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所愿(1 / 2)

选填记忆 菱歌泛夜 2731 字 16天前

老实说,虽然是她提的分手,但当日子一天天过去,刘紫荆只回了个拒绝就再没消息的时候,孟初还是有种被抛弃的感觉。

当时在医院他也没来看过她。

刘紫荆是第一个知道她和唐仕羽的双重关系的人,他的反应就是所有人会有的反应,他的嘲讽就是世人的嘲讽,他让孟初感到害怕,世界,也让孟初感到害怕。

而唐仕羽浑然不觉,他像头小狮子跑到了草原上,又跑回来。他对军训的一切感到新奇,觉得打靶和拉练都好玩极了,甚至还送了孟初一枚他打下来的弹壳。

唐仕羽是不知道什么是害怕的,谁也伤害不了他。在她把全世界当作敌人的时候,唐仕羽在同一个地球上昂首阔步。

唐仕羽很喜欢去上课。他说他演了这么久的戏,好像才刚刚爱上表演,爱上扮演另一个人,他说话时眼睛上蒙着水亮水亮的壳,周身都是带着橙子香的声音,让孟初目不转睛。

她自己的生活平平无奇,除了因为秋天的缘故,越来越困乏,时常渴睡外,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姚芊芊的话很少,偶尔和孟初对上了眼神和脚步,竟表现的有些怯,好像孟初会把她怎么样似的,畏畏缩缩地退让,反倒让孟初很不自在。到后来,即使在同一个宿舍,她俩也像两条平行线,再没有交叉的时候了。

孟初也不强求,只是继续过着她的日子,泡图书馆。

她很少能见到沉清越,晚会结束之后,沉清越就再也没和她打过照面,甚至连背影都没出现过。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孟初乱乱地想着这些人和事,后知后觉地发现有个人一直跟着她,从图书馆,到这条四下无人的小道。

拐角的时候,她顺势避到花坛后面,想看看那个人到底是谁。没一会儿,后面来了个格子衫,是前几天找她搭过话的人。

格子衫停下来张望了一下,又继续往女生宿舍的方向赶。

她原本打算等格子衫走远了,再从花坛里出来,但没等她抬脚,不远处,另一条小道上就窜出一个人影。那人影拿着黑色大塑料袋往格子衫的头上套,套住了,拎着格子衫的领子,用膝盖一次次地踢他的裆,把格子衫踢得脚触不到地,在空中晃荡。

隔着这些距离,她都能听见格子衫的哭腔和嚎叫。那人把格子衫放下来,踩着头又胡乱踹了一通,最后才蹲下来,对着黑色塑料袋覆盖的那张脸说:“但凡你再敢在图书馆撸一次,再尾随一次,书你就别想读了,全校师生也会知道你都做了些什么。”

“我会一直盯着你。”

孟初蹲在花坛后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看着那人影四下张望,突然朝她的方向跑过来,这条路暗着,没有灯,一直跑,能跑进主楼。

月光下,沉清越的脸红红的,堆满了汗珠。

格子衫从地上爬起来,正要把塑料袋摘掉的瞬间,沉清越还没完全跑进阴影里,他刚刚到花坛边上,正要跨上阶梯。孟初急了,她怕格子衫认着人了伺机报复,起身想去拉沉清越,滞了半秒,就当真一把把他拉进了花坛后面。

黑黑的花坛里突然冒出个人来,把沉清越吓了一跳,但看清楚脸后,他脑海里好像放了个炮仗,脸刷一下地红了。

更别说,孟初还抓着他的小臂,捂着他的嘴,示意他别出声也别再冒头。她的一双清炯炯的大眼睛盯着不远处,直到视线里再没有人,才松了一口气。

孟初穿着长裙,下摆罩在他脚背上,他心里也说不出来是什么感想,只觉得痒痒的,周身都是烂醉的颜色。那一双华泽的白肩膀上是他睡梦里品尝的同一张鲜亮的脸,让他的心也跟着跳入那清凉的深处。

