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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夜城 萱雪 1168 字 2天前

派屈克的嘴里无时无刻不在运动,或者是嚼东西或者是嚼舌根。

大多数时候,吉娜宁愿他是前者。

“这没有办法,我有天生性的低血糖,如果不补充血糖,我会昏厥。”

这是派屈克的解释。

同样的词句组合,男人简直可以套用进任何语境。

“这没有办法,我天生是个fuck佳手,即便我不想,也总会有姑娘往我身上扑。”

派屈克扔掉大号可乐纸杯,将黏腻的手指蹭在牛仔裤上。他是个无可救药的“标准号”美国肥白人体型,好吧,偏大号。

这大概是尼克总是放心让派屈克跟着女友的原因之一,吉娜总不见得会瞎眼看上他。

但事实上,吉娜喜欢派屈克更甚尼克以及身边的所有人。

原因很简单,派屈克总是说实话,大实话。

例如现在:“你穿的这件裙子不够骚。”

吉娜翻了个大白眼,虽然在派屈克这种直男眼里这可能是类似女人的调情。

镜中的女人身着紧身黑色蕾丝镂空丝缎短裙,没有任何首饰,年轻就是唯一的装饰。

“我不是去站街,不用骚。”

派屈克哈哈笑起来:“好吧,禁欲类的性感也是性感。你知道有些男人更喜欢这种。”

“你知道这句话是在物化女性吧。”她反讽。

派屈克的回应是,无奈的双手掐腰撇嘴。

“i have no idea。”

自第五大道向东、列克星敦大道向西是纽约最昂贵也是最受欢迎的住宅地区域,被称为纽约的“黄金海岸”,这里居住着纽约最富有的人群,是真正的富人区。

曼哈顿上东富人区不仅仅代表着纽约最富有人群的聚居区,它的空气中还弥漫着旧钱的味道和保守的价值观,有着一种由资本和时间锤炼出来的老于世故的魅力。

新开的夜店临近麦迪逊大道,还没正式open,门口已经大排长龙。

吉娜没有满21岁,自然不允许夜店和饮酒。

派屈克不知道和健壮的黑人保安说了什么,他看了一眼吉娜,然后摇摇头。

派屈克刚掏出二张五十美金想要贴过去,电话响起了。

于是吉娜等在一边,等着派屈克打电话。

恰好有流浪汉路过,在纽约街头夜晚虚假的人工光源中竟带着一幅墨镜,牵着一条同样落魄的流浪狗,大摇大摆的仿佛是在散步。

有行人擦肩而过的同时,大声朝流浪汉喊着示意别挡路。

她不知道想到什么,抢过派屈克手里的美金叫住流浪汉。

“嘿,先生。”她摇了摇手里的钞票:“您是哪个教区的?”

流浪汉手腕上的玫瑰念珠也许是从某个垃圾箱里捡来的,也或是某个神父送给他的。

她一直找不到父亲霍华德,但按照经验极有可能是吸嗨了被送进医院,但因为无法缴纳医疗费而被送进某个社会救助机构。

至少上一次找到他是在长岛的教堂,天知道他是怎么跑那么远。

“我从布鲁克林来,女士。”流浪汉的声音比想象中年轻的多。

“这个白人中年男子,你见过么?”吉娜翻出手机中霍华德的照片示意对方辨认一下。“他总是驼背,带着旧的红色线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