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杨濂,我有病。
如果按照大众的眼光去看,我应该是有病的。
我的病因是一个人,一个我应该讨厌却怎么也讨厌不起来的人。
杨杨,这个只比我大8天的混蛋女人。
8天的差距,她成了我姐姐,永远要压我一头。
因为有她,我的童年变成了黑白色。
她是个受害者,父母离异,她成了没人要的孩子。
她也是个加害者,她的来到夺去了我本应该享受的关注。
凭什么?
一个爹妈都不要的孩子,她不配抢走我的关爱。
我太讨厌她了。
下雨天偷她雨伞,让她淋湿回家;往她房间里放蟑螂,吓得她哇哇乱叫;把她的寒假作业扔给隔壁家的狗玩,害她被老师罚写…
每一次被欺负,她都会哭,脏兮兮的,又卖乖,真是讨厌极了。
我挨过的打,多半都是因为她。
我们俩吵架,打架,无论是谁的错,我都免不了一顿揍。
无所谓,我早晚会还回来。
那句话怎么说,君子报仇,十天不晚。
家里人都护着她,越护着她,我越要欺负她。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变的没那么讨人厌了,捉弄她开始变成乐趣,而不仅仅是报复。
整人变成了乐趣,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每次见到我,她就会变成一只惊慌失措的小兔子。
可是,我想要更多。
我希望,她会对我笑,也会戳我的小酒窝。
明明我比二叔的酒窝更深,为什么她注意不到呢?
真是个讨厌的人。
13岁的那一年,我闯祸了,她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流了那么多的血,她的脸惨白。
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吓吓她,我知道她害怕打雷天。
我只是想吓吓她而已。
她的头上缝了好几针,躺在医院的床上,可怜死了。
我想抱抱她,和她说声“对不起”。
可那声“对不起”还没来得及说,我就被送出国了。
没办法,她差点摔死。在我和她之中选择,所有人都会选她。
英国的天气很适合我,我没有任何反抗。
但我不喜欢那个老头,哦,他叫david,是个心理医生,杨期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