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打了个电话给杨重,确实有点担心——电话显示关机了。想了想,叫上付美就往林大赶去,她也不知道他在不在学校,但是也不知道他其他去处,只能碰碰运气。
知道他是金融系的大三学生,打听之后才知道哪幢楼是他经常上课的。
“我说,既然这么担心他,干嘛还要端着不早答应了人家,说不定人家现在不知道在哪里玩的乐不思蜀了。”付美又有点口无遮拦了。
余光没理她,眼睛直直地看着操场上的一群人
付美看了眼余光,见他眼睛眨也不眨看着哪里,转头一瞧,便看见不远处的操场上,站了五个时髦的年轻男女,嘻嘻哈哈笑做一堆。
这不是杨重嘛——好家伙,跟女孩玩的起劲啊,付美心想,她就知道这群公哥狗改不了吃屎。
而此时的余光,心情可谓是一言难尽。看着他好好地,自然放下心神,但当她看见旁边一个穿着一身皮衣的高个女孩凑他跟前说话,一边说还一边手舞足蹈地,笑声传过耳朵时冷了脸。再看对面的男孩,坐在台阶上,也是笑容满面的看着女孩。很美好的画面,余光却心里冒酸,心里也忍不住胡思乱想:怪不得这几天不来找她了,原来身边又有美女陪他了。她就知道,像他这样的男孩都是贪图一时新鲜,她就不该对他抱有期望,还傻傻的差点丢了自己的心。
“光光,不上前问问吗?”看好友僵硬的表情,付美阴森森道:“他要是敢劈腿,今天我就劈了他的腿。”
“算了,就算是,人家也没有劈腿,我们从没有开始过。”而且,她现在没那个心情,不管什么情况,单看到他对着别的女孩笑她就堵得慌。哼,说什么喜欢她,对着别的女孩还笑那么好看。
不过,余光是没走成。因为杨重眼尖地发现她,同时跑了过来,“余光,真的是你啊,”他看见她的时候有点难以相信,“你是过来找我的?”
“嗯”点了点头。
“过来怎么不打电话给我,我可以来接你的。”
“我给你打过电话,电话关机了。”
杨重才想来,他的手机方寝室充电来着,“哦,手机在宿舍里充电,没带身上。”
余光依旧点了点头。
这时他一帮朋友也走了过来,陈晓帆他们几个都是认识余光的,只有其一个女孩没见过。盯着余光,好像要把她瞧出个洞来。
“余光,这是我哥儿们,从小一起长大的,你见过的,”然后依次介绍,并没有着重介绍那个女孩。
“嗨,余光,又见面了,来找阿重啊?”陈晓帆说完戏谑地在两人身上转了一圈。
余光礼貌地笑笑。
“你好,我叫林莫莫,”高挑的女孩穿着平底鞋也比一米的余光高一点。
女孩是属于时下流行的美人,瓜脸,大眼睛,化着淡妆,一身黑色的紧身衣,姣好的身材显露无疑,一脸亲切的笑容:这是一个漂亮又很干练的女孩,而且很容易让人亲近。但是余光不喜欢她,要问原因?当然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咯!而且女人对于自己的领地受到侵略时嗅觉都是很敏锐的。她的直觉告诉自己,这个女孩喜欢杨重。
不漏声色地,也同样友好客气地回:“你好,我叫余光。”
旁边的人除了杨重都察觉到了这一诡异的氛围,只在旁边看好戏。他们是一直知道林莫莫喜欢杨重,几个都是从小就认识的,高的时候林莫莫到了美国读书,就没联系了。上个礼拜刚回国,吵着要他们带她玩,还说要转来林大。可奈何当事人对于这事没有任何知觉,从小只把人家当哥儿们。不过想想他也就只有对余光,才有那根恋爱神经。
林莫莫好像没察觉到这一尴尬,说:“哇,余光,你真漂亮,一定有很多人追你。”故意不提她和杨重的关系。
余光一笑置之。
“你喜欢赛车吗,我刚回国,沛城变了好多,便求着阿重他们带我玩,他说下午带我去东区那边赛车。我一个女孩跟他们这几个大小伙有点无趣啊,还是女孩陪着好,”然后俏皮的眨了眨眼道:“而且啊,我最喜欢跟美女交朋友了。”
说完还问了问杨重:“阿重,带余光去可以吧?”
杨重有点无厘头,在他看来,余光不是会喜欢这种地方的人,他怕又引起她的反感,便抢先道:“你干嘛随便决定人家要不要去,人家都还没说话呢,知不知道尊重人啊。”瞪了一眼林莫莫。
余光在听到那女孩喊杨重‘阿重’时,心里就有点不舒服了,现在又听他俩人这番对话,脸色白了一个度。好嘛,现在倒成她是外人了。
想想自己站在这里挺没意思的,给人当猴耍。便道:“我下午学校还有课,就先走了,你们玩的开心。”说完,迈着沉重的脚步走了,走了一半,又跑了起来。
杨重想赶上去送她,却被付美拦着道:“王八蛋,负心汉。以后别来找余光了。”瞪了他一眼便要走。
杨重被说得莫名其妙,只问道:我又怎么了,你最好给我说清楚。他真是比窦娥还冤。
何升阳见他还不清楚状况,只得提醒道:“白痴啊你,你看不出来她是吃醋了吗,还不快去追。”
杨重听了这话,脑里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一句话没说,拔腿开始追。
付美见杨重去追余光了,也要赶去,被陈晓帆一把拽住,“人小两口谈恋爱你跟去凑什么热闹啊,喜欢当电灯泡啊!”
“你才是电灯泡,你全家都是电灯泡。”
呵,嘴皮挺利索
这边这俩人打着嘴炮,另一边,林莫莫阴沉着脸久久地望着余光和杨重远去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