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再强,也怕枪王。
唐重手里只有一把匕首,在没办法靠近牛仔的情况下,也只有挨打被轰的份儿。
牛仔使用来福枪堪称神奇,就是那一招无间隙换弹的能力就让人心惊肉颤。
来福枪被夹在腋下,瞄准精确,控制自如,好像完全感受不到那强大的后座力似的。
他表情严峻,眼神犀利,一边开枪一边向唐重奔跑。
无论唐重如何翻滚,总是和他有着一段‘非安全距离’。
因为牛仔可以利用他们之间的距离开枪。
他是个聪明人。他在后面追击只是不想让双方距离拉开太远,但是也不会过于靠近唐重,给唐重反击的机会。
他像是一个高明的猎人,在玩弄着一只狡猾强大的猎物。
他操控着现场,他主导着主动,他最终的目的就是要把这只猎物击杀。
然后,切下他的一块什么部位回去换钱。
他做这份工作好多年了。他从来都没有失败过。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声音传来。
这种枪声和牛仔所使用的来福枪打出来的枪声是不一样的。后者要更加沉闷大声一些。
这一枪是从背后射击。牛仔的后背中弹。
他把全部的心神都放在了前面的唐重身上,他从飞侠的受伤中知道这是一个不容易对付的家伙。他诡计多端又身手狠辣,只要把他杀死,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
而且,从刚才飞侠操纵的可视仪器上面,他知道唐重身体的伙伴就是一个女人——
他不敢想象。
难道是自己的队友出卖了自己?
他担心再次中枪,身体快速前扑,扑倒的同时调转来福枪的枪头准备给那个胆敢在背后放冷枪的家伙一个狠狠的教训。
果然是他。
“叛徒。”牛仔嘶声吼道。举起枪口瞄准准备再次向他开枪的同伴飞侠。
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