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 / 2)

美人镜 赵十一月 3560 字 5天前

李景行惬意的靠在椅背上,闭上眼,细长的睫毛就像是被风吹到了一样,轻轻的颤了颤。这样的时候,他想起沈采薇那模样和她那叫人从心底就喜欢的琴声,忍不住又睁开眼,不自觉的笑了起来,情不自禁的想到那句诗——“采薇采薇,薇亦柔止”。

他把那诗念了几遍,觉得再没有比“采薇”更好听的名字了,于是垂了眼,手指漫不经心的在桌上的地图上缓缓的拂过,眼里看的是地图,心中想的却是沈采薇。

这时候,窗外的天光宛若银水一样的洒落,将他的面容照得透亮。这一瞬间,仿佛是玉石雕成的人忽然从死寂中活了过来,光华流转之间,是一种纤毛毕现的俊美。

他唇边的笑意便如初落了雪粒的花枝,化了雪粒,便会露出鲜妍的颜色来。

大约,这世上很少有女子能拒绝得了他这样的一笑。

☆、58

夜深人静,皎洁的明月高悬于空,星辰在云后隐隐。轻薄宛若细羽的月光洒落在水面上,粼粼的水面便如银色的鱼鳞一般泛起光。

几艘船只安静的在水面上行使着,其中一艘船离岸便近了,湖水怕打在岸边,停歇在稻田中的水鸟便仿若受惊一般的“扑腾”而起,扇着翅膀往天上窜,瞬间就打破了这宁静的夜景。

站在甲板上的男人仿佛也被这声响惊动,不由暗骂了一句,然后便叽里咕噜的教训了一下下属。甲板上守着的人都穿着长短不一的皮甲,腰间系了一把大刀,长长的刀刃映着月光,如同雪花一般的白。为首的男人却带着一把弓箭和箭囊,那弓箭想来是用惯了的,上头的朱色褪了大半,看上去有些旧,细看却含着刺骨的杀气。

这些人来回的在甲板上巡视着,皮靴踩在甲板上声音在夜里格外的清晰。他们这样小心翼翼的防范、戒备,显然是担心被人发现行迹。只是,这些人都没发现,船底下还有一个少年,正悄悄的贴着船底,缓缓的浮上水面换气。

月光将整片水面都照得透亮,可船底的那一部分却依旧隐在暗影里,那少年身子大部分都贴在船底,此时也只是仅仅露出个头悄悄换气。粼粼的波光左右摇晃,仿佛被打破的镜面似的将他的面容照得七零八落,可是即使如此,他的五官也依旧是无法言语的英俊。

这少年正是李景行。

因为即将结业,他应了书院里面一位先生的要求陪着那位先生去宁洲游历。只是,再过几日就是他的结业考试,非得要赶回去不可,所以他便和先生请了个假,独自先回松江了。只是没想到路上居然让他遇上了倭寇!

南边水乡本就是倭寇横行之地,非战之时那些小股人马常常东游西荡的,窜到一个地方就杀人掠货,官兵赶到时又已经逃了,总之是难缠的很。

李景行少年心性又练过武,艺高人胆大,稍一犹豫就悄悄的跟了过来。他本是打算摸清楚倭寇的路线或是窝点就去找官府揭露。只是连他都未曾想到,这一回他碰到的竟然不是往日里那些纪律松散、如同散沙的小队人马,而是有纪律、有任务的精英队伍。

李景行不敢打草惊蛇又心知对方必有图谋,干脆冒着险跟了上来,想看一看对方到底要往哪里去。

只是,如今随着船只行使,想起当初李从渊的话,他心口也渐渐被湖水给浸凉了——按照倭寇往日的行事,一般沿途所过乡镇都会烧杀掳掠一番,可对方这一回却按兵不动,不仅为了隐匿行迹只在夜里行船,更是严加约束船上之人,如此隐忍不发,必有所图。看这行船路线,对方分明是往松江城去的。

夜里的湖水本就有些凉,李景行泡在里头不禁打了个寒战,脸色微微有些白。

他的手指紧紧抓着船底板,心里默默的想了一下:对方既然是有备而来,此时赶往松江的肯定就不止这么一队人马。倭寇近来偃旗息鼓这么久,就像是李从渊所猜测的,一场大战必然是在所难免。这已经不是他这么一个学生可以解决的事情,必须要等着白日靠岸的时候寻机早点去点了松江城外的烽火台,让官府有所准备。

而且他还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三日后乃是育人书院的结业礼也是松江女学的结业礼。而结业礼前的那一日在女学生嘴里又有一个分外雅致的名字“兰舟节”。

那一日,许多女学生都会泛舟湖上,吟诗作画,而那些诗作、画作最后都会拿去由书院里的男学生们评比,从而选出那一年的“韶华主”,比的是才气和人气,也算是女学和书院间的盛事。

李景行怕的是倭寇专门挑那一日突击,能入松江女学的大部分都是世家小姐,家世显赫。若真是乱起来,官兵们肯定要投鼠忌器,反击起来也要麻烦。

那些女学生怕是都要危险了。

李景行已经有大半年没有见过沈采薇了,此时想来却是满心担忧。

她那么一个小姑娘,最多只会一点箭术,若真是遇上了这种事情,该怎么办?

