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闵淑贞正在吩咐丁竞彪先去楼下等着她,随后她扭头对宋臻说道:“年轻人,送我走一段吧。”
这话,其实就是默许了他陪着季茜的意思。
宋臻点头,然后将兜里的钥匙递给了邱森,“你先回去吧,所里应该还在加班,帮我买几份宵夜带回去,犒劳一下全刚他们。”
邱森嘴角抽了抽,自从他跟着宋臻,一个威风凛凛的黑客,竟然沦为了跑腿小弟,简直是……命苦啊!
“对了,听全刚讲,夏岚吃烤串喜欢多放孜然。”宋臻压低声音讲道。
邱森眼睛立即一亮,夺过钥匙屁颠屁颠就走了,走到一半才反应过来,为什么这事牛全刚都知道!
心里立即涌起浓烈的危机感,本来不想去加班的,结果现在恨不得马上飞到派出所里去。
邱森和丁竞彪这一走,就只剩下宋臻与闵淑贞,闵淑贞走在前面,宋臻落后一步走在她后面。
宋臻知道闵淑贞叫自己出来送她,肯定是有话要讲,所以只是安静地跟在后头。
或许是没人说话的原因,气氛有些凝滞。
医院走廊尽头的窗户为了透气,并没有关死,有风从外面涌入,带来新鲜湿润的空气。
就在这时候,闵淑贞开口了。
“今天闪电打雷一来,我就知道要糟,偏偏茜茜那个孩子还在外面。她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闪电。”
她沉吟片刻,这话没头没尾,像是应景发出的感慨。
宋臻却蹙了眉头,脸色阴沉如水,“恐怕不单单是害怕这么简单吧?”
如果只是害怕,不至于……神志不清。
闵淑贞侧身看向身旁的年轻人,在他的笃定的眼神中败下阵来。
“你说得没错,不单单是害怕,这和她小时候的一件事有关。”
果然,宋臻就知道,季茜肯定是遭遇过什么。
“你恐怕也知道,茜茜养了一只泰迪,叫毛毛。但你知不知道,她最喜欢的小动物其实不是狗,而是兔子。”
兔子?宋臻挑眉,还真看不出来。
他和季茜隔壁邻居,去过她家里两次,但她家里面,任何关于兔子的元素都没有。
一般的女孩儿喜欢兔子,多少都会留下痕迹,比如说兔子的拖鞋、睡衣,装饰品、发箍或者其他有兔子图案的东西。
他记得很清楚,季茜墙上贴的,是卡通小狗的便利贴,冰箱上也是她和毛毛的照片,甚至于拖鞋也是卡通小狗。
第一次去蹭饭的时候,她头上绑了一根斑点狗样式的发带。
总之,她展现出来的全是和狗有关的东西,而不是兔子。
“从她稍微开始懂事,大概是四岁多吧,她就有了两只小兔子,是她哥哥给她买的,她开心得不得了。养了两年,感情自然深厚,那时候她基本不怎么讲话,只有提到兔子才会开口。但是,就在她六岁那一年,出了一桩事情。”
说到这里,闵淑贞的眼里涌现出浓郁的愧色。
“那天是她爷爷的生日,我们一家人回了季家大宅。茜茜这丫头离不开她的兔子,自然也拎了去。她不爱说话,也不爱和其他人玩,所以在单独给她爷爷拜完寿后,我就让佣人送她先去客房和她的兔子玩。但谁也没有想到,她那些堂姐竟然恶作剧,把她的兔子偷偷放了。”
“然后呢?”
“然后其中一个堂姐告诉她能够帮她找到兔子,把她带到了后院。原来她们是故意的,一帮无法无天的小混蛋竟然故意把兔子放了,然后去捉。茜茜这丫头当然是去护她的兔子,但这会儿兔子早被追得魂都飞了,哪里又认得她,看到她也一样跑都跑不快。茜茜只能反过来拦住她那些堂哥堂姐,但她哪里拦得住。后来她一个表哥追红了眼,竟然捡起一块石头直接朝那兔子砸去,七、八岁的孩子,力气倒也相当惊人,当场就把兔子砸死了。”
宋臻心一惊,这一帮孩子岂止是混蛋!
“那天天气不好,黑沉沉的,兔子被砸死的时候,正好一道闪电劈下来,硬生生地把花园里的一根老松盆栽给劈断了。其他的小孩当场就吓跑了,等我们找到茜茜的时候,她一个人缩在灌木丛里抱着兔子,身上全部都是血,脸上脏兮兮的,头发也全部给扯散了,那分钟我都怕她傻了或者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