比大小,果然就是男尸的。
“我、我只是贪图钱财,这才脱了他的衣服,我真没杀人……”
“行了,都带回去,尸首……拿他自己的衣裳盖好,把门板卸下来,也抬回去。”
大队人马打道回府,回到知府衙门门口,众人都吓了一跳,地上一大滩的血啊。几个老差役正在清理洒扫。
虽然惊讶好奇,可卢斯和冯铮顾不上找人询问,先去向胡大人复命。胡大人听他们从头讲到尾,眉头先是松开,对他二人道了一句辛苦,后又是皱紧:“真是口硬的刁民!升堂!”
卢斯和冯铮是捕快,不需要在公堂上站班,但他们俩在升堂问案的时候,一样辛苦。因为他俩得当堂对质,而捕快上堂,因为他们是贱籍,同样得跪着。虽说现在是春天了,可是倒春寒还下了雪,大堂是石板地,冰凉冰凉的,这跪下去顿时一股凉气顺着膝盖朝上窜。
索性这个案子要说的话不多,两人先后把证据一摆,就退到边上站着了。
蒋瘸子跪在那,死硬着什么都不招,被毫无悬念的拖出去打板子了。
现在农家已经进入农忙了,城里的人却依旧是闲得无聊的时候,听说出了人命案子,不少人都跑来凑热闹围观。蒋瘸子被脱裤子按在雪地里打板子,一群人跟着叫好的。
打了板子,又上夹棍,闹腾了两三回,蒋瘸子是招了。
“三、三天前,我看完更正要回家的时候,在猫耳胡同,发现了一个被捆绑着的年轻人,当时我就好心把人带回了家。回到家才发现人死了,我不敢把死人的事情告诉别人,怕人误会。又、又贪图这人身上的衣裳,就把人剥光了。后来又挪到了更房,谎称是今日发现的。”
“满口胡言!”胡大人一拍惊堂木,“那你便说说,你是如何将人带回自家,又是如何从自家挪到了更房!”
“猫耳胡同离我家不远,我将人拖着便能回家了。带去更房时,是将尸首放在澡筒里,趁着夜深人静,偷用了邻家的驴车拉的。”
“呵,那就说说,你既然是为了救人,为何不大声呼喊,反而一个人行动不便的拖着另外一个人走了一路?”
“我看他衣衫都是好料子,想着他必然是富贵人家,我贪图他家的赏钱。”
“猫耳胡同距你家再如何近,拖了一路,这人是死是活你能不知?真是三寸不烂之舌……打!”
谁能想到,这么一个老实巴交的瘸子,竟然这么能掰扯呢。
不过卢斯站在那,越听越奇怪,这人不傻,那他为什么不干脆把尸首扔了,非得来回搬运,让自己成为第一发现者,跟尸首扯上关系呢?
“我再去看看尸首。”刚才验尸还是仓促了。
“我跟你一起去。”
两人去看了尸首,回来的时候,下面有壮班的衙役正在拔蒋瘸子的指甲。该是蒋瘸子的惨叫太撕心裂肺,看热闹的百姓都退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