深夜寂静,唯有水声潺潺,李景行的满腹忧心此时却无人知晓。哪怕是早已料到会有一场大战的李从渊或是正被李景行挂念在心上的沈采薇都只当这是个平常的夜晚。

沈采薇如今想的也是两日后的兰州节。

裴氏最喜欢的就是显摆,显摆吃、显摆穿、显摆丈夫之后又开始显摆儿女。兰州节这样的日子在她眼里就是不容错过的好日子,早早的就叫做了新衣裳和新首饰给家里的两个姑娘。裴氏财大气粗,不提珍珠发簪上头的珍珠,单单是裙裾上钉着的珍珠都是莲子大小,走路来珠光烁烁、光华熠熠。

倒是大伯母宋氏更细心有经验些,挑了个会泅水的仆妇跟着伺候:“你们乘着船出游最要紧的就是安全。有个会水的跟着,家里也能放些心——你们大姐姐过兰州节的时候,我也是这样说的。”船上的姑娘要是掉下去了,仆妇在边上正好就能把人救上来。要是换了个男的来个英雄救美又被人看见,女孩家的名节怕是都没了。

沈采薇知道宋氏的心意,连忙道谢:“那就多谢大伯母了。”

宋氏如今正在给沈采蘩备嫁——因为生了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儿,嫁的又是宋氏娘家,她打点起来自然是更加需要费心,事事都得要替女儿想到。这时候也能抽出空来关心下面两个姑娘,已经算是不错了。

宋氏摸摸她的头,温声笑着道:“一家人哪里用说一个‘谢’字?”她和裴氏比起来,看上去既年长又庄重,说起话来也颇有些大家长的大气,“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女孩家的快活日子也就这么几年。你要随着自己的心意多开心几年,等到日后想起来也觉得是尽了兴才好。”

沈采薇深知此理,连忙点了头,双颊红红的就像是温柔的霞光照在上面。她有些不好意思但还是老实的应声道:“我还没去城外坐过船呢,想起来就好高兴。”

宋氏垂眼看着面前和花骨朵似的娇娇嫩嫩的小姑娘,忍不住又摸了摸沈采薇的头,笑了起来:“你还小呢,日后有的是机会......”

对于沈采薇和沈采蘅这样的小姑娘来说,兰州节的确是个难得的节日。不仅沈采薇高兴的面颊微红,沈采蘅更是兴奋的睡不着觉。

等到兰州节的那一日,沈采蘅这个往日里最会赖床的家伙居然早早的起了床来催沈采薇:“二姐姐,快一些,要是迟了就不好了。”

沈采薇有些无奈:“前后有好几艘船呢,怕什么?”为了这一日,女学专门租了三艘一样的大船,官府那边也有人专门守在码头维护秩序。那船上下共有三层,登高远眺之时更可见碧波滚滚,天高地远。

沈采蘅噎了一下,随即便不讲理的抱着沈采薇的胳膊撒娇道:“我就喜欢第一艘,想坐第一艘船啦!二姐姐,快点、快点......”

沈采薇拿她没办法:“你别抱着我的手,你挡在这里,绿衣怎么给我梳发呀?”

沈采蘅嘟起嘴却还是松了手。

绿衣连忙利落的给沈采薇梳了个双螺髻——到底不是去人家家里做客而是湖上出游,风又大,还是简单些好。

等沈采薇收拾整齐了,沈采蘅就急匆匆的拉着人去了码头集合的地方,结果正好遇上郑午娘和方盈音,一腔兴奋情绪全都被堵了回去。

比起喜形于色、天真浪漫的沈采蘅,郑午娘的脸皮经了这些年的锤炼,早就已经可以面不改色的和沈采薇等人叙话了,温声细语的:“你们来得也巧,咱们正好可以坐一起呢。”

沈采蘅勉强朝她一笑,忍不住拉着沈采薇的手,凑到她耳边说起悄悄话:“早知道她来得这样早,我就不催你了......”

沈采薇忍俊不禁,捏了捏她的面颊:“俗话说得好‘千金难买早知道’。”

沈采蘅懊恼的吐吐舌头,对着她一笑。

看着自顾自说起话的沈采薇和沈采蘅,郑午娘的眼里掠过一丝恼色,但很快就压了下来——她今年就要回京了,犯不着因小失大的和这两人计较,现下最重要的是养出好名声,回去京中也好接着经营。

只是,眼角余光瞥见周围那些同窗的眼神,郑午娘心里压着的火就更大了——自沈采薇同拜二师之后,女学里头大部分的人都把她视作这一届女学生里的第一人。那些人面上恭维郑午娘,背地里却都等着看她的笑话,何其可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