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2 / 2)

“谢谢你蓝兰,没想到你会一起来接我,这倒是让我很吃惊!这段时间,过的还好吧?”洛林微笑了一下,“既然来了,那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吃完饭,我送你回家。”

若是以前,洛林可能还会对蓝兰口花花开个玩笑,但是现在,他有了江妍,就没有那么放得开了,在他心中,蓝兰是个好女孩子,以后与自己做一个红颜知己,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蓝兰还小,以后上了大学,见识了世面,对自己懵懂的那种感情,可能就会淡化了吧。

蓝兰也是清楚的感受到了洛林语气中的微妙变化,但她真的是很想念洛林,她也知道,洛林的与众不同和出色,微微微微点了点头,不去猜想其他的事情,只想与洛林能多想处一会儿,就多相处一会儿。

“嗯……”蓝兰乖巧的点了点头,却迟迟没有行动。

洛林知道女孩子的心思不叫细腻,他倒是很坦然,蓝兰与他的感情也挺深厚的,但不是所有感情都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不是么?蓝兰是那种很纯洁的女孩,那么,洛林就用纯洁的心思对待她。

当下,洛林上去拉住蓝兰的小手:“呵呵,蓝兰,这么久不见我,怎么变得这么拘谨了?走啦,跟我上车。”

说着,不由分说,便拉着蓝兰上了那辆宽敞商务车的后车座。

看到这个情景,刘万川有些无奈的耸了耸肩,然后与大强子和狼狗,也分别上了车。

引擎发动,狼狗在副驾驶座上回头笑了笑:“兄弟们,走咯!迎接咱们的洛大少,目标,洛氏集团的产业,商业步行街!!!”

“嗡!——”

车子一个掉头,行驶了出去!

第190章 我和她,谁更优秀?

商业步行街,已经渐具雏形,在转角口处,一座装修很上档次,以金色调为主的高级大饭店,傲然矗立。

每到晚上,这里的生意就好得不得了,虽然开业不久,却是让大强哥和狼狗阿耀二人,赚了个盘满钵满。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恐怕是不需要一年时间,就能够收回成本。

席间,觥筹交错,哥几个在一起侃的那是不亦乐乎。每个人都是几杯烈酒下肚,渐渐都些醉态,也似乎是忘记了还有蓝兰这么个女孩子的存在,竟都开起了带有色彩的段子玩笑。

这让似懂非懂听得迷迷糊糊的蓝兰,有些羞怯和尴尬。

洛林喝酒那可是海量,别人都梦嫦娥了,他却依然连肚子都没喝暖呢。

所以,清醒的他,自然是注意到了蓝兰的这么个神态。

洛林歉意的笑着,对身旁低头不语的蓝兰轻声说道:“蓝兰,不好意思,男人喝醉了,就喜欢开一些这种玩笑,让你尴尬了……”

蓝兰听到洛林这番话,却是赶忙摇了摇手,小巧的脸蛋上明显浮现出两抹红晕:“没有没有……只,只是……哎呀,可能习惯就好了……”

听蓝兰此言,洛林心中无奈的叹了口气,蓝兰这小妮子,就是性子太乖巧,什么事情都是逆来顺受,在亲人和友人甚至是爱人的面前,有这种性格,自然是讨人喜欢好怜爱。但……走在社会上,可就是要吃亏了。

哎,有段时间没见了,蓝兰还是一点变化都没有。

这让洛林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想到一句话:有些人,无论你怎么变化,无论世界怎么变化,她始终在那里,守护她所要守护的,从来不曾改变。

不过……虽然蓝兰的心性依然是善良乖巧,但她的外表变化,却不可谓不大。

今天刚刚出站的时候,洛林之所以稍微迟疑才认出来蓝兰,就是因为……这小妮子发育的愈发亭亭玉立了,个头貌似长高了不少,目测一下,以前蓝兰大概是到了自己下巴的位置,现在,应该是已经赶上自己的嘴巴高度了。身材也是变得愈发玲珑有致,该翘的地方更翘了,该挺的地方更挺了,胸前那对圆润,不再像从前一样微微隆起,而是初见规模,至少洛林一眼便能判断出,这小妮子,现在应该是已经开始用正儿八经的文胸,而不是吊带肩裹胸内衣了。

而且,从前不太喜欢打扮的蓝兰,如今虽然依旧是不施粉黛,却有了一定的审美眼光,至少,是懂得适当的赶一赶潮流了。从前的她,要么是披肩长发,要么是扎上一束马尾辫,现如今虽然依旧是披肩发,但明显短了很多,自然的斜刘海,也变成了薄薄的齐刘海。不过,这更能凸显出她那细嫩白皙的俏丽脸蛋,从前的蓝兰,是略微有些婴儿肥的,至少,从脸蛋儿上判断是这样。而如今,那圆嘟嘟的可爱笑脸,似乎是明显纤瘦了一些,圆润的鹅蛋脸,衬托出她那逐渐蜕变的精致五官,别人也许察觉不到,但洛林……却是似乎渐渐看到了,上一世,时隔很多年后与蓝兰再次重逢后的惊艳感,那惊为天人的俏丽佳人的感觉。

