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1 / 2)

张爱玲文集 张爱玲 6557 字 15天前

《海上花》的几个问题——英译本序《海上花》第一回开始,有一段自序,下接楔子。这“回内序”描写此书揭发商埠上海的妓女的狡诈,而毫不秽亵。在楔子中,作者花也怜侬梦见自己在海上行走,海面上铺满了花朵——很简单的譬喻,海上是“上海”二字颠倒,花是通用的妓女的代名词。在他的梦里,耐寒的梅花,傲霜的菊花,耐寂寞的空谷兰,出污泥而不染的莲花,反倒不如较低贱的品种随波逐流,禁不起风浪颠簸,害虫咬啮,不久就沉沦淹没了,使他伤感得自己也失足落水,而是从高处跌下来,跌到上海租界华界交界的陆家石桥上。他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桥上——而不是睡在床上,可见他还在做梦——下桥撞倒一个急急忙忙冲上来的青年,转入正文。

楔子分明是同情有些妓女,与自序的黑幕小说观点显然有出入。那一段前言当是传统中国小说例有的劝善惩淫的声明,如果题材涉及情欲。这开场白的体裁亦步亦趋仿效《红楼梦》的自序加楔子,而没有它的韵致与新意。《海上花》这一节与其他部分风格迥异,会使外国读者感到厌烦,还没开始就看不下去了;唯一的功用是引导汉学研究者误入歧途,去寻找暗含的神话或哲学。这部不大有人知道的杰作一八九四年出版一九二○年中叶又被胡适与其他的五四运动健将发掘出来,而又第二次绝版。我不免关心它在海外是否受欢迎,终于斗胆删去开首几页。

跋也为了同样的原因略去了。作者最不擅长描写风景。写景总是沿用套语,而在此处长篇累牍形容登山乐趣,不必攀登巅顶,一览无余,藉以解释为什么他许多次要的情节都没有结局,虽然不难推断。

跋内算是有个访客询问沈小红黄翠凤的下场。他说她们的故事已经完了。

之始终不离不合,以至吴雪香之招夫教子,蒋月琴之创业成家,诸金花之淫贱下流,文君玉之寒酸苦命,小赞小青之挟赀远遁,潘三匡二之衣锦荣归;黄金凤之孀居,不若黄珠凤俨然命妇;周双玉之贵媵,不若周双宝儿女成行;金巧珍背夫卷逃,而金爱珍则恋恋不去;陆秀宝夫死改嫁,而陆秀林则从一而终:屈指悉数,不胜其劳。

请俟初绩告成,发印呈教。

许下另作一部续书,所透露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能帮助我们了解此书之处。第四十七回庆祝吴雪香有孕,葛仲英显然承认她怀着他的孩子。但结果她在续书中另嫁别人,想必是社会地位较低的贫困的男子,否则不会入赘。但即使 葛仲英厌倦了她,以他的富贵,也绝不肯让自己的子女流落在外。若是替孩子安排另一个正当的家庭,而仍旧由生母抚养,遣嫁失宠的情妇是西方的习俗,中国没有的。如果他突然得病早殁——似乎是这情形——他的亲属也一定会跟她谈判,领养这婴儿。她不肯放弃她的儿子,而且为了他招赘从良,好让他出身清白,可见她的为人。

与齐大人的仆人小赞私会被撞破的神秘人物,显然是齐府如夫人的胞妹苏冠香的大姐小青,既然小赞小青在续书中私奔。擅演歌剧的女奴琪官正与冠香争宠,她看清楚了是小青,而不肯告诉主人,只说不是我们的人,表示不败坏门风,不必追究。代为隐瞒,顾到情敌的颜面,似乎太是个圣女。但当然是因为势力不敌,不敢结怨。心计之深,直到跋内才揭露。

周双宝嫁给南货店小开倪客人,办喜事应有尽有,“待以正室之礼”,当然不是正室了——还是说虽然娶的是妓女,仍应视为正室?

