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白痴。那自然是因为这个男人是我喜欢的一款,我准备把他吃掉啊。”姜可卿没好气的说道。
唐重觉得有些心酸,还有着隐隐的妒嫉,说道:“好。我明白了。”
他看着细心化妆的姜可卿,说道:“你不是不想来相亲吗?还化妆做什么?”
“我可以不喜欢他,但是他不能不喜欢我。”姜可卿一脸认真的说道:“我把他pass掉,那就证明他入不了老娘的法眼。我要是被她pass掉了,我姜可卿怎么有脸出去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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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面的地方在烟雨江南,一个带有浓重苏杭气息的私人会馆。
唐重看到那个男人的第一眼就不喜欢。因为他太帅了。
其实也不是帅。
那个男人没唐重长的好看,甚至都不能称之为传统意义上的帅哥。但是,他坐在那儿的那股子儒雅风范和卓越气质就不是唐重这种毛都没长齐全的小毛孩所能够拥有的。
成熟气质,也是很多小姑娘喜欢的大叔气质。
因为小姑娘们都喜欢‘大叔’,于是,这年头凡是上了三十岁的男人都自称自己是‘大叔’。
女人们喜欢大叔不假,但是,女人们喜欢的是身材高瘦衣着得体沉稳大气有良好经济实力的中年男人。那些腆着大肚子穿着大裤衩夹着拖鞋从超市里扛半边西瓜一瓶酱油的男人完全不在她们的考虑之内。
不得不承认,这个男人就是女人们喜欢的大叔类型。
男人看到姜可卿和唐重过来,立即微笑着起身,眼神清澈带着一丝欣赏的语气说道:“这样的场合氛围,我们就不用握手这么正式的礼仪了吧?”
“也好。”姜可卿咯咯的笑,连声音都柔媚了几分。
“跟个花痴似的。”唐重在心里冷笑。
男人这才看向唐重,主动向唐重伸出一只好看的大手,笑着说道:“我是林埔声,你是唐重吧?我看过你演的《黑戏》,非常欣赏你在剧中的表现。”
唐重的眼神一凛,原本漫不经心的敷衍态度也变得严肃起来。
这个家伙调查过自己。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他终究是调查过自己。
唐重是一个很没有安垩全感的感觉,在不了解一个人之前,他的眼里只有坏人和不可相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