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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蔚子听五哥说了很久,然后推门进去,又重新坐在沙发上,凝视着病床上的叶斯承,看着他颀长清瘦的身躯,苍白无血色的脸,低而微的胸口起伏。她看了很久慢慢起身,走到他身边,摸了摸他冰凉的手,说:“别装了,你就是一个混蛋。”
*
进入秋天,何蔚子回了一趟学校,她漫步在校园里,看着衣袂翩翩的少女和鲜衣怒马的少年郎,心境一片清澈。她没有心思去公司,没有心思赚钱,又不愿意待在家里,想来想去还是回到学校来看看。
人工湖里的黑鸭子依旧悠闲地游来游去,梧桐树上有几只松鼠窜来窜去,自行车清脆的铃声在耳畔响起。
还有少男少女的笑声。他们在憧憬,在渴望,在奋斗,在最美好的年华。他们的未来有无限可能,他们要做的只是去享受每一个美好瞬间,去爱,被爱,趁少年美好如花。
校园广播里响起那首老狼的《我把我唱给你听》
谁能够代替你呢?
趁年轻尽情的爱吧。
最最亲爱的人啊,
路途遥远我们在一起吧。
我把我唱给你听,
用我炙热的感情感动你好吗?
岁月是值得怀念的留念的,
害羞的红色脸庞。
的确,谁能够代替你呢?爱和恨,等待和错失,希冀和失落,风风雨雨,携手相伴,分道扬镳。
真是一场劫难。
早知道当年就不要去礼堂听他的演讲,就不会对他一见钟情,没有他这个混蛋,她会活得非常幸福非常美好,没有半点伤害。何蔚子涩涩地一笑,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心知肚明,生命哪有“早知道”三个字。
她在校园待到傍晚,才缓缓离去。
隔天,又去医院,静静地坐在沙发上,和往常一样,她看着护士帮他挂点滴,再次确认一个事实,现在维持他生命的就是那些瓶瓶水水,还有身上的管子,残忍而无奈的事实。
护士忙完后转身对她微笑,然后出了门。
何蔚子起身走到他面前,俯身摸了摸他的额头和脸颊,再握了握他的手,这是医生嘱咐的,病人需要亲人的爱抚,亲人的温度会激起他的求生意志。
她摸了他很久,脑海里浮现昨天母亲李沐说的话。
“我知道你准备养他一辈子,我不反对,我们有这个经济条件,只是你必须好好生活下去,不要自我放弃。还有你想过没有,也许这是他不愿意的活法。”
诚然,李沐说的没有错,叶斯承非常骄傲,他不会容忍现在这样的生活,这对他来说是一种耻辱。
只是她放不下罢了。
何蔚子松开他的手,转身拿过包坐在沙发上,从包里拿出一管口琴。
“反正你现在也无聊,我吹口琴给你听。”她浅浅地笑了,“好久没吹了,都生疏了。”
魂断蓝桥的经典曲目,友谊地久天长。
罗伊和玛拉奔去教堂,却迟了一步,错过了教堂规定结婚的时间,从此各奔天涯,没有了在一起的可能。
何蔚子初中时候看那部电影,当时她的英文老师对此评价是:
生有时,死有时,喜爱有时,恨恶有时,战争有时,和好有时。
她一直很喜欢这首友谊地久天长,开头悠悠之声,扣人心弦,慢慢地带着忧伤,无奈,一个音符一个音符打在心上,收尾是尘埃落定中带着一些惆怅,像是看着夕阳消失在地平线上一样,是事实,是规律,是结束,却依依不舍。
虽然很久没有吹这支曲子,但是此刻吹起来还是非常顺畅,也许是当年练了太久的缘故,记忆细胞里都存在这曲目的音符。
美丽的曲子将她带回美丽的少年时光,暖意融融的午后。
她壮着胆子,靠近他,心里紧张但故作镇定地说:“既然你没有女朋友,不如考虑考虑我吧?”
爱与被爱,趁少年美好如花。
作者有话要说:后面有番外,不喜可以不买。
☆、90章
何之愚是天之骄子,很多人都这么说。他的父亲是开国将帅,母亲也是政坛上举足若轻的人物,优越的家境让他自小就备受关注,他天资聪颖,出类拔萃,毕业后就到了政府大院工作,领导们对他寄予厚望,男同事们对他歆羡不已,女同事们对他青眼有加。
也是,何之愚长相极为英俊,身材极为挺拔高大,眉眼间皆是沉稳大气之风,虽然年少,但待人处事非常成熟,加上高干家庭的背景,暗恋他的女同事可以排成一条长龙。
他却一心投入工作,没有考虑感情方面的问题。
直到办公室方主任为他郑重地介绍对象,他才意识到自己的确到了谈恋爱的年纪。
方主任笑着递给他一张照片:“余筱华,农业局长的女儿,芳龄二十一,长得可漂亮了,配你很不错。”
何之愚接过照片看了看,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孩,柔柔顺顺的黑发披肩,齐刘海,瓜子脸,眼睛很大,水汪汪的,笑得很矜持。
“之愚啊,你到年纪考虑个人问题了,成家立业,两者应该同时进行的。”方主任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揶揄了一句,“余筱华可是难得的美人,见过她的男人没有不动心的。”
好像没有理由拒绝,何之愚微笑地点了点头。随即在方主任的安排下,何之愚和余筱华见面了,余筱华对他是一见钟情,毕竟何之愚的硬件软件都是没得挑的,家境好,前途无量,又有一张上好的皮相,笑起来十分迷人,她见他第一面就觉得心跳厉害,甚至不敢和他目光对视。
何之愚对余筱华的印象就是这个小女孩真的挺漂亮,说话轻声细语,有着一般女孩的矜持和羞涩,他觉得女孩子就该是这样的,所以他没有排斥和余筱华的进一步往来。
两人交起了朋友,出去吃饭,沿着河边散步,彼此借阅书籍,偶尔去电影院看电影。
时间有些长了,何之愚觉得自己和余筱华并不是那么合适,问题出在余筱华的性格,她太矜持,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她有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