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许多年,我在母国赶上了这场演出,竟然还是要买开场前剩下的位子。
可我还是买了。
我私心想着,大抵这样,我说不定能回到自己做学生时候的心境,没有被战场洗礼过,还有天真和热血。
回到那个美国东海岸的小城,灯光暗下,我便能假装自己还坐在鎏金的演出大厅,身旁是一个穿着小礼服的白人女子,隐隐约约的佛罗瑞斯香水味。
信州没有看歌剧穿礼服的习惯,坐我身边的女孩子,便规规矩矩地 穿着蓝色的学生校服,不声不响的,也没有同其他女孩子聊天。
我从前也约女孩子看戏,可《蝴蝶夫人》这样的剧,我是不大爱约人的。因女孩子多半会哭,到了第三幕,我便要去给人递手绢,擦眼泪,抽泣的声音盖过上面的唱白,便很扫兴。
女子哭的时候便容易觉得自己是主角,仿佛天底下的委屈都在她红彤彤的鼻尖上,还总觉得自个儿掉眼泪,是给男子寻机会。
可真是太可笑了,若是我当真爱看女孩子哭哭啼啼的,何必来听歌剧,不如回去看驯鹿的红鼻子呢。
另一半不哭的女孩子,又更加无趣了些。约一个女子,在大都会歌剧院看剧,她不笑、不怒、不喝彩,便多半是英文不好,又或者素养不高,若是这样的情状,倒不如两个人相约去看灯会,还来得快活一些。
可这些话,我自然是不会说出来的,便是面上,也要体贴温存的作态,上一回教顾嫣然看出了我的敷衍,便被她说,我这样的,换个皮囊便要存钱买媳妇才有人嫁。
那又如何呢,日后我娶了女子,纵然搬回了家里,也不过是日日的逢场作戏,同她递手绢,或者陪她看灯会。
总不会伤筋动骨,不算什么大难题。
一场歌剧如果陪太多人看过,再重温时,一半的心在剧情上,一半的思绪便不自觉会飘到过往的许多事情上。那个萨城剧院的白人女子,或者约纽约日商的女儿看戏,又或者一次选修的戏剧课。
我这样神游了大半个歌剧,被身旁的一点动静吸引了注意。
我的听力很敏锐,大抵是因为关键时刻可以救我性命,在女高音的间歇,我听见一声短促的呼吸声。
是我身旁的女学生,我偏头看了她一眼,灯光刚好扫在她的脸上,一滴泪水从眼睫毛处滚下来,此外再没有别的什么神情。
像玻璃小鸟上挂了个的水珠子,不像哭,倒像是无意间沾上了水。
油画家喜欢这样画女人哭泣的样子,没有大喜大悲,只是流泪,旨在一种圣母般的悲悯。可是我身旁的女学生,倒像是打小习惯隐去自己的存在感了,以至于一场歌剧下来,我再没有听见别的声音。
我没有看她,但能察觉她伸出手抹去脸上的泪水,大抵仍旧在哭。
连擦拭眼泪都像怕惊扰到别人。
歌剧里巧巧桑回忆平克顿对她的许诺, 我亲爱的小妻子,当画眉鸟筑巢时,我会带着春天的玫瑰回来找你。
可他不会回来了,好像这方空间里,除了巧巧桑,所有人都晓得这个事情。
我能听见后面的女孩子们低低地啜泣声,大抵对于女子来说,言而无信确乎是太残忍了。
我也讨厌欺骗,如果可以,我宁愿说的少一点,也不要说假话。
于是我想,如果有一天我承诺一个女孩子,我会回来。
那我就一定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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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番外
直男阿北的单身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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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2.0
阿北从剧场出来,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
好像是吴妈。
吴妈还跟他打个招呼,“来接孩子放学呢。”
阿北点点头,心想几年前把靳筱托付给吴妈,这两天还没来得及去看小朋友长什么样了。
毕竟这个时候的阿北心里,靳筱真的太小了啊哈哈哈哈,还是当年的小豆丁
然后吴妈对着远处的小姑娘挥挥手。
阿北回头去看
诶?好眼熟?
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