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对别人不放心,郑军长我还信不过不成?交易照常,稍后你们只需将装备补齐便可!”陈彬笑着道,“瘦猴,将武器登记入库,还有将我们给给十三军兄弟们准备的礼物送上来。” “好咧!”瘦猴红光满面的一挥手,手下小弟立刻驱赶着魂兽将两辆车拖了上来,第一辆车上整整齐齐的摆着数百把带着黑色皮革刀鞘的唐刀。
同时有十几个小弟拿着帐本的拿着帐本,清点武器的清点武器,好不忙活。
瘦猴的末世利刃在蜘蛛母皇一战中,只剩下了三个最早跟随他的元老,因祸得福,三名小弟同时成了进化者。末世利刃也随之一跃成为末世佣兵所中在册的进化者最多的佣兵团,短短数日内,末世利刃就扩招成三个战斗分队,三十多号人。
陈彬从车上抽出一把唐刀,轻弹清脆有声,外表朴实无华,长刀出鞘,犹如一汪清水,反射着褶褶亮光,挽了一个刀花,介绍道:“CH-1改进型唐刀,全长125CM,重3KG,用改良合金钢百炼铸造,锋锐度、硬度极佳,配有后背式真皮刀鞘,便於携带,我看兄弟们都没有什么合适近战武器,这五百柄就送给兄弟们!”
“陈总的好意我们本不该推辞,只是兄弟们从没用过类似武器,平日军刺和匕首都用惯了,这个还是免了!”余明辉连忙推辞道。
尖刀突击连的战士看到陈彬拿着一批古代长刀搭人情,也是一脸不屑,作为精挑细选出来的精锐部队,他们身上配备着最先进武器。
这人也太老土了,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用这个?带在身上还不够碍事的!
战士们的表情,陈彬自然看在眼中,有些疑惑的望着张阳,难道郑军长没有告诉他们,想要获取怪物身上的J精华的话,在杀死它们的时候,必须贴近怪物十米之内,若是没有强力近战武器可不行!
市里不同於野外,无论腐屍还是狂暴变异怪物对於异样声音和气味都极为敏感,尤其是火药味。只要枪一响,战士所在位置立马就会变成腐屍和狂暴变异怪物的汇聚地。
想在城市中混,第一件事不是学会如何开枪,而是学会如何在近身中不受伤的干掉怪物。
这也是周围佣兵见到数量众多枪械后眼神虽然火热,却没有流露出贪婪神色的原因。
他们知道枪械虽然厉害,但是在怪物众多的城市中却不好用,这是用鲜血总结出来的经验。
现在一名佣兵的标准配置是,优良唐刀一把、防身匕首一把、多功能工具匕首一把、火把一支、多功能背包一个、多功能便易帆布口袋数个、便易携带劲力手弩一柄,若是条件允许的话,也可以配备一把手枪或者冲锋枪。魂珠一般是三颗,侦查、防御、主战各一颗,当然有条件配备几颗综合型或者稀有类型的更佳,这东西携带方便没人嫌多。
这里就不等不说一下,帆布,这种以前只能作为劳保服装、背包、汽车运输挡水布的粗糙布料,现在十分得佣兵们的锺爱。
佣兵的战斗服都是用这种帆布内衬柔软布料做成,这种布料做成的战斗服即耐磨又耐脏,还有一定的抗打击能力。多功能便易帆布口袋更是佣兵必备之物,因为这种口袋既可以用来装搜集到的战利品,也可以当临时睡袋,也能拆开搭建野外帐篷,关键时刻还可以裹在身上当简易防弹衣。
总的来说,枪械在佣兵眼中是最无关紧要的装备。
想到这些,陈彬恍然拍拍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