当时通行早婚,他虽然父亲还在世,而且仍旧掌管店务,书中并没提起过他年青。当然,也许他是死了太太。但是我们知道续书中周双玉嫁了显贵作妾,就可以断定倪客人也使君有妇。双玉敲诈朱家,本来动机一半是气不伏双宝称心如意嫁了人。问题有点混淆不清:因为朱淑人无法履行诺言娶双玉为妻,她就逼他与她情死。虽然我们后来发现纯是为了勒索,还是有她不甘作妾的印象。敲诈到一万银元除赎身外,剩下的作嫁妆,足够她嫁任何人为妻,如果不太高攀的话。而仍旧作妾,可见不是争名分,不过是要马上嫁一个她自己看中的又嫁得十分风光,出这口气。

胡适指出书中诗词与一篇秽亵的文言故事都是刻意穿插进去的。为了炫示作者在别方面的辞章之美。那篇小说中的小说几乎全文都是双关引用古文成语,如“血流漂杵”,原文指战场伤亡人数之多。不幸别的双关语不像这句翻译得出。那些四书酒令也同样引经据典,而往往巧妙地别有所指。两首诗词的好处也只在用典圆熟自然,译文势必累赘,效果恰正相反。这几处是我唯一的删节。为了保持节奏,不让文气中断,删后再给补辍起来,希望看不出痕迹。

我久已熟悉这部书,但是直到译它的时候才发现罗子富黄翠凤定情之夕,她是从另一个男子的床上起来相就的。在妓院里本来不算什么,但是仍旧有震撼力,由于长三堂子的浓厚的家庭气氛——么二的“妈”就不出现,只称“本家”,可男可女——尤其是经过翠凤那一番做作之后。此外还有几处像这样极度微妙的例子,我加的注解较近批注,甘冒介入之讥。

(一九八四年一月)

表姨细姨及其他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篇首引袁枚的一首诗,我看了又笑又佩服,觉得引得实在好,抄给读者看:一字千改始心安;阿婆还是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

——袁枚。遣兴文内提起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姊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见“两人除了表姊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两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们的表弟,旬太太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

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们表姊妹俩小一岁,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太年青。

其实严格的说来,此处应作“表姨”。她们不过是单纯的表姊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不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许多表姑,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姊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姊妹,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来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婊”字?不但我们家——我们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他太太跟我姑姑是堂表姊妹,他们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也没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未婚称“姨娘”没错,不过《红楼梦》里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妾不是正式结婚,客气的尊称只好拿来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所以表姊妹们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近年来才普及——有“阿姨”

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妈”这名词没有代用品,但是据我所知,“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小辈都称她的姊姊“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妹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于“十六姨”。她们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

此外我们这些亲戚本家都来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来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字,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免与姨太太混淆。

闽南话“细姨”是妾,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年间张资平的畅销小说,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这称呼很怪,非常不自然,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横行排字,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来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

“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且说《相见欢》这篇小说本身,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样长,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来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是否能做到一两分又是一回事了。

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旬绍甫。

1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2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他中了头奖;3跟太太说话的时候语声温柔,与平时不同;4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是爱她太太。至于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又有时候说话不留神,使她生气,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这里的四个人物中,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于她自己的身世,我们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婚后丈夫出国深造,因为无法同去,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太有两点矛盾:1痛心她挚爱的表姊彩凤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遇见的人,较罗曼谛克;2因为她比旬太太有学识,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不给军阀做事,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怨而不怒”,——只气她的情敌,心里直骂“婊子”,大悖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于给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旬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而且很知足,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叨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说我的另一篇近作《色,戒》——角的名字才谐音为“王佳芝”?)

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说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不是人),贾芸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曹雪芹即使不同意,也不免偶一为之。时至今日,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来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问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

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不必加“他想”或“她想”。

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这句话:”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原文),但是没说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她熟悉这句最常引的英语,就不大至于显得突兀了。

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也更有来由。以后要把这一点补写进去,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一九八八年)

谈吃与画饼充饥报刊上谈吃的文字很多,也从来不嫌多。中国人好吃,我觉得是值得骄傲的,因为是一种最基本的生活艺术。如插花与室内装修,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得到的。而相形之下又都是小事。“民以食为天”,但看大饼油条的精致,就知道“食”不光是填饱肚子就算了。烧饼是唐朝自西域传入,但是南宋才有油条,因为当时对奸相秦桧的民愤,叫“油炸桧”,至今江南还有这名称。我进的学校,宿舍里走私贩卖点心与花生米的老女仆叫油条‘油炸桧“,我还以为是”油炸鬼“——吴语”桧“读作”鬼“。大饼油条同吃,由于甜咸与质地厚韧脆薄的对照,与光吃烧饼味道大不相同,这是中国人自己发明的。

