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你看别小看我女儿,作为我李永华的女儿怎么可能会是怂包软蛋。8岁我就把她送人了军校,16岁加入特种部队。”说着说着李司令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神风也没有想到李诗诗竟然加入过特种部队,当真巾帼不让须眉。
想想也是,出生于军人世家的子女怎么会是混迹在娱乐场所普普通通的舞娘。
见实在没办法推辞神风只能应允:“行,诗诗我们走吧!”
神风牵着李诗诗的纤纤玉手,来到自己破破烂烂的法拉利面前。
“难道你想开这辆车去?”李诗诗捂住了嘴巴,不敢相信。
“车虽然烂了点,还是能开的。走吧。”
神风就是这样的性格,不在乎别人的眼光。车本来就是代步工具,不知道为什么有的人拿它当做脸面。
想到这里神风都有点怀念自己车顶凹陷的小奥拓了。
“那好吧!”见倔不过神风,李诗诗只能勉为其难的坐上了破车,这或许是她这辈子做过最差的车了。
就这样两个人有说有笑开着破烂法拉利向夜郎帝国边境地区的乌恒族驶去。
大概第三天傍晚时分两人就到了乌恒部落。
映入眼帘的是“旧镜鸾何处,衰桐凤不栖。金钱饶孔雀,锦段落山鸡。”
古城的建筑拙朴中带有几分秀色。城内石板铺成的街道纵横交错,古朴典雅,两旁多是木板房,房檐伸出来,只见一线天。内中店铺,尽现民族特色。
曲径通幽的深街长巷,身旁紧紧偎依的一幢幢青瓦木楼和一户挨一户的小商铺,仿佛在述说着几百年来小小古城的富庶繁华。如果说故宫是帝王的天堂,那么乌恒古城则是平民的乐园。
神风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乌恒部落竟然会如此富庶。
后来他才知道部落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部落,上次所见的古羌族部落也不是真正的古羌族部落,而是他们扩充疆土的战线。
这就让神风有点不明白了,为什么夜郎帝国军事力量并不落后,但是偌大个国家还允许这样的势力存在?
“走吧,想什么呢?天色都晚了,赶紧找个地方住下吧!”李诗诗拽着神风就往一家豪华客栈走去。
“您好,天水客栈欢迎您!”门外的两名礼仪小姐夹道相迎。
“小姐,里边请。”
“小姐,你是要住宿呢?还是歇脚。”说这两位礼仪小姐就把李诗诗引到了客栈前台。
很显然,两位礼仪小姐都对神风熟视无睹。
从神风开着一辆破旧的车,再加上穿的邋里邋遢的,根本没人把他当回事。
穿的寒碜,在这些人看来就是邋里邋遢,根本不应该出现在整个乌恒族最豪华的客栈。
这乡村部落对于神风开的是什么车,还真是不明白,所以在他们眼里被撞折了保险盖的法拉利就是一辆普通破车。
有句话说顾客就是上帝。
上帝个屁,如果说顾客是上帝,那么钱就是顾客。
很显然,在进入听水客栈整个过程中都没有人咨询过神风,完全把他当做空气。
神风也懒得对这些势力作过多的言论。
直到李诗诗的一句话,让客栈里的所有人都对神风瞪大了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