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宝南听着众人的安慰,将猴子的零食分发出去。她喜欢分享, 不爱吃独食。
后来上了课,依旧有人在谈论她的叔叔。她抿唇笑,陈邺知道了,不知道又该多生气了。
那天下午,谢宝南报名参加了英语演讲比赛。
只剩下一个多月的时间,每天李铮都拉着她一起练习。他们互相纠正发音、改稿,训练台风。短短时间,两人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宿舍里,唯有孙倩没有报名演讲比赛。
她每天都往外跑,有时甚至课都不上,乐此不疲。谢宝南听说孙倩正跟一群人玩乐队,她是举足轻重的贝斯手兼主唱。
谢宝南之前不明白孙倩为什么喜欢摇滚,甚至不惜牺牲上课的时间。
有一回无意提起,孙倩说这是她真正热爱的事情,是她要做一辈子的事情。
那时谢宝南才明白,人,为了自己的信仰与热爱,总是能拼尽全力的。
诚如她自己。
那段时间,她一心都扑在了演讲比赛上。她逐渐找到了自己的意义,为梦想拼尽全力的意义。
这期间,陈邺用新号码给她打过好几个电话。她都没接,不过也没再拉黑他。
并不是抱着什么期待,只是单纯觉得拉黑没什么意义。
权势滔天的陈邺,总有办法找到她。
秋天很快过去,寒冷的冬季凛凛而来。
十二月中旬,演讲比赛前一天的晚上,谢宝南和李铮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
天冷,妖风肆虐,夜晚校园的道路没什么人。
他们一边走,一边讨论方才的问题。
谢宝南道:“我觉得稿子里的内容不用太多,最多一两个故事,把这两个故事里的论点论据说透,反而能给观众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李铮表示赞同,“还有就是明天现场发挥,观点一定要明确。”顿了顿又问,“紧张吗?”
夜晚的风很大,她拨开脸上的头发,轻轻笑,“有一点,毕竟我们是大一,还有大二大三大四的学姐学长,他们肯定准备更充分了。”
李铮安慰她:“其实大部分参加比赛的都是大一新生。”
“为什么啊?”谢宝南疑惑。
李铮道:“大四忙着找工作,大三忙着实习,大二不屑于这点学分,也就对我们大一的有吸引力了。”
谢宝南“噗”一声笑出来,“你这么一说,我顿时觉得压力小了很多。”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却不知此时的自己正被车里的人紧紧地盯着。
说来也奇怪,校园这么大,陈邺的车刚开到图书馆,就看见了谢宝南。
她穿一条黑色的毛线连衣裙,腿上是深灰色的裤袜,外面罩了一件深灰色棉衣。手里抱着几本书,一头黑长直发落在身后。
偶尔有风吹起她的长发,露出耳后一小片白皙的皮肤。
她身边的那个男生,陈邺记得,是那天送猴子去医院的那个班长,瘦得像根柴火,好像是叫李铮。
校园里很安静,车窗降下半扇,他甚至能听见他们的说话声,似乎是在讨论什么演讲比赛。
后来渐渐听不清了,只感觉到谢宝南似乎是在笑,笑声柔柔的,带着江南水乡的婉转。
那个雨夜,陈邺意识到自己是喜欢谢宝南的。
或许她只是风雨兼程中一个临时的港湾,让他能够短暂地停靠。她陪了他一段路,他却还想回头寻她。
陈邺焦躁地踩下油门,车开到谢宝南的前方,又猛地调头,正对她的方向。
他停下车,打开远光灯,直直地照在不远处两人的身上。
远光灯的光束有如黑夜中的一团火,谢宝南和李铮不约而同地眯起眼。
他们一路向前走,那车就沿着他们的路线后退,确保远光灯始终准确地投射。
李铮疑惑道:“这人谁啊?为什么一直拿灯照我们?”
一句话提醒了谢宝南,她怔怔地望着那辆车,几秒后猛地反应过来。
她停住脚步,“李铮,你先回去,我想起来有本书落在图书馆了。”
李铮用书挡住光线,“什么书啊?我帮你去拿吧。”
“不用不用,你快回去吧。明天比赛加油!”
“那好,你也加油!”
目送李铮离开,谢宝南立刻转身,换了一条路走。
远光灯关闭,陈邺开车,慢悠悠地跟上来。
“学习到这么晚?”
车窗降下来,陈邺手臂架在车窗上,漫不经心地操控着方向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