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凌笑道:“女人的预感往往是十分准确的。”
聂摄不理会刘凌的玩笑,走到船边站好,沉默了一会儿见刘凌没有说话,他转身说道:“我在等着烟花。”
刘凌笑了笑,低头继续吃饭:“那就等着吧。”
赵大走到船头,用千里眼看了看前面的情况,发现那些拦住水路的人确实不像是官军,那些人不但没有统一的军服,就连兵器都是五花八门的。他甚至看见,有一个水贼用的兵器居然是炒勺。当然,是很大很威武的那种炒勺。大部分人手里拿着的都是削尖了的木棒,拿刀的人不足总人数的五分之一。由此可见这群人敢来劫船也是逼不得已,他们既然霸占着水路,自然靠着这个来发财。尤其是,大船上汉军士兵那些精良的装备,对于一伙草寇来说绝对是奢侈品。
说到装备,刘凌一直有一件事想不明白。如今的冶炼技术已经很发达,百炼精钢的刀子虽然不能说削铁如泥,但一个合格的士兵用足了力气,砍断一颗碗口粗细的树木还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到了后世,比如清末义和团那些勇士们使用的刀,大部分都是铁片子。不要说什么坚硬锋利,只需用手稍微的用力都能撅弯。刘凌还知道一件事更让人想不通,春秋时期的霸主越王勾践,他的那柄青铜宝剑,在现代想要完美的复制出来都十分的艰难。铸造出来的青铜剑,剑柄和剑身的偏差竟然只有百分之几毫米。以现在的铸造技术,完全复制不出来。
能聚集起数千人的队伍,由此可见那个水贼的头领也是一个十分有能力的人。不过很可惜,他今天选错了对手。
赵大阴沉着脸看着那些水贼,心里面的惶恐渐渐的被怒火所取代。一群毛头小贼,竟然敢拦住大汉的官船,这些人还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求死而已。
他猛地一挥手,一架抛石车将一个火药包投射了出去。
那些水贼还在等着大船靠近,却发现那挂着火红色旗帜的大船竟然停了下来,并且有一艘大船正在缓缓的掉头,看样子是想跑?
然后,没过多久,他们就看到从领头的大船上猛然间有一个黑点飞了过来。那黑点越来越大,等火药包恰好飞到那些水贼小船的上空时,火药包的引线正好燃烧完。
轰!
巨大的轰鸣声中,数不清的铁钉被炸的激荡着四处乱飞。因为那些小船靠的太近,这一个火药包在小船上面爆炸,就将四五搜小船掀翻,至少有两三百人被铁钉打伤。子弹一样乱飞的铁钉,势不可挡。
如同核弹爆炸的蘑菇云一样,一声巨响后,那些小船就被爆炸掀翻了几艘,然后逐渐扩大,十几米内竟然找不到一个活人,竟然炸沉了那么多小船。一时间,水贼那边顿时慌乱了起来。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武器,这爆炸的威力,就好像天神一怒似的,绝对无法抵抗。
一波还未平息,一波又来侵袭。
第二个火药包缓缓的飞了过去,然后精准异常的再次在小船的伤口两米出爆炸,巨大的火球升腾中,无数的水贼被炸死,打伤。仅仅两个火药包投射过去,就将堵塞河道的小船清理出来一部分,只需再有一发,就会硬生生的在那一百多艘小船中炸出一条通道。
“怎么样?有两三丈大小吧?感觉如何?”
聂摄点了点头道:“勉强够了两三丈大小,看起来很美,很毒。”
刘凌很地主的笑了起来:“还有更毒的,要不要见识见识?”
聂摄嗯了一声道:“见识见识总是好的,我听说有一种连发火弩车,威力惊人,势不可挡。船上带着吗?”
