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我们当初在建安拍马斗鸡,为非作歹兴风作浪,有多么的快乐。如今想来,真像做梦一样,百般怀念也回不到从前了。”
春晓轻声咳了咳,安慰她,“那个,人生得意须尽欢,我们也算是尽欢了。再说,若你能够高中进士,不也是有重回建安的机会吗?哪怕在翰林做个小小的庶吉士,也能留在建安了。姐妹,兴许未来可期呢。”
苏温打了个酒嗝:“你说得容易,进士是那么容易考的?我是个什么头脑,难道你还不清楚?”
春晓想了想,又忍住了,“说不定,以后还会有别的出路。”比如她若从赵地攻回建安,可以顺路将这位好朋友带上,倘若一路顺风大业得举,让苏温鸡犬升天一回,也不负当初一起欺女霸男的缘分。
苏温喝得醉醺醺的,“我只是说一说,你可能不够了解,明日我带你去苍梧郡转一转,你就知道姐姐所言非虚。恰好,明日那匪首要来进犯,我带你去看看那匪首有多凶恶,我一定要亲手摘下她的脑袋瓜,叫全群的人看看,我苏不凉可不是好惹的。”
两个人喝了一夜,就此抵足而眠。
第二天,两个人的早餐是苍梧郡的特产,苏温小声告诉春晓,她因为水土不服,已经便秘七天了。
春晓听完,放下筷子,“我吃饱了,我们出去逛逛吧。”
苍梧郡就在交州旁边,若赵军选在交州起势,第一个要攻占的,便是苍梧郡。
她要刺探一下这里的地貌民情,以及那伙要被邵元剿灭的匪寇,究竟是个什么来路。
引狼入室的苏温大小姐,穿上了一身新袍子,净面梳发戴玉冠,有了几分当初京都城纨绔女的模样,两个华服小姐,把臂同游,形成苍梧郡一道亮丽的风景,尤其是春晓儿那张艳压群芳的脸蛋儿,简直让苍梧群的老百姓怀疑,这是不是群守家那位小姐男扮女装的相好儿。
远山寡淡,阴云稠稠,苍梧郡的郡城不算大,举头便可瞧见环绕的群山,坡度都不算高,最高的那一座便是被匪首占据的苍山,山腰围着一圈暗沉的云雾。
一上午兜完了郡城最繁华的几条街,两人又回到府邸抖抖索索地添衣裳,十月底的苍梧群菊花都残得差不多,路上遇到的大婶都在聊过些天怕是会下雪。
苏温将一条雪白的狐裘挂在春晓脖子上,抱着自己的汤婆子道:“在建安时,每日气候会有钦天监盯着,日日有条子送到府上。初来苍梧郡十分不习惯,苍梧地貌湿润,常常下雨,影响出门心情,我也是这些天才发现,当地野民看云视察气象别有一手。基本都是准的。”
作为东道主的苏不凉,苏小姐伸着脖子出去望了一眼天色,笃定道:“我断言,今晚必定会下雪!”
春晓跺跺脚,将汤婆子塞到被子里,将脚也塞进去,“外面好冷啊,风太大了,你说咱们还要去看那匪首吗?这么冷的天出来抢亲,落草为寇之后,那群女人都不怕冷的吗?”
“大约是自小生活在这,这里的孩子都比较抗冻。”苏温挤进了春晓的被窝里,将脚也往汤婆子那里揣,“咱们自小养尊处优,一点苦都没吃过,自然比不得那些乡野女人皮糙肉厚,经得住寒风暴雪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