只是,她现在的年纪还比较小,身上还没有那种端庄的气质,更多的,还依然是那种如同小妹妹般的乖巧感。

“蓝兰,这样吧,我送你回家吧……”洛林此时看着脸蛋微醺似乎是不敢望向自己的蓝兰,笑呵呵的道,“如果回去晚了,叔叔阿姨可能会担心的吧。自从上一次签订拆迁协议,我也没有去探望过他们,我今天送你回家的时候,就打个招呼吧?”

蓝兰一听洛林这话,心中就是一阵说不出的喜悦,但表面上却是摇了摇手,知道洛林今天是刚回来,还要陪他这些兄弟们,不敢耽误他:“不了洛林,我自己走就行了。”说着,似乎是想拿出两个人那股子红颜知己的玩笑感觉,轻轻的在洛林的胳膊上拍了拍,“我现在也是十八岁的女孩子了,已经长大成人了,所以和你一样大,不用担心啦~~”

洛林却直接将蓝兰的这番话给过滤掉,转念看向酒桌上喝的正兴起的几位大哥小弟们。

“哥几个,你们先聊着,我去送一送蓝兰回去家里,小姑娘大晚上自己一个人回家不让人放心。别着急,我过一会儿就回来了!”话音未落,洛林轻轻的抓住了蓝兰的手,然后不由分说的便站起来走向宴客厅的门口。

席上的那群喝的醉醺醺的哥们,自然是知道洛林是要送蓝兰,刘万川闻言慌忙站起身来,跟洛林打了个招呼:“林哥,那你们路上慢点儿,也不用急着回来,我们哥几个在这慢慢儿等,不碍事儿!”

而此时,亮子喝的正在兴头上,却傻了吧唧的拽出了一句:“嗨!不用不用!林哥,别听小川的,这货光棍一条,懂毛的浪漫!回来多晚都没关系,就是今儿晚上不会来都……”

刘万川虽然喝的也不少了,但是他可没有亮子喝过酒之后的那股子憨劲儿,知道这些话,可能会让洛林与蓝兰两个人尴尬,二话不说,上去一瓶啤酒跟亮子碰上:“你个臭小子,哪那么多废话?看来你还没醉,这瓶我吹了,谁慢了谁是小幺!”

说着,便仰头喝起酒来。

亮子当即便也慌忙举起一瓶啤酒,不甘落后的喝起来。

此时走到门口的洛林,回头看到这幅景象,无奈的笑呵呵摇了摇头,眼尖的他很容易便发现,自己不在的这个把月,大强哥、狼狗阿耀与这几个小兄弟的关系愈发亲近了。

这种发展势头很好,今儿大伙都喝多了,看来……只有等到明天,再说与胡一刀达成协议的那些事情吧。

现如今,峥州市的地下秩序,稍稍有些混乱,钱百万嗝屁了,也没有人站出来主持大局。所以各个区域的地头蛇,也就行事愈发嚣张。不过,要说现在峥州市谁最牛,还要数大强哥跟狼狗,毕竟,随着夜市一条街开发为商业步行街,这家大饭店的生意越来越火爆,大强哥和狼狗带着手底下那帮弟兄,表面上是不再混迹,但实际上,却是底子更硬了。

不是大强哥不想称下峥州市这个无冕之王,只是……他早已经有收山的心思,反正峥州市也不是啥一线大城市,凑活过得去就可以了。道上的兄弟,无论是谁看到自己,都得点头哈腰给上几分薄面,让他们随意去闹吧,他懒得去争什么。

毕竟,峥州市屁大点儿地方,就算混到最大最凶,又怎么样?

树大招风,这个道理谁都明白,钱百万那个前例就在那里放着。虽然洛林是他们自个儿兄弟,但谁又能保证,会冒出哪些不要命的货,妄想称老大,而拿他大强哥和狼狗下手呢?这种事,他们自然是不惧什么,却不想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反正混的再好,也混不到江南省帛阳市江帮胡一刀那个份儿上,干脆就乐得逍遥自在。

不过当然了……大强哥和狼狗安于现状,主要是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但洛林若是提起,与江帮有某种合作在里面。

那么大强哥和狼狗说不动心,绝对是假的。

男人嘛,都是有野心的,当看到了前方的光明,甘于寂寞的,那便是孬种!

…… ……

从大饭店出来,洛林正准备拦截一辆出租车,却被蓝兰轻声制止:“洛林……可以,陪我走走吗?”

洛林稍顿了一下,看向黑暗中蓝兰略带渴望的眼神,当即便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