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2)

偷走他的心 容光 1523 字 12小时前

离得近了,看得也更清楚。

昏黄路灯,光影逶迤一地,也落在他面上。

白而干净,细腻到毛孔都不明显。睫毛颤动时,像是蝴蝶振翅。

她看着他菲薄的唇,莫名想到高原的格桑花,其中一种是粉色,浅浅淡淡,春天一来,漫山遍野。

她拢了拢心神,嘱咐他别动,沾了药酒往他脸上擦,他嘶的一声,倒吸一口凉气。

“你是女人吗,下手这么重?”

路知意停下来,似笑非笑,“那你呢?你是男人吗,这点痛也怕?”

陈声真是气炸了。

他和她,说不上两句就恨不得打一架。

他咬牙切齿任她擦药,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目光落在她脚上时,又蓦地一顿。

初冬的天了,气温低得要命,可她依然穿着那双破旧的帆布鞋。

他挪不开视线,怎么看怎么碍眼。

她怎么就不能换双鞋呢???

三个月了,三个月还不换!他真是恨不能把她摁在这,一把扯下那破鞋子,扔得她打着灯笼也找不着。

路知意收手时,顺着他的目光往下一瞧,顿住。

“你看什么?”

他问:“这鞋都这样了,还不扔?”

“还能穿。”

“这也叫能穿?”

路知意不耐烦地退后两步。

他又来了,站在经济制高点,对别人的穷困窘迫指指点点,理直气壮。

她把棉棒扔进垃圾桶,又将那只塑料口袋一把塞进陈声手里。

“自己拿回去,爱抹不抹。”

说完,头也不回走了。

*

夜里,陈声在医院陪凌书成。

他脚瘸了,打水如厕都需要人照料,却又不愿告诉家里人自己为着个姑娘跟人打架了,只得麻烦陈声。

陈声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凌书成前一刻还自我挖苦呢,一想起这事,立马跟霜打的茄子似的,神情萎靡,“……他说他们青梅竹马,让我滚边儿去,少招惹她。”

“他?”

“就那拿钢管打我的。”

陈声顿了顿,手长脚长的人窝在那长椅上,怎么睡都不舒服。翻了好几个身,最后语焉不详问了句:“你到底喜欢她哪点?”

小太妹,不学无术。

不上进就罢了,还成日招惹是非。

凌书成想起那日遇见宋星辰时,路边有人欺负乞讨老人,她冲上前去,飞起一脚把人踹趴下,一头染得橙粉色的卷发在风里烈烈飞扬。

像火。

像风。

她嚼着口香糖,冲那人怒喝一声:“找死呢你?”

他竟也觉得可爱至极。

为什么喜欢她?

他苦笑两声,“我要是知道,那就好了。”

陈声不是个爱谈心的人——男人跟男人的对话,腻腻歪歪谈些情情爱爱,像什么话?

他躺在那摆弄手机。

凌书成睡不着,凑到床边去瞅他,赫然发现屏幕上是淘宝界面,他居然在浏览女士运动鞋!

陈声是爱收集运动鞋不错,寝室里光他一人的鞋就摆满了一整个架子。可今天他居然连女人的鞋子都看起来了……

凌书成的眼神变得古怪起来。

可陈声选好了鞋子,心头却异常烦躁,翻来覆去大半宿,突然想起什么,翻身就坐起来,一把将凌书成推醒。

凌书成迷迷糊糊问他:“干嘛啊你!”

“从你爸那儿给我找几个实习生来。”

“你要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