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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见川向来看书一目十行,速度极快,可现在却几乎是一字一句认认真真看的。
平心而论,温晚晚作文水平真不怎么样,连彩虹屁都吹不好,翻来覆去都是“陆见川人好帅啊”“陆见川有一米八!”“陆见川学习超级好”这种段位的。
但胜在写得真情实感,一笔一划,偶尔上下两句字迹略有出入,陆见川猜测大概是……卡文了?要挠挠头皮想想再吹?
而且,温晚晚还有凑字数的嫌疑,譬如——
“陆见川给我的糖好甜好甜好甜好甜的!”
再譬如——
“陆见川的脑子有一个我两个我三个我四个我……好多个我那么聪明!”
最明目张胆的就是结尾了——
“我最最最最最最最崇拜超超超超超超超喜欢慷慨大方地陆见川了!!!”
温晚晚心虚地说:“够、够五百字的,我数过格子了!加上标准,刚刚好507个字!”
“有语病你没发现吗?”
温晚晚惊了,想不到陆见川竟然如此严谨,连个彩虹屁都要看出语病来。
“什么啊?”
陆见川拿起笔,习惯性转了两圈,腕骨清晰,指节修长,唰一声划掉了“慷慨大方地”,“形容词后面加白勺的。”
温晚晚噘嘴,“可能写太快了笔误吧……”
不过……错一个字,干嘛把她五个字都划掉?
她觉得自己慷慨大方这个词吹得非常到位啊!
正想跟陆见川争辩,只见他已经将这张纸撕了下来,叠好塞到了兜里。
温晚晚被他这一通操作搞得莫名其妙,“你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