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他的视线一直定定地注视着那个角落。

而你是黑夜。

是火光。

是我盛大的逃亡。

明明跻身于无人察觉的角落里,南桥却有种错觉,仿佛全世界的灯光都齐齐聚在了她的身上,无处遁形。

靳远的音乐不是技巧性的,不够华丽,也不花哨。

他只是这样安静地看着你,用足以撞击灵魂的力量与情感唱给你听。

那样的歌声,很容易让人想起从前的事情。

初二那年,靳远唯一的亲人中风偏瘫,失去了自理能力,从此卧病在床。他辍学回家,一边在外打工,一边照顾阿婆的起居,玩音乐是他唯一的坚持。

南桥第一次看见他拿着吉他拨弄,是她的额头上已然有了那道因他而生的疤之后。

那天,靳远在她放学时等在校门口,忽然问她:“要不要去听音乐?”

她疑惑地问:“听音乐?什么音乐?”

少年的脸微微发红,却还佯装镇定地说:“跟我去了就知道了。”

盛夏的风燥热难耐,他坐在旧居的庭院里,低头拨弄手里的吉他,轻声唱着。

多年后,南桥虽早已记不清他那天唱的是什么,但那个场景却格外鲜明地烙在了记忆里。

傍晚与落日,蚊香的味道盘旋在空气里,他额头尚且带着晶亮的汗,闭眼唱歌时的样子却宁静温柔,仿佛天边橘红色的云朵。

他睁眼问她:“怎么样?”

她笑着鼓掌:“厉害厉害!”

他一下子红了脸,却还努力克制住羞赧,微微一笑:“那你觉得,我把音乐当做理想怎么样?”

南桥一下子愣住了。

潜意识里,用人生来追求音乐这条路似乎是很难走通的。

可眼前这个人,什么都没有,一贫如洗,唯一拥有的是屋里那个死气沉沉的老人,是一肩膀沉沉的担子……

顿了顿,她说:“只要你想,没有什么不可以。”

那一刻,她看见抱着吉他的少年双眼一亮,灿若星辰。

只可惜当时她并不知道,她是他活了十六年来,第一次肯定他梦想的人。

后来就有了更多的事情。

靳远第一次带她去见大春和胖子,她在破破烂烂的桌球馆里看见了那个其貌不扬的胖子和咧嘴傻笑的大春,一只被贴纸贴得花花绿绿的架子鼓和一把花里胡哨的贝司。

靳远第一次带她观看他们的“演出”,他们卖力地演奏着,而她是台下唯一的观众。

……

南桥听着靳远的声音,脑子里回溯着曾经的一切,有关于吴镇的一切。

直到一曲终了,喧嚣的人群拉回了她的意识。

靳远从台上跳了下来,穿过人群,如披荆斩棘的勇士,一路来到她面前。

胖子手里的鼓棒倏地落在台上,大春张大了嘴,而他却只是定定地站在南桥面前,笑着问她:“怎么样?”

一如那个黄昏时分,他明明忐忑不安却还故作镇静的样子,哪怕耳根子都已染上了一抹杏红。

南桥张了张嘴,说:“很棒。”

他却摇摇头,不赞同地说:“当初你可不是这个反应。”

“……”

“你应该笑着鼓掌,说厉害厉害。”

这么多年过去了,南桥从未想过他们会这样重逢,更没想过靳远来到了她的城市,从当初那个一无所有的摇滚少年变成了今天这样的人。

他在台上兀自唱着,满室的人都为他疯狂。

可他站在她面前,微微一笑,羞赧的笑容里却完完全全还是当初那个少年。

她笑着鼓掌,声音黯哑地说:“厉害厉害。”

撞进那双灿若星辰的眼睛里时,她却蓦地红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