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澈本想拒绝,一是不知道该怎么打扮,二是不太想掺和这两人的明争暗斗,但钦不语求了半天,说会帮他变装,也绝对不让他喝酒,他只用跟着去感受英国人的节日氛围就行。出于好奇,言澈最终同意了下来。
第二天从大英博物馆出来之后,钦不语上门接人,带着言澈去了一家男士沙龙。言澈不想弄得太浮夸,于是打扮成了一只普通的丧尸,没有掉出来的眼球,也没有插在胸口的刀子,就只是画了一个逼真的妆容,换了身破破烂烂的衣裳。把头一歪,还真挺像那么回事儿。
钦不语则是很高调地妆成了一个恶魔,准确的来说是路西法。他戴着血红色的美瞳,黑色的犄角与大翅膀,看得言澈下巴都快掉到地上。
“哈哈哈——”钦不语看穿了言澈的反应,摸了摸精致的长犄角,眨了眨左眼说道,“是不是觉得太浮夸了?”
“没有,”言澈收敛了笑容,“只是我从来没参加过这种活动,有点……不习惯吧。不过很好看,真的。”
“那就行,你也不要太害羞啦,每一个人都会很嗨的!”钦不语绕着镜子转了一圈,对自己的装束十分满意,“也不知道那大叔会打扮成什么样呢。”
言澈答应去玩的另外一个理由便是好奇金泽唯的装扮,听到钦不语这么一说,更加好奇了起来。三人约好八点在酒吧门口见面,钦不语家的司机七点便来接人,晚点在大马路上有变装游|行活动,到时候会封路,走路都费劲。
原本20分钟的路生生开了50分钟,两人坐在幻影里头,感叹这大都市堵起来都一个样——水泄不通。最后不得不提前一个街区下车,在一众妖魔鬼怪的注视中潇洒前往目的地。
虽然才八点不到,但酒吧门口已经不断有各式打扮的奇人涌入,果然不出言澈所料,来人全是男子,再加上附近有好几对倚在墙角接吻的男人们,言澈心下了然,只希望一会儿进去了,别再有奇奇怪怪的人过来搭讪才好——这几天走在大街上,就总有高大帅气的伦敦绅士笑着朝他说话,逼得他开始思考:如果这时候手上戴着戒指该多方便,直接把手亮出来,就可以免去不少尬聊。
两人在门口等了一会儿,钦不语的妆容并没有改变他本来的样貌,几分钟的功夫,已经被走过路过的妖怪们搭讪了好几次,简直有要排队的趋势。八点刚过,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两人眼前,遮住了头顶的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