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也暴露出小老头力道不足不够用强以及野心不够不敢用短的特点。
这样的对手,他的实力强悍,但是作战起来却中规中矩,即稳妥,也有可能随时被对方翻盘的风险。
枪尖闪烁着青光,搅动着巴黎的烟雨。
嗖!
小老头一枪刺出,枪尖带着湿润的气息,呼啸着、旋转着、一往无前。
霸王硬上枪!
也就是说,这是直来直往的一枪,没有太多的花哨没有太多的技巧,只有力道和速度。
也可以说,这是小老头的试探一枪。他要知道唐重的力量和速度以及整个身体素质。
正如唐重从他兵器上所猜测到的他的性格一般,他实在是太保守了一些。
枪尖直入唐重那血肉之躯。
因为枪尖捅了进去,而他手里的枪柄也伸进去了半支。
“该死的黄皮猴子。”小老头气愤的骂道。
枪尖刺出去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知道了情况并不是自己所想象的那样。
他知道枪尖刺破人体皮肉是什么样的感觉,他以前曾经无数次的这么做过。
这一次,显然不是。
是的,枪尖只是从唐重的肋下穿过去而已。
唐重在他一枪刺来的时候,没有后退也没有逃避,只是微微侧了侧身体。
这一招看起来简单,但是用起来却非常的危险。
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这拐枪给捅出一个窟窿。捅不出窟窿,就是挨着他的肋骨扯下一块皮下来,也同样让人难受的不行。
可是,唐重偏偏这么做了。
因为他有信心。
通过刚才奔跑的过程中他就已经计算到,在速度和力量这两个方面,自己和小老头比有着先天性的优势。
没有了秋意寒的束缚,他在恨山老林里面训练出来的那远胜于灵狐活兔金爪土狼等动物的反应速度也终于可以完全发挥出来。
巴黎,这是一座钢铁森林,而他却一直是森林里面的王者。
哦,他只是二当家的,大胡子才是真正的王者。
唐重用胳肢窝把枪拐给夹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