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觉察出张三有问题,便命差役到他家中,对他妻子说:“你丈夫吞了李四的金子,已经招了,快快将金子交出来,否则你也要跟着受罚!”
妻子一听,吓得连连告饶,忙把金子交了。
——这是有史料可查的、包拯真正审理过的“醉酒失金案”,并非后世话本或影视剧的加工附会。
四个演员表演得非常精彩,台词、节奏步步到位,无疑下了苦功。
尤其是于三娘,虽然演的是狡猾的反派,却一点儿都不让人讨厌,反而数次引人发笑。
虞美人演的包拯也沉稳敏锐,处事不惊,令人敬服。她甚至连包拯的小动作、口头禅都学了个十成十,凡是认识包拯的,无不大呼传神。
旁边的包拯红着老脸,拼命往嘴里塞酒菜。
官家开怀大笑,多多地赐下赏钱,私心里却又酸溜溜的。
为啥司小子只知道编故事夸包拯,不夸夸他?
正想着,第二场戏就来了。
这次,由蝶恋花扮演官家。
她生得肤白,略丰满,戏服穿上身,和和气气一笑,还真有那么点意思。
赵祯一见,顿时笑开了,“这妮子长得细皮嫩肉,可比我俊多了!”
蝶恋花向来没心没肺,听到这话,以为真在夸她,笑盈盈行了一礼,“官家谬赞,奴生受了。”
赵祯没料到一个年纪轻轻的小伎人会在他面前如此从容机敏,顿觉有趣。
戏还没演,就先赏了钱。
皇后坐在旁边,脸色十分难看,凌厉的目光像小刀子似的嗖嗖往蝶恋花那样漂亮的脸蛋上划拉。
蝶恋花根本没觉出来,听到铜锣声,连忙坐到“餐桌”前,开始表演。
她演的是“官家拒食蛤蜊”的典故。这件往事是唐玄告诉他的,司南觉得很有意义就编成了故事,放在中秋宴上演正好应景,虽不像断案戏那样精彩有趣,却别有一番意义。
正值秋日,官员献上蛤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