刘凌笑着说道:“当然带着,不过只有一架。
聂摄笑了笑:“我想不到船上究竟有多少杀器,到底有什么是你没带着的。”
刘凌很严肃,很严肃,一本正经的回答道:“娇妻美妾,没带。”
第四百一十四章 该过的日子
ps:感谢低手寂寞大神的章推,很给力。感谢青唯大帅哥的打赏。
刘凌并不会真的用连发火弩车去轰击那些水贼,第一,这些水贼很弱,连一套像样的盔甲都凑不出来,在火弩车面前毫无还手之力。第二,用连发火弩车有些浪费了,一千二百支弩箭射出去,那才是真的打了水漂。
远远的,三个火药包抛过去,那些水贼就已经溃乱了。哭爹喊娘,落水的,被炸死的,炸飞的,浑身被扎满了铁钉的,不计其数。不用汉军去攻,那些水贼已经开始疯了一般的开始跑了。但越是急着跑就越是乱,本来河道就被数百只小船堵上,三个火药包炸过去之后,水贼开始四散奔逃,结果把河道堵得更厉害了。
刘凌看着堵塞的河道,眉头稍微拧了拧。
聂摄叹了口气,转身往船舱里走去。
“不看了,你一皱眉头就要杀人,这带血的烟花,我还是不看了。”
刘凌眉头只是那么稍微皱了一下,杀气自然而然的就冒了出来。这种气势,这种杀气,只有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杀伐,手染万人之血,身处高位,人一动则天下动的霸者才有。毫无疑问,刘凌现在就是一个霸者。在中原这片大地上,他是高高在上的存在。是的,是高高在上的那个人,没有之一。
他一念间,可以血流千里,一念间,可以活人无数。
这就是强者的力量,能摧城灭地的力量。
聂摄也是强者,一剑杀人,千里不留行。但是他这样的强者是狭义上的,他的修为惊天,谁也不知道,这世上到底还有没有是他的敌手。在他面前,如刘凌这样的王者都会感觉到危险。而刘凌这样的强者,则是万人莫敌的。他掌控着的是至强的凶器,兵。仁者不可轻动刀兵,动则伏尸百里,血流成河。刘凌是仁者吗?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但是毫无疑问的,刘凌对于这些乱匪水贼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心。这些水贼,比吃人肉喝人血的野兽还要可恨。野兽吃人是天性,只是为了果腹。而这些乱匪,他们杀人从来都无所谓理由。为了钱财可以杀人,为了粮食可以杀人,为了美色可以杀人,甚至,因为他们想杀人而杀人。
刘凌急着去沧州,走水路无疑是最快的。那些不开眼的水贼,竟然堵住了水路想要打劫官船。如果仅仅用有勇气来形容他们显然是不够的,最起码在勇气前面还要加上三个字,白痴的。既然是来杀人的,就一定要做好被杀的准备。
有句俗话是怎么说的?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靠过去,杀人,毁船,清理河道。”
刘凌下达了简短的命令,他是一个有主见的人,并不会因为聂摄故意表现出来的态度就收起杀心。他知道聂摄是想劝阻自己,但这种劝阻,刘凌不会听从。恶人最怕的不是善人,而是比他还恶的人。
十几艘大船开始缓缓的提速,朝着那些堵塞住河道的小船开了过去。刘凌的千余名精兵手持强弓站在船舷,冷冷的注视着那些慌乱的水贼。他们的目光中没有一丝一毫的怜悯之心,平静的令人心悸。当大船靠近那些水贼的小船之后,这些精兵开始展现一种恐怖的素质,这种素质,叫做杀人如麻。
居高临下,大汉百工坊精致的硬弓,再加上射手们精湛的射术,让那些水贼们体会了什么是地狱。几乎每一箭都会射杀一名水贼,杀人者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不喜悦,不激动,拉弓,射箭,杀人,如同机械,精准而冷血。
很快,这一段河道就被染成了红色,架设在大船上的重弩也开始发威,威力巨大的重弩可以轻易的将一艘小船直接成碎渣。可以将几名水贼串成糖葫芦一样穿死,这样近的距离,重弩的威力被发挥到了极致。诚如聂摄所说,在这十几艘大船上,杀人的利器几乎一样不缺。
相对于那些训练有素的精兵来说,有一群身穿黑色长袍的人,杀起人来更加的犀利。监察卫配备的轻制连弩,可以装填二十只弩箭,在这样近的距离内,这样居高临下的优势上,杀起人来更快,更有效。
聂摄在船舱里听到了外面的声音,嘈杂的让他头疼。求救声,求饶声,哭声喊声,临死前的悲鸣声,都让他很不适应。但是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阻止屠杀继续。他也不是同情那些水贼,只是对杀戮有着天生的反感和厌恶。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他透过舱口看着船头负手而立的刘凌,似乎是自言自语,又似乎是在问刘凌:“以杀止杀,真的是唯一的道路吗?”
他其实知道答案,所以才会相信刘凌。
在这样的乱世,所谓圣人的那套根本就没有用。教化人?言语是没有用处的,还是刀子毕竟好使。
半个时辰之后,凡是还没有逃上岸去的水贼都被屠戮殆尽。那些小船被重弩击碎,被大船撞翻,河道被清理了出来。最前面的大船开路而行,船上的士兵们站在两侧船舷,手持硬弓,发现落水者,一箭毙之。
大船经过之后,水面上到处都是漂浮着的碎裂的船板,还有无数的死尸。凄然慌乱的逃上岸去的水贼,瘫软的倒在地上大口的贪婪的呼吸着,劫后余生,每个人心都跳得几乎要从胸腔里冲出来一样。他们没有力气再去看一眼那只来自地狱的船队,也没有力气去看一眼不久前还活蹦乱跳如今却漂浮在水面上的袍泽。他们懊恼,悔恨,还带着庆幸,能活下来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