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2 / 2)

顾千千打了个寒颤,拿头蒙住被子,打算找点别的事情分散下自己的注意力,怎么越想越害怕了呢?

于是顾千千刷开微博,决定在微博上寻找下存在感。

然后,她瞎了。

她自己在大号上发了一条和演自己小时候的那个小演员的合影,下面的评论,居然好多都是——胖千,你什么时候给你的f先森生猴子?

和小演员合影跟生猴子有什么必然联系吗?你们的脑洞也开的太大了吧!!!!

当然,也因为今天所有的定妆照都发布了出去,包括她和沈清淮那相敬如宾的合影同样出现了一波新的留言。

——深浅王道不算啥,让影帝转小屏幕,甘当绿叶衬托的胖千,你才是人生赢家啊!

——人生赢家不解释1

——人生赢家不解释10086

沈清淮的粉丝也来卷她:胖千是吧?你们深浅王道我不管是怎么回事,但你能别祸害我们水三哥吗?水三哥本来大银幕上混好好的,居然为了你去拍什么电视剧!你不觉着这样很过分吗?

看见这种留言顾千千简直气笑了,和她有半毛钱的关系啊!不过沈清淮的粉丝居然喊他水三哥,这浓浓的一股子乡土风……

上一次她和沈清淮参加综艺节目,促成了一批cp粉,这批cp粉未必是她的个人粉丝又或者是沈清淮的粉丝,总之是看综艺节目很喜欢看他们两个配对而已,但真正的影迷是很少的。

这回电视剧的合作,让沈清淮的影迷略有些不满了。

顾千千暗搓搓的跑到沈清淮的个人微博里转悠了圈,果然不愧是水三哥,这微博高深的她都看不懂!要么是一些很晦涩的古文,要么就是对时局的评论,境界啊!

今天这定妆照发布后他转发了一条,配了个表情大拇指,然后单独发了一条微博,配图是《巾帼》的剧本和一杯清茶。

“回归不代表离开,对艺人而言,沉淀更为重要。勿失本心,在名利场上忘记自己的本职,演什么是其次,演的高兴才最重要。”

看看人家这情商哦……

要不是知道沈清淮是个利益至上的人,险些要被他这些冠冕堂皇的话给迷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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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依旧是五点半起床,顾千千是被穆晓桦的电话给叫起来的。

穆晓桦今天带着牙牙离开飞腾影视城,有一个广告代言被席钧尧丢给穆晓桦自己去谈去了。

据说这广告代言很厉害,拿下的话顾千千2015年全年无忧,所以穆晓桦非常重视。

顾千千惺忪着眼睛起身,打开门就看见linda拎着早餐站在外头,她胡乱吃了几口后才溜达了出去,刚到门口又被linda给抓了回去,原来她穿的还是酒店的拖鞋。

顾千千一脸茫然的任linda摆弄,这一脸子我还想睡我想睡的表情简直惹人怜爱至极,linda笑着帮她拿上外套,这才领着还没恢复精神的胖千离开了酒店。

路上就撞到拿着剧本准备上保姆车的云芳菲,顾千千一瞧见她,顿时间打了个激灵,尼玛因为秦隽说了那句话,导致她梦了一晚上画皮,这会儿看见云芳菲,她都没能反应过来。

云芳菲哪里知道顾千千心里头的那些弯弯绕绕,抬手和她打了个招呼后,问她要不要一起坐车去片场现场。

第118章 大婚之夜

席钧尧那边有提出来给顾千千配个专用的保姆车,但她觉着自己资历还浅,就先别在片场招人眼球了。

这会儿云芳菲的邀约她还真是心动,而且和云芳菲的关系本来就还不错,拒绝了岂不是会让人家起疑心?

顾千千冲着她笑了笑,领了她这份情,刚上车就看见云芳菲的四个助理在里头——嚯,大牌果然是大牌,每次看见大牌的阵仗她都可羡慕了!

小助理都跟顾千千打了招呼,linda就不上车了,她待会跟剧组的车去现场。

云芳菲拉着顾千千到后头,和她并排坐着,还顺手抽出自己的零食巧克力棒给她,一副好东西要分享的状态。

顾千千小心翼翼的瞥了她一眼,开始细细端详起她的面貌来。

高冷女神云芳菲地位虽然不及祝尔岚,在电视圈也是一线女星的位置了,所以关于她的新闻,说不上话题不断,但也不在少数。关于她和陆辰良的事情,不是没有小道消息曝光过,而是顾千千以前没怎么关注过。

所以这会儿再让她去回想云芳菲的具体长相,她觉着眼前的这个除了面嫩一点,行为像个小女孩,感觉像是逆生长,其他都还好。

见顾千千一直盯着自己,云芳菲很奇怪的瞥了她一眼,“我脸上怎么了?”

“好看。”顾千千冲她笑了笑。

云芳菲无奈摇头,“再好看也没你好看。除了丰满了点,戏路会窄,什么都好。”

又开始自带吐槽技能了!

不过好在顾千千已经习惯别人喊自己胖千,基本上处于无视状态,兴致勃勃的开始打探云芳菲和陆辰良的事情,“我来组里,他们跟我说,你以前和陆监制……交往过?”

搁以前那个传闻中的高冷,顾千千必须不敢问!但这个嘬着巧克力棒的云芳菲,实在是令她起不来任何的敬畏之心。

听见陆辰良的名字,云芳菲的手轻轻的抖了抖,她模糊的“嗯”了声,面上浮起一丝窘迫:“我之前也听他们说,你、你勾、勾……”

尼玛这两个字顾千千就听出来她想说什么了!你勾引过陆辰良?她斩钉截铁的打断云芳菲的话,“我觉着你一定没相信,我勾引过的话你还会和我好吗?”

“哎……”云芳菲只是轻轻叹了口气,“你觉着陆辰良这个人怎么样?”

忽然间被反问一句,顾千千愣了下,斟酌片刻才回答:“我觉着他属于那种不强求的类型,行就行不行就是不行,为人还是很不错的,看着样子挺凶,很冷,而且性格有点恶劣,但归根结底,他做任何事情的目的性都非常强,不会无的放矢。”

拿他对待自己来说,这就是个标准案例。

兴许一开始他对自己的确是有点兴致,但那兴致或者就在自己不情愿的时候被消磨殆尽,这之后他也就再没提过当初的那件事,而且对她始终抱着提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