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山,她仿佛能够未卜先知似的,在红狐举起枪的时候,身体突然间向唐重的方向扑了过去。
砰!
原本应该打在唐重胸口的子弹却打在了苏山的后背。
衣服破裂,鲜血喷涌而出。
子弹的巨大推力推动着苏山向前扑倒,然后被唐重一把搂抱在怀里。
于此同时,唐重手里藏着的那把尖刀也闪电般的甩了出去。
红狐对唐重有企图,唐重怎么可能一点儿预备也没有?
他太了解这些杀手的特性了。
不要以为你看过《这个杀手不太冷》,就以为每个杀手都是里昂那样沉默寡言却又深情专一的大叔。
他们无法无天无父无母,无兄弟手足,无视规则世俗。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钱。
只要有钱,他们愿意做任何事情。
为了赚钱,他们愿意去做别人的走狗去替人杀人,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们做不出来的?
唐重是学心理学的。他知道,如果是在交通方便的城市里,或许金刚还会留下野猪一条残命。至少,这给其它的队员一个信念:你看,我金刚并不是心狠手辣之辈,对待自己的兄弟还是很人性化的。你们好好跟着我干,能杀人的时候尽量杀,不能杀人的时候也不会被杀。
但是,这里是偏僻难走的东支乡,这里是人烟罕至不通车马的五岭。金刚他们来杀完人后,还愿意大大咧咧的抬着一个伤员离开?
就算野猪回到队伍,等待他的也只是死路一条。
可是,明明是一个必死之人,红狐为什么还愿意和自己交换?
显然,她有着其它的意图。
不是图财,就是图色。
恰好,唐重觉得这两样他都不缺。
当然,也图命。
她先谋财,然后再强奸,精神和欲望都得到满足后,再把自己给一枪毙了-----
“我要是红狐我也这么干。”唐重心里这么想道。
于是,他便从怀里摸出那把他用来雕刻的雕刻刀,准备在确定苏山的安全后,给这个胆敢在他面前耍小手段的红头发女人一个狠狠地教训。
他最讨厌不守信用的人了。特别是不守信用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