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连的官兵,顺着水塘下边的豁口爬了上去,带着便携的通用机枪和五〇迫击炮的两个机炮排,悄悄控制了水塘两侧的山头,用以封锁庙里的曰军。
当突击班爬到距离地堡、鹿砦三十多米距离时,窸窸窣窣的茅草抖动声惊动了曰军的哨兵,“哗啦”一声退弹上膛,两名鬼子用曰语厉声喝问:“谁?”
图穷匕首见,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必要再伪装了,迎接这两名鬼子哨兵的是一阵激烈的枪声,两个鬼子兵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就栽倒下去,刹那间,山头腾起一团团火球,安家军突击班官兵甩出的手榴弹在曰军防御阵地上爆炸开来。
驻扎在庙里庙外的鬼子兵从睡梦中惊醒,有的来不及穿上外衣,光着膀子便提枪应战,企图把我登顶官兵给压制下去。我军部署在两侧山头的十二挺伞兵专用的5.8mm口径ii式通用机枪和十二门五〇迫击炮,喷射一团团火焰,机枪子弹和榴弹交织成密集的火网,曰军的反冲击迅速被击溃。
曰军在高山岭顶部的阵地,分为庙前、寺庙和庙后三道防线。安家军伞兵部队两个连的官兵,集中各班的通用机枪、自动步枪及手榴弹,向曰军阵地进行密集的火力覆盖。
根据自二六年成军以来的经验,安家军地面部队在作战中,全面贯彻三三制经验。
在班排一级突击中,安家军始终保持三人或者四人一组作战,形成合力。进攻中,首先实行避二打一,始终注重发挥三打一的局部优势,其次实行避一打一,最后形成三打一,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毕竟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行动中始终贯彻三先的原则,即先发现敌人,先瞄准敌人,先消灭敌人。
一般来说,在开战之前,团部直属的机炮连、警通连,还有师部直辖的喷火兵、工兵等专业兵种,全部按照火力组、爆破组、进攻组等进行混编,班按三人一组,有的四人一组做细致划分。
在部队进攻中,坚决反对一窝蜂似地突击,必须按照平时训练的三三制队型开进,在遭遇伏击的时候,各个小组密切配合,配置的i式75毫米无坐力炮,从发现火力点,到把敌人的火点消灭最快不到7秒钟。
就是在这样的配合下,我军两个突击排在后方两翼高地上炮火的掩护下,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向星罗密布的曰军地堡、散兵坑发起进攻,炮火硝烟笼罩了曰军的阵地,一座座地堡、散兵坑成为了埋葬鬼子兵的坟墓。
两个班的突击部队,突破曰军的防线,接近高山庙,庙里的曰军以庙宇的院墙为掩体,顽强抵抗。
两个班各分出一个打击小组,迂回到高山庙的两翼,从窗口投进几颗手榴弹,只听“轰轰”几声,浓烟和火舌从窗口、大门飞窜而出,躲在里面射击的鬼子兵被炸得鬼哭狼嚎,两个班剩下的官兵趁机杀了进去,很快将残存的十多名曰军俘虏。
高山庙后的曰军防御阵地上,地堡群疯狂开火。
担任突击队长的二连长邰鹏中尉冷静地观察了地形后,决定避开曰军的正面火力,留下一个班的战士依托庙宇,向曰军进行射击,吸引鬼子兵的注意力,然后率领主力,偷偷向右翼转移,来到曰军的侧后方,冲到鹿砦边,突然向曰军阵地发起进攻。
曰军阵地部署在高出庙宇约二三十米的高地上,居高临下,火力凶猛。分配到突击队的狙击手,从侧方对准曰军的地堡射击,一片密集的子弹打了过去,曰军歪把子机枪的机枪筒一下子就被打弯了。
随后,两个机炮排的迫击炮发射的炮弹,如同冰雹一般密集地砸了过去,全重仅47.73公斤的i式75毫米无坐力炮对准曰军的火力点,精确进行点击,曰军一处处机枪阵地逐个哑火。
曰军被从侧翼出现的火力给打懵了,战线乱成一团,残存曰军纷纷退到地堡后面的交通壕里,企图据守最后的两个地堡。
嘹亮的冲锋号声响起,安家军官兵一跃而起,全力向前突击,用力把鹿砦拉开一个个大口子。
邰鹏中尉紧紧地跟在最先冲进两个鹿砦的战士身后,忽然一阵弹雨泼洒过来,瞬间命中邰连长的手臂和腿部,伤口向外淌血,但邰连长依然一瘸一拐地向前冲锋,继续指挥战斗。官兵们见指挥官如此英勇,一股股复仇的怒火装进枪膛里,子弹、手榴弹如同雨点般向曰军阵地上飞落。
鬼子大惊失色,士气几乎跌入谷底,纷纷向地堡里钻。就在这时,邰鹏中尉一颗手榴弹扔了过去,他身边的几名战士,举着自动步枪进行扫射,密集的弹雨过去,十多名鬼子兵应声倒在了地堡外面,在激烈的喊杀声中,两个小组的官兵冲进地堡,将里面惊慌失措的十多名鬼子兵全部干掉。
此时在地堡后方约一百米的开阔高地上,曰军撤除伪装的大炮,面对近在咫尺的威胁却束手无策。缺少单兵武器的约两百多名炮兵,组织起了敢死队,利用少量步枪和手榴弹,发起反冲锋,准备夺回地堡,但遭到我军两个机炮排的密集火力封锁,曰军炮兵损失很大。
激战一刻钟后,曰军的三次反扑均被打退。
两个伞兵连趁势掩杀,追着曰军的屁股杀进了过去,一举夺下这个控制周边三十余平方公里的炮兵阵地。此时曰军布置在这里的四门大正十四年式105mm加农炮、六门九五式75mm野炮、十门九九式105mm山炮的黑漆漆的炮口,依然指向远处的海岸线,炮膛里还装有未来得及发射的炮弹。
此时分针指向了凌晨四点半,事前约定的登陆时间已到。
机炮连的炮手们,立即用迫击炮向天空连续发射红色信号弹,向渡海大军报告高山岭一线已经被我军成功占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