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珍用她的处世的技巧使她四周的人们的生活圆滑化,使生命的逝去悄无声息,她运用那些手腕,心机,是否必需的!!她这种做人的态度是否无可疵议呢?这当然还是个问题。在《太太万岁》里,我并没有把陈思珍这个人加以肯定或袒护之意,我只是提出有她这样的一个人就是了。
像思珍这样的女人,会嫁给一个没出息的丈夫,本来也是意中事。她丈夫总是郁郁地感到怀才不遇,一旦时来运来,马上桃花运也来了。当初原来是他太太造成他发财的机会的,他知道之后,自尊心被伤害了,反倒向她大发脾气——这也都是人之常情。观众里面阅历多一些的人,也许不会过份谴责他的罢?
对于观众的心理,说老实话,到现在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虽然一直在那里探索着。
偶然有些发现,也是使人的心情更为惨淡的发现。然而文艺可以有少数人的文艺,电影这样东西可是不能给二三知己互相传观的。就连在试片室里看,空气都和在戏院里看不同,因为没有广大的观众。有一次我在街上看见三个十四五岁的孩子,马路英雄型的,他们勾肩搭背走着,说:“去看电影去。”我想着:“啊,是观众吗?”顿时生出几分敬意,同时好像他们陡然离我远了一大截子,我望着他们的后影,很觉得惆怅。
中国观众最难应付的一点并不是低级趣味或是理解力差,而是他们太习惯于传奇。不幸,《太太万岁》里的太太没有一个曲折离奇可歌可泣的身世。她的事迹平淡得像木头的心里涟漪的花纹。无论怎样想方设法给添出戏来,恐怕也仍旧难于弥补这缺陷,在观众的眼光中。但我总觉得,冀图用技巧来代替传奇,逐渐冲淡观众对于传奇戏的无魇的欲望,这一点苦心,应当可以被谅解的罢?
johngassner批评“ourtown”那出戏,说它“将人性加以肯定——一种简单的人性,只求安静地完成它的生命与恋爱与死亡的循环。”《太太万岁》的题材也属于这一类。戏的进行也应当像日光的移动,镑镑地从房间的这一个角落,照到那一个角落,简直看不见它动,却又是倏忽的。梅特林克一度提倡过的“静的戏剧”,几乎使戏剧与图画的领域交叠,其实还是在银幕上最有实现的可能。然而我们现在暂时对于这些只能止于向往。例如《太太万岁》就必须弄上许多情节,把几个演员忙得团团转。严格地说来,这本来是不足为训的。
然而,正因为如此,我倒觉得它更是中国的。我喜欢它像我喜欢街头卖的鞋样,白纸剪出的镂空花样,托在玫瑰红的纸上,那些浅显的图案。
出现在《太太万岁》的一些人物,他们所经历的都是些注定了要被遗忘的泪与笑,连自己都要忘怀的。这悠悠的生之负荷,大家分担着,只这一点,就应当使人与人之间感到亲切的罢?“死亡使一切人都平等”,但是为什么要等到死呢?
生命本身不也使一切人都平等么?人之一生,所经过的事真正使他们惊心动魄的,不都是差不多的几件事么?为什么偏要那样地重视死亡呢?难道就因为死亡比较具有传奇性——而生活却显得琐碎,平凡?
