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2 / 2)

曹操怒不可遏,发兵征讨陶谦,杀男女妇孺数十万,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

“为泄私愤,曹兵所过之处多有屠戮,因避战祸,长兄带着继母远赴江东,而叔父则携两位阿姊和我们兄弟二人北上豫州。”

“自此一家兄弟分隔两地,多年离居……家,也再不成其为家了。”

“我们一路自琅琊赶赴豫州,沿途所见,不忍卒睹……曹军杀戮数十万,兵祸之后便是疫疾蔓延,兼以饥馑,于是流寇四起。幸存的百姓又为流寇所杀……流尸满河,白骨蔽野,整个州境几乎成为鬼域。”

“我曾眼睁睁看着路边死于兵祸的妇孺尸身渐腐,几只秃鹫正啄食,一片血肉模糊……”

“阿硕,许多同窗曾问过我……若要出仕,为何不北上投奔曹操?”他原本阖着的眸子缓缓睁开,平静而凝重地看向她,一字一顿——

“因为,我恨这个人!”

黄硕怔怔听着,一时愣住--相识近十载,这是他第一次对人表现出这般深的憎恨,对,是憎恨,厌恶入骨,沦肌浃髓,恨不能将其挫骨扬灰!

--是呵,她一直以来都忽略了一点,他怎么可能不恨曹操呢?

--那个毁了他的家乡,间接害死他的父亲,又逼得他们离家避祸,流离他乡,骨肉兄弟十多载离居的元凶!

“不止恨他……也恨这江山板荡,百姓流离,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恨自己,手无寸铁,无能为力。”

当年,那个十一岁的孩子,就这样看着自己的家乡被战火烧作灰烬,自己的乡邻舍里成了刀下亡魂,尸身被禽鸟野兽分食……这一方养育自己长大的故土化做鬼域。

在这一场兵祸之前,那个叫做诸葛亮的孩子,也不过是个徐州琅琊一个寻常的士人家子弟,像这天底下所有的士家子一般,跟着父亲晴耕雨读,学诗习文。平生的愿景便是长大后同父亲一样,几分薄田,稼穑而食,桑麻以衣。或者可以同叔父一般,凭着人品德行、经书才学,举业出仕,在大汉朝廷中有一个微末职奉……

而十一岁这年,眼见着这眼前流尸满河,白骨蔽野,他从未有一刻像那般痛恨!痛恨那个手握兵权的上位者,只因个人私愤,便可以向数十万百姓挥下屠刀,戮杀无辜……也痛恨自己的年幼弱质,眼睁睁看着这一切发生在眼前,却无能为力……

人活一世,大多数的痛苦,都来自于对自己无能的愤怒。

他手扶着城砖,声音低沉下来,凝重得带了几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微微沉嗡:“天下乱世,肆意杀伐的豪强,何止曹操一人,而战祸之中,人肉为食的,又何止鹰犬禽兽?”

“脯肉……阿硕应当不陌生罢?”他一双眸子尽量温和地看向了她,轻声问。

黄硕闻言,轻轻点头……以兽肉切块淹制,做成肉干,是为脯肉。

“——那,可听过‘人脯’?”

语音刚落,她面色霎时间有些发白,定定不能信似的,怔怔看着他——人肉为脯,何等惨然可怖!

“当年,曹操最初起兵之时,军粮短缺,程昱劫掠了本县,供上三上军粮……其中,大多乃是‘人脯’。”

她双手攥紧,十指绞得顿顿发疼……

“做过这样事情的豪强不知多少,而就这样被做了‘人脯’的百姓,亦不知多少……”一向那般温和澹然的男子,语声发紧,涩得几乎带了微微颤意。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他神色凝然,而后顿了一顿,轻声恍惚似的叹了一句“那个时候,只盼着,这天下若还是大汉的太平天下该有多好……这天下,若早日宁靖,归于太平该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