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9章空城计(1 / 2)

我闭上眼睛,却暂时没有困意,琢磨着这次行动的细节……

我们预设的埋伏地点是距离景栋城只有不到五十公里的马卡河谷。据侦察分队汇报,这里虽然三面环山,地势却并不十分险要,一条小河从山脚淙淙流过,山谷里有寨子,山坡上常有农人放牛,一条质量很差的沙石公路经过这里将景栋城与渡口连接起来。据说从前马卡谷地到处都是罂粟,后来通了公路,罂粟就转移到更远的深山里。

老秦选择城市边缘设伏,我当时是有疑问的,因为按照军事常识,这种地方不大适合打伏击,一来人多不好隐蔽,容易暴露目标,二来可能惊动城里的缅军。

但是老秦却十分自信。他反问我:如果你是他们,你会在什么时候放松警惕?你的队伍什么时候会前后脱节,走得松松垮垮?天气炎热,士兵为了减轻负担,都把子弹夹卸下来偷偷放在骡子背上,炮兵找不着炮架,找不着弹药。兵家云: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敌人麻痹就是最好的进攻时机。

果敢自卫队和政府军一直就是有勾结的,我和李顺听老秦说的有道理,于是赞同。同时我不由暗暗佩服老秦的军事经验。

正沉思间,李顺发来电报,通报了一项行动:为了掩人耳目,掩护我和老秦的行动,李顺将留在大本营的直属连分成两部分,一小部分继续留守,大部分人马则大张旗鼓,赶了许多破牛车,声势浩大地朝相反方向的腊戌进发,好像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要去走私一大宗货物。

李顺的思路是很精明的,但这么一来,大本营基本是空了,李顺这一招实在是有些冒险,他在赌一把唱空城计。

我不禁有些担心李顺的安全,但他已经实施了这个行动,我再说多余了也没用了。同时他这么做,的确能麻痹对手,有利于掩护我和老秦的行动。

我和老秦又联系了下,他也是采取白日休息晚上行军的方式,此时正在密林里休息。距离他们预定的埋伏地点只有一天的路程。

也就是说,老秦要比我提前一天进入攻击阵地,要在埋伏地点潜伏等待至少一整天。他们的埋伏地点距离果敢自卫队的大本营还有接近10公里,是一处无人区,对方防守的死角地带。

按照事先的约定,我这边先动手,我一动手,立刻通知老秦,然后老秦那边率队奔袭果敢自卫队大本营,闪电袭击,直接端他们的老窝。

当夜幕再次降临的时候,天上又下起了雨,我命令队伍结束休息,立刻出发。

队伍继续前进,在泥泞湿滑的原始森林小道上快速无声疾奔。

天放亮时,我再次命令队伍停止休整。

雨还没有停止,继续在下。

这时我得到老秦的消息,他已经到达无人区埋伏阵地,全体人马都已经潜伏好,只等我这边动手发信号。

侦察分队报告,我们距离马卡谷地还有30公里路程,对方正在从无人区接近马卡谷地,预计,明天中午时分进入谷地。

时间对我来说还是比较宽松的,等天黑后我们不需要一个夜晚就能进入马卡谷地,天亮时就能埋伏好等待猎物。

似乎,一切都很顺利。

下午4点的时候,雨停天晴,几缕阳光穿透原始森林茂密的树叶投射进来,多数士兵继续在裹着雨衣睡觉,我和一支队长在一起研究今晚行军的路线,附近的游动哨在丛林里不时出没……

“副总司令,听向导说,往前再走大约10公里,有一片沼泽地,那里还有瘴气,瘴气是能毒死人的。”一支队长轻声说:“连续两天下大雨,我估计那沼泽地的水会更深了,瘴气也更浓了。”

我明白在原始森林里,沼泽地和瘴气对人类意味着什么,想了想,说:“那我们就绕过去……从沼泽地的左侧绕过去。”

“这样的话要多走大约20公里路,恐怕会拖延到达埋伏地点的时间。”一支队长说。

我说:“通知一下,天一黑就出发,出发前吃饱喝足,今晚不再停歇,要确保明天天亮前进入伏击阵地。”

一支队长点点头:“好——”

我接着说:“抬迫击炮的人,中间轮换两次,抬重机枪的人,也要轮换一下。”

“好!”

我看了看旁边黑乎乎油布遮盖的迫击炮,说:“带了多少发炮弹?”

“20发!家底子就是这么多,全带出来了!”一支队长冲我咧嘴一笑。

我说:“家底子?总共就这20发炮弹?”

“是的……重武器不好搞的,这还是打另一家寨子的时候缴获的,这迫击炮你猜是什么年代的?”一支队长说。

我说:“不知道!”

“嘿嘿……这是当年国军用的,六十年代的。”一支队长说。

“国军?”我说。

“是啊,国民党残军啊,四九年兵败大陆逃到金三角来的国民党残军啊……”一支队长说:“他们后来在这里发展壮大了起来,最多时达到4万多人,把缅甸政府军打败了好几次,差点就灭了缅甸这个国家……缅甸打不过他们,就到到联合国控告老蒋,后来米国人插手,队伍就撤到台湾了。

“留下的一部分不愿意走的,继续在这里搞游击,被缅甸和泰国老挝连续围剿了若干年,终于元气大伤,支离破碎,主要的人员及其家属都加入了泰国国籍,不愿意加入泰国国籍的就自己拉队伍上山当了土匪,各自占个山头,护商贩毒,争夺地盘,打的不亦乐乎。”

听支队长说完,我不由又看了看那两门炮击炮,说:“我擦,这炮还能使用不?还能发炮不?这炮弹还能响不?”

支队长说:“不知道啊,估计能吧……参谋长检查过,说应该还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