我这样想着,仿佛忽然有了什么重大的发现似的,于高兴之外又有种凄然的感觉,当时也就知道,一离开那黄昏的阳台我就再也说不明白的。阳台上撑出的半截绿竹帘子,一夏天晒下来,已经和秋草一样的黄了。我在阳台上篦头,也像落叶似地掉头发,一阵阵掉下来,在手臂上披披拂拂,如同夜雨。远远近近有许多汽车喇叭仓皇地叫着;逐渐暗下来的天,四面展开如同烟霞万顷的湖面。对过一幢房子最下层有一个窗洞里冒出一缕淡白的炊烟,非常犹疑地上升,仿佛不大知道天在何方。露水下来了,头发湿了就更涩,越篦越篦不通。赤着脚踝,风吹上来寒飕飕的,我后来就进去了。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三日)
《张爱玲短篇小说集》自序我写的《传奇》与《流言》两种集子,曾经有人在香港印过,那是盗印的。此外我也还见到两本小说,作者的名字和我完全相同,看着觉得很诧异。其实说来惭愧,我写的东西实在是很少。《传奇》出版后,在一九四七年又添上几篇新的,把我所有的短篇小说都收在里面,成为《传奇增订本》。
这次出版的,也就是根据那本“增订本”,不过书名和封面都换过了。
内容我自己看看,实在有些惶愧,但是我总认为这些故事本身是值得一写的,可惜被我写坏了。这里的故事,从某一个角度看来,可以说是传奇,其实像这一类的事也多得很。
我希望读者看这本书的时候,也说不定会联想到他自己认识的人,或是见到听到的事情。不记得是不是《论语》上有这样两句话:“如得其精,哀矜而勿喜。”这两句话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们明白了一件事的内情,与一个人内心的曲折,我们也都“哀矜而勿喜”吧。
(一九五四年七月)
《爱默森文选》译者序爱默森(ralphwaldoemerson)是十九世纪文坛的巨人。他的作品不但在他的本土传诵一时,成为美国的自由传统的一部分,而且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文化遗产,溶入我们不自觉的思想背景中。
爱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也仍旧没有失去时效,这一点最使我们感到惊异。他有许多见解都适用于当前的政局,或是对于我们个人有切身之感。他不是单纯的急进派,更不是单独的保守主义者;而同时他决不是一个冲淡、中庸、妥协性的人。他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实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而他深信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他是乐观的,然而绝对不是一个专事空想的理想主义者。
他爱事实——但是必须是“纯粹的事实”。他对法国名作家蒙泰恩的喜爱,也是因为那伟大的怀疑者代表他的个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极多,大都是他在日记中几十年来积蓄下来的,也有是从他的演辞中摘出来的。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地底缓慢地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他出身于清教徒气息极浓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师,他早年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予他很大的影响。
他的诗名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我们读到他的情书与他追悼幼子的长诗,可以从他的私生活中看出他的为人。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在一八○三年生于波士顿。他早年是一个严肃的青年。他的青春与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很受她的影响。无疑地,她对于他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在一八三五年第二次结婚——对象是丽蒂亚。杰克生——也只记了一行。
