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2)

飞鸥不下 回南雀 2385 字 14天前

陈顺实停在我面前,开口问道:“你说听到三个人谈话,你这时候应该被关在另一个屋子,你怎么能确定绑匪是在和萧蒙萧先生交谈?”

“我认得他的声音,而且他们叫他‘姓萧的’。”

“你与萧先生之前认识吗?”

“见过两面。”

“加起来满十个小时吗?”

“没有。”

“所以你只凭两面之缘,就听出了萧先生的声音,看来你记忆超群陆先生。”

“谢谢。”我欣然接受他的赞美。

“他们谈了些什么?”陈顺来又接着发问。

“金牙他们把事情搞砸了,萧蒙很生气,指责他们不该绑架我。金牙说他们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不会诚心作死,让他放心,萧蒙让他们务必把事情干得漂亮干净一点,之后就走了。”

“所以两名绑匪与他们的金主存在矛盾,并不那么齐心,而在你被绑架的一天一夜里,你也根本没有见过他们口中的……‘姓萧的’。”

“……是。”

“你被殴打,被胁迫,被开枪射击的时候,除了两位绑匪,我的当事人萧蒙先生并不在场,你也并没有证据表明他知道你所遭遇的这一切,是吗?”

哦,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检察官和易大壮脸色都那么难看了,这人问话的套路实在很深,不比盛珉鸥差多少。

他暗示陪审团我并没有真正见过萧蒙出现在犯罪现场,萧蒙也不知道绑匪对我做了什么。萧蒙或许只是想拿回东西,但他并没有参与绑架事件,也不曾想伤害我。甚至,那个曾经出现在现场,被我听到声音的男人也可能不是萧蒙,毕竟我并没有眼见为实。

这还好金牙没死还活着,要是死了,他怕是要把所有一切都推到两个绑匪身上,把自己摘成一朵白莲花。

“陆先生,你记忆这么好,不会这就忘了吧?”见我不答,陈顺来接着又问。

他嘴角含笑,却是笑里藏刀,我与他对视,不甘不愿道:“是,我的确不曾在现场见过他,也没有证据表明他知道我所遭遇的一切。”

陈顺来满意地颔首,冲法官道:“我没有什么想问的了,尊敬的法官阁下。”

回到候庭室,我进去,盛珉鸥正好出来,我与他只有短暂的照面。

“是条吃人不吐骨头的大白鲨,你要小心。”两人擦身交错时,我轻声在他耳边道。

回答我的,是盛珉鸥不屑以极的一声轻嗤。

我转头看去,不断合拢的木门后,盛珉鸥信步走向证人席,好似一头嗅着血腥味蹿入鲨池的巨齿鲨,丝毫无惧于与另一条巨鲨展开厮杀。

第71章 你不憋吗

我凑到门边,怎么也听不到外面的动静,急得抓耳挠腮。

这时易大壮从背后靠过来,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示意我让开。

他蹲下身,将自己的超薄手机顺着底下门缝塞进去,随后站起身,分了只无线蓝牙耳机给我。

耳机刚一戴上,法庭上各种声音顷刻间清晰地传递过来,就连远处不知是陪审团还是旁听席上谁的咳嗽声,都听得清清楚楚。

“……你能告诉大家,见到绑匪后他对你说的话吗?”我辨认出检察官的声音。

短暂的静默后,盛珉鸥开口。

“我提着赎金到达绑匪指定地点,在那里见到了一号绑匪冯金,他看到我第一句话就说:‘萧蒙经常提起你,你的确很厉害。’这是他的原话。”

“然后你说了什么?”

“我意识到这件事可能和萧蒙有关,问他是不是萧蒙指使他们做下这一切,他没有否认。”

“好的,谢谢。法官阁下,我没有什么要问的了。”

接着,法官宣布接下来由辨方进行交叉询问。

陈顺来现在的策略是,要将萧蒙从绑架案里摘出来。萧蒙只是让金牙他们从易大壮那里偷出对美腾不利的证据,但并未指使两人绑架任何人,更对绑架一事毫不知情。因此对于任何直接指认萧蒙参与到绑架案中的证据或证人,都要遭受陈顺来的质疑。

我听到脚步声,然后是陈顺来的声音:“你并没有亲眼见到萧蒙先生在现场。”

“绑匪也没有提到是萧蒙先生策划了这场绑架案。”

“而当你问他是不是萧蒙策划了这一切,他没有否认。”

“也没有承认。”

“你认为为什么绑匪会说那句话?”陈顺来突然压低声音问,“萧蒙经常提起你,你的确很厉害。”

没来由的,这话从他嘴里一出口,我就觉得他在挖坑。而接下去的询问也证实了我这一猜测,他的确挖了一个大坑等着盛珉鸥跳进去。

“我不知道。但我猜,是因为萧蒙的确和他们经常提起我,他一向十分在意我的存在。”

陈顺来语速加快,似乎找到了重要突破口:“萧蒙先生会这样在意你,是否因为,你们曾经都是萧随光萧老先生接班人的有力人选?你们之间有着竞争关系,彼此对立,是吗?”

盛珉鸥并未立刻回答,而是道:“你在暗示陪审团我的证言带有偏见。”

“请回答我的问题,你现在只是名证人。”

我手心有些汗湿,但又觉得盛珉鸥该不会这样轻易掉进坑里。

“他的确视我为竞争对手,但那是过去式了,和萧小姐分手后,我从美腾离职,不再具有竞争力。而且就在两个月前,萧老先生已通过我拟定遗嘱,分配名下财产,这件事萧蒙也知晓,如果他认为我对他存有偏见,又怎么会同意萧老先生认命我为代表律师,全权处理遗嘱一事?”盛珉鸥语气带上丝愤懑,就像名被人误解的正常人,“当然,这件事后,那份遗嘱已经废弃,我也征得了萧老先生的同意,如有必要,可以在庭审中公开遗嘱一事。”

如有必要……就是说他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会不会用到这一讯息,但他还是选择未雨绸缪,并且真的用上了。好像事情的每一步发展,每一个分叉,都在他意料之中,所有人的反应他都了然于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