孟初突然一屁股坐到了地上,罩在脚背上的布料消失了,他却感觉还影影绰绰地飘着香味儿,也神使鬼差地坐下来。

说不清道不明、因为说不清道不明而愈益壅塞的情绪泛滥着,没有言语,只有沉默。

孟初扬了扬头刚想说话,后脑勺就撞到了凹凸不平的石砖,“哎呦”一声,倒吸了一口凉气。沉清越马上伸出手去,按在她后脑勺对应的墙面上,孟初往后靠了靠,枕到了沉清越的手心。

那肉垫的触感柔软,孟初用上了几分力气,将头向后撞,力度越来越大。她知道沉清越的手背正因为她的动作刮顶着那些凸起的石砖,或许正流着血;她甚至左右摆头,从左到右碾过他的手。她发疯一样想证明些什么,通过这种方式。

她突然停下来,带着哭腔冲沉清越喊:“你能不能别再喜欢我了!”

她的眼睛上蒙着一层水做的壳,一眨不眨地看着别处,忽而破碎,掉出几滴泪来,从脸颊划过,落到了沉清越的小臂上。那眼泪说不上有温度,但却让沉清越又冒了一头汗。他怔怔地看着那张落雨的脸,用t恤的下摆擦了一把汗,深吸一口气,低头吻了下去。

沉清越的鼻息打在初秋的风里,冲散了仅有的凉意,俩人之间那些温温柔柔又冷冷淡淡的东西也寂灭,留下一颗尚有余温的心脏,胆怯地落向灰烬里,但又期望遇到火的种子,一点即燃。

沉清越很紧张,这紧张和刚刚蹲在角落伏击时不同,少了几分无畏和勇气,多的是孤注一掷,放手一搏。他是怕的,怕这只是自顾自地燃烧,怕他自己也变成一撮灰。他不自觉地屏了气,把鼻息封在胸腔里,只留下胸膛在起起伏伏。

他突然忘了应该怎样接吻,他忘了应该把头稍稍侧着,只是兀自闭着眼,把自己凑过去,直到鼻尖——碰到了另一个鼻尖。他们好像两只狭路相逢的兽物,在黑暗里,通过触觉传递着或隐或现的消息。

她退了。

但在发觉她退了之前,相触时短暂的肉感湿漉漉地牵附了沉清越,让他低下头去,寻找记忆中更软更滑的东西。或者说,孟初越是抗拒他的碰触,他就越强烈地想要触碰她。

不只是触碰。

刚开始他不是这样想的。他知道她有了新的男朋友,一个开着保时捷的男朋友。

岁月真的会和他开玩笑,之前什么都不懂的时候,他就认识这车标。很久以前的散学后,孟初第一次坐上他的自行车后座,却在半路跳下去要吃关东煮,就这么唯一一次能够称得上约会的晚上,他忘了带钱。再让他回忆一百遍,那种捉襟见肘的窘迫感都不会消减半分,就像胳膊上的齿痕一样,已经成为了他的一部分。

之后那条破旧的老街开过一辆崭新的保时捷,他对孟初说,以后他们要买这样的车。

他曾经大言不惭地许诺过的,现在已经有人做到了。而他只是一个学生,爸妈攒了一辈子的钱,刚刚够在北京付首付。

他理所应当地和孟初保持距离。

但是孟初呢,她也想保持这段距离吗?沉清越猜过许多次。

如果她伸出手来,他大概真的会毫不犹豫地把她拉到自己身边,不管以后是怎样的人生。

有没有保时捷一点也不重要。

但是她没有,从始至终都没有。她和那个人笑着出门去,也在舞台上闹着,好像从不认识他。

“不要再喜欢我了”这句话在沉清越的脑子里冲撞,摧枯拉朽般摧毁了他所有的自持。

我也想做到,你告诉我怎么做到。

他的唇终于碰到了孟初的,软糯的粉团像棉花糖在嘴里融化,带着挂泪的微微的咸,清新得像一片海。

发觉孟初没有再退,他血气踊跃,甚至在太阳穴起舞,绷不住才泄露出的一丝鼻息也越演愈烈,变成低低的喘,喷薄在孟初微微上扬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