他三十岁那年,辞去了波士顿第二礼拜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旅行。他在苏格兰会见了卡莱尔。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
回国后他在各地巡行演说。这种生活是艰苦的,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但是他相信这职业是有意义的,所以能够有毅力继续下去。
他的第一部书《大自然》(nature)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后陆续有著作发表。
他在一八四七年再度赴欧的时候,他的散文集已经驰名于大西洋东西岸。
爱默森的写作生活很长。但是在晚年他尝到美国内战时期的痛苦,内战结束后不久,他就渐渐丧失了记忆力,思想也不能集中了。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许多重要的遗作,经过整理后陆续出版。英国名作家麦修。亚诺德曾经说: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森的影响更大。
本书各篇,是从马克。范。道伦(markvandoren)编辑的《爱默森集》(theportableemerson)中选择出来的,共分“计划”,“生活方式”,“诗”,“人物”,“书信”五章,每章前面都有节译的“编辑者言”,以为介绍。
(一九六四年)
谈 看 书近年来看的书大部份是记录体。有个法国女历史学家佩奴德(reginepernoud)写的文莲娜王后传——即《冬之狮》影片女主角,离婚再嫁,先后母仪英法二国——里面有这么一句:“事实比虚构的故事有更深沉的戏剧性,向来如此。”这话恐怕有好些人不同意。不过事实有它客观的存在,所以“横看成岭侧成峰”,的确比较耐看,有回味。譬如小时候爱看《聊斋》,连学它的《夜雨秋灯录》等,都看过好几遍,包括《阅微草堂笔记》,尽管《阅微草堂》的冬烘头脑令人发指。
多年不见之后,《聊斋》觉得比较纤巧单薄,不想再看,纯粹记录见闻的《阅微草堂》却看出许多好处来,里面典型十八世纪的道德观,也归之于社会学,本身也有兴趣。纪昀是太平盛世的高官显宦,自然没有《聊斋》的社会意识,有时候有意无意轻描淡写两句,反而收到含蓄的功效,更使异代的读者感到震动。例如农忙的季节,成群到外乡“插青”的农妇,偶尔也卖淫,当地大户人家临时要找个女人,她们公推一个少妇出来,她也“册首无语”。伙伴间这样公开,回去显然瞒不住,似乎家里也不会有问题,这在中国农村几乎不能想象,不知道是否还是明末兵燹,满清入关后重大破坏的结果。手边无书,可能引错。这又已经六七年了,也说不定都缠夹,“姑妄言之”(纪昀的小标题之一)。
又有三宝四宝的故事:两家邻居相继生下一男一女,取名三宝四宝,从小订了婚,大家嘲笑他们是夫妻,也自视为夫妇。十三四岁的时候逃荒,路上被父母卖到同一个大户人家,看他们的名字以为是兄妹,乡下孩子也不敢多说。内外隔绝,后来四宝收房作妾,三宝抑郁而死。四宝听见这消息,才哭着把他们的关系告诉别的婢媪,说一直还想有这么一天团聚,现在没指望了。长嚎了几声,跳楼死了。转述这件新闻的人下评语说:“异哉此婢,亦贞亦淫,不贞不淫。”惋惜她死得太晚。纪昀总算说他持论太严,不读书的人,能这样也就不容易了。
这里的鬼故事有一则题作“喷水老妇”,非常恐怖:一个人宿店,夜里看见一个肥胖的老妇拿着烫衣服用的小水壶,嘴里含着水喷射,绕着院子疾走。以为是隔壁裁缝店的人,但是她进屋喷水在大炕上睡的人脸上,就都死了。他隔窗窥视,她突然逼近,喷湿了窗纸,他立刻倒地昏迷不醒,第二天被人发现,才讲出这件事。这故事有一种不可思议,而又有真实感,如果不是真事,至少也是个噩梦。但是《阅微草堂》的鬼狐大都说教气息太浓,只有新疆的传说清新浑朴,有第一手叙述的感觉。当地有红柳树,有一尺来高的小人叫红柳娃,衣冠齐整,捉到了,会呦呦作声哀告叩头。放它走了,跑了一段路又返身遥遥叩首,屡次这样,直到追不上为止。
最近读到“棉内胡尼”的事,马上想起红柳娃。夏威夷据说有个侏儒的种族,从前占有全部夏威夷群岛,土著称为棉内胡尼(menehuni)。内中气候最潮湿的柯文岛——现在的居民最多祖籍日本的菜农——山林中至今还有矮人的遗民,昼伏夜出,沿岸有许多石砌的鱼塘,山谷中又有石砌沟渠小路,都是他们建造的。科学家研究的结果,棉内胡尼确实生存过,不过没有传说中那么小。像爱尔兰神话中的“小人”
(littlepeople)与欧洲大陆上的各种小精灵,都只是当地早先的居民,身材较瘦小。棉内胡尼与夏威夷人同种,是最早的一拨移民,西历十二世纪又来了一拨,自南方侵入,征服了他们。柯艾岛似乎是他们最后的重镇,躲在山上昼伏夜出,有时候被迫替征服者造石阶平台等工程。据说只肯夜间工作,如果天明还没完工,就永远造不成。
