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天雷的手下败将,印歌还是挺忌讳他的,不过旋即又挺起了胸膛,显得光明磊落。
“我只是受人所托来找猫而已。”
天雷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指着地上那只肥嘟嘟的黑白猫,道:“这就是你要抓的小贼猫?”
“这家伙居然还在吃,偷了邻居家的小鱼干还不够!”印歌说着,撸起袖子就欲上前去逮。
天雷还未来得及出声,此时倒见她身手敏捷,一下扑住了那猫。猫受了惊,旋即便是一爪子,在印歌白皙的手背上留下了叁道血痕,一跃上墙头还虎视眈眈的。
天雷闭嘴把原本的话咽回去,无奈道:“你怎么虎了吧唧的,猫是认生的,你这么捉它小心被挠花脸。”
印歌在天雷面前又丢了回脸,现在抓只猫还失手,更是气上心头,撸着袖子就要上墙头硬来。
天雷忙拽住她,那猫冲她挑衅似的叫了一声,调转身晃着肥肥的屁股走了。
“你干嘛!跑了我的工钱就没了!”印歌满脸懊恼,不觉跺了下脚。
天雷纳罕,敢情她现在是认知到自己没有杀人的本事,改给东家找狗西家找猫了。不过很明显,这找猫找狗的营生好像也干得不怎么样。
天雷打量了下她姣好的面容和身躯,觉得她也就适合当个只负责貌美如花的千金小姐,江湖这碗饭太不适合她。
只是说来也奇怪,这人光有一张脸好看,性格又迷迷糊糊的动不动就出娄子,也不知道流落江湖是怎么活下来的,想必也是老天爷眷顾。
天雷暗叹她好命,见她手背的血痕间都翻出来皮肉,蹙眉想那黑白猫倒是下爪极狠,确实该抓回来打屁股。
“手别碰了,幸而不是抓在脸上,不然有你哭的。”天雷说罢,拉着印歌朝一边的巷子出去。
左转之后就是闪电和慕容秋的府邸,天雷便图个方便,带印歌进去上药。
印歌不知他意图,却挣不开他的手,硬是被半拖半拽着进去。
进了门天雷没看见闪电,反倒是先看见了慕容秋。
慕容秋见他难得拉着一个姑娘进来,好奇地走过来。
天雷捏着印歌的爪子上前,“可有金疮药?”
印歌手背上的伤有点扎眼,慕容秋瞧见了都觉得疼,忙点点头跑去找药。天雷帮印歌上药的时候,她便在一旁扶着椅背看。
印歌被她盯得发毛,每次一抬头都能对上她亮晶晶的眼睛,几次叁番后也绷不住,试探性地露出一个表达友好的笑容。
慕容秋更加欣喜,坐在旁边问道:“你是天雷找的娘子么?”
这话问得天雷和印歌均是一愣,印歌率先着急反驳:“我不是!我不认识!”
天雷懒得多话,可慕容秋并不似追风闪电一样了解他的性格,所以领会的便是另一种意思,所以恍然大悟中又有一丝令人不明的深意。
她见天雷拔了塞子就要把金疮药倒向伤口,提醒了一句:“舔一舔好得快。”
慕容秋在大漠长大,在被自己的义父收养之前,都是跟着狼群生活的,被野兽袭击的时候数不胜数。那时没有条件,她都是自己揣摩治伤的方法,因而说出这话来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