有人把油条塞在烧饼里吃,但是油条压扁了就又稍差,因为它里面的空气也是不可少的成分之一。

周作人写散文喜欢谈吃,为自己辩护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但是男女之事到处都是一样,没什么可说的,而各地的吃食不同。这话也有理,不过他写来写去都是他故乡绍兴的几样最节俭清淡的菜,除了当地出笋,似乎也没什么特色。炒冷饭的次数多了,未免使人感到厌倦。

一样怀旧,由不同的作者写来,就有兴趣,大都有一个城市的特殊情调,或是浓厚的乡土气息。即使是连糯米或红枣都没有的穷乡僻壤,要用代用品,不见得怎么好吃,而由于怀乡症与童年的回忆,自称馋涎欲滴。这些代用品也都是史料。此外就是美食家的回忆录,记载的名菜小吃不但眼前已经吃不到了,就有也走了样,就连大陆上当地大概也绝迹了,当然更是史料。不过给一般读者看,盛筵难再,不免有画饼充饥之感,尤其是身在海外的人。我们中国人享惯口福,除了本土都是中国人的灾区,赤地千里。——当然也不必惨到这样。西谚有云:“二鸟在林中不如一鸟在手。”先谈树丛中啁啾的二鸟,虽然惊鸿一瞥,已经消逝了。

我姑姑有一次想吃“粘粘转”,是从前田上来人带来的青色的麦粒,还没熟。我太五谷不分,无法想象,只联想到“青禾”,王安石的新政之一,讲《纲鉴易知录》的老先生沉着脸在句旁连点一串点子,因为扰民。总是捐税了——还是贷款?我一想起来就脑子里一片混乱,我姑姑的话根本没听清楚,只听见下在一锅滚水里,满锅的小绿点子团团急转——因此叫“粘粘(拈拈?年年?)转”,吃起来有一股清香。

自从我小时候,田上带来的就只有大麦面子,暗黄色的面粉,大概干焙过的,用滚水加糖调成稠糊,有一种谷香,远胜桂格麦片。藕粉不能比,只宜病中吃。出“粘粘转”的田地也不知是卖了还是分家没分到,还是这样东西已经失传了。

田地大概都在安徽,我只知道有的在无为州,这富于哲学意味与诗意的地名容易记。大麦面子此后也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韩战的中共宣传报导,写士兵空心肚子上阵,饿了就在口袋里捞一把“炒面”往嘴里送,想也就是跟炒米一样,可以用滚水冲了吃的。炒米也就是美国五花八门的“早餐五谷”中的“吹涨米”(puffed rice),尽管制法不同。“早餐五谷”只要加牛奶,比煮麦片简便,又适合西方人喝冷牛奶的习惯,所以成为最大的工业之一。我们的炒米与大麦面子——“炒面”没吃过不敢说——听其自生自灭,实在可惜。

第一次看见大张的紫菜,打开来约有三尺见方,一幅脆薄细致的深紫的纸,有点发亮,像有大波纹暗花的丝绸,微有摺痕,我惊喜得叫出声来,觉得是中国人的杰作之一。紫菜汤含碘质,于人体有益,又是最简便的速食,不过近年来似乎不大有人吃了。

听见我姑姑说,“从前相府老太太看《儒林外史》,就看个吃。”亲戚与佣仆都称李鸿章的长媳“相府老太太”或是“二老太太”——大房是过继的侄子李经芳。《儒林外史》我多年没看见,除了救了匡超人一命的一碗绿豆汤,只记得每桌饭的菜单都很平实,是近代江南华中最常见的菜,当然对胃口,不像《金瓶梅》里潘金莲能用“一根柴禾就炖得稀烂”的猪头,时代上相隔不远,而有原始的恐怖感。

《红楼梦》上的食物的一个特点是鹅,有“胭脂鹅脯”,想必是腌腊——酱鸭也是红通通的。迎春“鼻腻鹅脂”“肤如凝脂”一般都指猪油。曹雪芹家里当初似乎烹调常用鹅油,不止“松瓤鹅油卷”这一色点心。《儿女英雄传》里聘礼有一只鹅。佟舅太太认为新郎抱着一只鹅“噶啊噶”的太滑稽。安老爷分辩说是古礼“奠雁(野鹅)”——当然是上古的男子打猎打了雁来奉献给女方求婚。看来《红楼梦》里的鹅肉鹅油还是古代的遗风。《金瓶梅》《水浒》里不吃鹅,想必因为是北方,受历代入侵的胡人的影响较深,有些汉人的习俗没有保存下来。江南水乡养鹅鸭也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