后来他们大概绝了种,或者被吸收同化了,但是仍旧有人在山间小路上看见怪异的侏儒,神出鬼没。有个檀香山商人,到这荒山上打猎,夜间听见人语声,是一种古老的夏威夷方言,而他们这一行人始终没看见这山谷里有人烟。檀香山又有个科学家到这岛上收集标本,在山洞里过夜,听见像是钉锤敲打石头的声音,惊醒了在洞口张望,看见小径上有一点灯光明灭。他喊叫着打招呼,灯光立即隐去。第二天早上看见地下补上新石头,显然在修路。以为是私贩酿酒搬运下山,告诉老夏威夷人,却微笑着说:“棉内胡尼只打夜工。”——见夏威夷大学葛罗夫。戴教授(a。groveday)所编《夏威夷的魅惑》(“thespeliofhawaii”)散文选。
人种学家瑟格斯(r。g。s)说:“夏威夷的‘棉内胡尼’传说,在南太平洋有些别的岛上也有,其他的太平洋岛屿也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夏威夷从来没有过漆黑的侏儒。”原来棉内胡尼非常黑,会不会是指菲律宾小黑人?马来亚、安达门群岛、新几尼亚、澳洲东北角森林也有小黑人,台湾残存的少数“矮人”,想必也是同种。现在零零碎碎剩下不多了,原先却是亚洲最早出现的人种之一,结集处分布很广。戴教授说科学家“暂定”夏威夷有过矮人,大概因为夏威夷从未有过小黑人,所以认为与夏威夷人同种。
同种而稍矮,似乎不会给传得这么玄乎其玄。
前面引瑟格斯的话,在他的书《泡丽尼夏的岛屿文化》里面。夏威夷、塔喜堤等群岛统称泡丽尼夏,书中说岛人来自华南,广州海南岛一带。因为汉族在黄河流域势力膨胀,较落后的民族被迫往南搬,造成一串连锁反应,波及到东南亚。
考古学发现四千年前华南沿海居民已经有海船,在商朝以前就开始向海外发展。港台掘出的石器陶器,代表当时华南的文化,用石头捶捣树皮作布,也跟夏威夷一样——为求通俗,以下概用夏威夷代表泡丽尼夏——尤其是一种梯级形凿子,柄部一边削掉一块,拿着比较伏手,是夏威夷石凿的特征,起源于华南内陆与沿海,亚洲别处都没有。
夏威夷人相信他们来自西方日落处一个有高山的岛,“夕阳里的故乡夏威基(hawaiki)”,原来夏威基就是多山的华南越南海岸,也确是在西边。
夏威夷又有大木筏,传说有人驾着七级筏子回夏威基,两层在水底。有的回去了又出来,也有的留在大陆被同化了。这样说来,他们是最早的华侨,三四千年前放洋,先去菲律宾,南下所罗门群岛,也许另有一支沿东南亚海岸到印尼。西汉已经深入南太平洋,东汉从塔喜堤航行三千英里,发现夏威夷,在太平洋心真是沧海一粟,竟没错过,又没有指南针,全靠夜观星象,白天看海水的颜色,云的式样。考古学家掘出从前船上带着猪、鸡、农植物种籽,可见是有计划的大规模移民,实在是人类史上稀有的奇迹。同一时代西方中东的航海家紧挨着海岸走,都还当桩大事。
我们且慢认侨胞。语言学家截安(i。dyen)根据计算机分析,认为夏威有人另有发源地,在所罗门群岛东南,纽海不列地斯或边克斯群岛,岛人打鱼为生,约在五千年前就在大洋面上航行,往西到印尼、菲律宾、台湾通商,又不知道在东南亚什么地方学到农业,印尼等地都还没有。倒了过来自东而西,推翻了前此一切从亚洲出海东行的理论,——日本人相信他们的祖先来自东方日出处,不知道是否指这批东来的航海者。当地本来已经有土著,但是他们有理由对这一支引以为荣。许多民间传说都像荷马史诗一样在近代证实了。
夏威夷人究竟是亚洲出去的还是西太平洋上来的,论争还在进行中,是倾向后一说的较多:先向西发展到东南亚,再向东扩张,商朝中叶的时候发现塔喜堤,是少数人遇见风暴漂流去的,内中有印尼人。他们有计划的移民只限二三百英里之遥,长程的都是飓风吹去或是潮流送去。此外又有秘鲁的印第安人乘筏子漂流到塔喜堤,都混合成为一族。后来发现夏威夷,也是无意中漂流到的,不是像名著小说与影片《夏威夷》中的壮举。——见魏达(a。
pvayda)编《太平洋的民族与文化》——事实往往就是这样煞风景。
瑟格斯说夏威夷黑侏儒的传说,许多别的岛上都有,“出自一个共同的神话底层”,换句话说,是大家共同的意识下层酝酿出来的神话,也就是所谓“种族的回忆”。南太平洋岛人的潜意识里都还记得几千年前在菲律宾、台湾、马来半岛遇见的小黑人。
夏威夷与塔喜堤语言大同小异,至今塔喜堤人称下层阶级的人为“棉内胡尼”,这名词显然是他们先有,带到夏威夷去的。瑟格斯认为在史前的夏威夷,大概“棉内胡尼”也是指下等人,然后移用在神话中的矮人身上,“是轻侮下层阶级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