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了一下,抽出一支笔,在空气中划了两下,“连笔,第一次见有人这么连的。”然后忍不住笑出声。
“那么连不行吗?”焦一月白了他一眼。
沉桐不说话,从自己本子上扯下一页纸,然后就着焦一月书上那一行英文,又写了一遍。
写得很认真,连笔处很圆滑,开始焦一月还不以为意,看了会儿,就渐渐有点入神了。
先前有人说过他在英国读了几年书,小学就在那里待着,和当地小孩一起学英文学数学什么的,所以字迹也和他们的字迹一样,习惯写连笔。
而且不止是英文,数字也是,写法和国内不太相同,所以沉桐有时会把她手写体的1和7分不清。
瞎想的功夫,他已经那行字写完了。
她回过神,看了眼他那行字,又看了看自己的。
……
行吧。
他赢了。
转头看到自己在旁边写的一行中文注释,她想起平时沉桐书上的那些鬼画符,脑筋一转,立马就觉得自己又行了,说:“别光比英文啊,比汉字。”
听到这话,沉桐果然是愣了一下。
然后反应过来,倒也不怯场,爽朗地就答应她了:“行啊。”
“写什么呢?”他拔开笔帽,问她。
“随便。”
“嗯……”
笔尖先是再纸上点了一个点,他思索片刻,才落笔缓缓写起字。
焦一月没去看,她料定沉桐写得不会多好看,所以就在旁边趴着等着,等他写完了,才又凑过去看。
沉桐只写了四个字。
四个字写得异常秀气,和原先在书本上乱绕着写苍蝇屎的人简直就像两个人。
藏锋露锋,全凭一只再普通不过的水性笔。
但焦一月已经没心思去瞧他字写得有多好看了。
她只目不转睛盯着上面的内容。
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