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贺琰有些迟疑,“这不是给迟先生带的吗?”
拆包装的手停了一下,迟微微又继续若无其事地解释道:“我爸不爱吃甜的,我明天再给他换一样送来。”
迟骋彦:???
——
相比在迟骋彦的公司里呆着,迟微微更喜欢去黎梓琛的酒吧里当串场歌手。
除了轻松自在的环境让她觉得无比放松外,形形色色的人和事,更让她觉得这才是生活该有的烟火气。
不过,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唱歌,只有唱歌才能够让她做最洒脱的自己。
“我让于阔帮我买了把吉他,估计过两天就能送来。”坐在高脚椅上,贺琰调整着琴弦说道。
歪着头,迟微微的眼睛一直在看着他细长的手指,轻轻拨弄着吉他弦,将失真的音调调整回来,贺琰专注的样子真是像从电影里走出的少年。
和迟微微一样,贺琰竟然也喜欢上了在酒吧的夜生活。
不喝酒、不吸烟,甚至连各色的夜生活女郎都没有丁点的兴趣。和迟微微一起出现在舞台上,听着她放声歌唱,倒也是一种对乏味工作的享受。
已经连续两天了,贺琰一下班就赶来酒吧帮迟微微伴奏。
没有亲密的动作,也没有讨论什么亲昵的话题,两人聊天的内容几乎都是围绕着音乐,可即便是这样,黎梓琛也是憋了一肚子的火。
菲欧娜带病在家休假,迟微微一下子就成了in酒吧的顶梁柱,偏偏这横插出来的大猪蹄子抢了她身边的位置,变着法地献殷勤。
不就是会唱几首歌,会谈几首曲子吗?谁……咳咳,不就是自己不会吗?
“以前只以为你画画得好,还不知道你对音乐也这么有研究。”迟微微问道。
贺琰微微一笑,“我小时候跟着奶奶学画画,但是我爸妈都是在传媒工作,离娱乐圈比较近,长大后耳濡目染也学了一点。”
距离十几米远外的吧台,看到两人说话,黎梓琛的心里就不痛快。尤其是看到两人四目相对的瞬间,恨不得立刻把他给赶出去。
等着,要是他真敢借着伴奏占迟微微的半天便宜,立刻就把他的大猪蹄子给剁了!
“大哥,菲欧娜今天来了。”酒保急匆匆地赶来道。
黎梓琛一惊,“她来干嘛?”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迟骋彦:闺女,来吃点猪蹄,补充补充胶原蛋白。
贺琰:微微,还是喝点粥吧,养胃。
斜了眼旁边的贺琰,迟骋彦嫌恶地推开了他端在手里的碗。
迟骋彦:现在有一个家里的健康炖猪蹄,和外面油炸辛辣的垃圾烤猪蹄,要你挑,你会挑哪个?
迟微微:当然是垃圾烤猪蹄啦!再配一瓶肥宅快乐水简直完美!
(咔咔咔……)
迟微微:什么声音?
迟骋彦:你爹心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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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酒吧街每晚都会停着各类豪车,一辆几百万的劳斯莱斯已经算不上什么稀奇的富豪。
“亲爱的,晚上记得来接我哦。”轻吻着男人的脸颊,菲欧娜恨不得将整个身子都贴在他身上。
男人穿着阔气,从头到脚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将车子的远光灯大开,恨不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今天他又来送自己的女朋友。
勾起嘴角,男人抹了一把下巴。盯着她垂涎欲滴的双唇,哪怕是天天晚上都要品尝,也不满足。
“好的,自己多注意点。”说完,便目送菲欧娜离开。
算起来,这应该是菲欧娜换的第八个?还是第九个金,哦不,是男朋友了。
身为当地的小网红,菲欧娜每个月的花销都六位数起步,要是没有人养着自己,她怎么在这寸土寸金的s市活下去?
来酒吧串场唱歌,只不过是为了招揽点粉丝,顺便寻找下一个可以养着自己的对象罢了。
和之前的几任比起来,这位劳斯莱斯男年龄要大了一些,猛然一瞥,怎么着也有三十多岁了,眼角的皱纹都有好几层。
“菲菲姐?您不是生病了吗?怎么过来了?”门口的小保安点头哈腰道。
扭着婀娜的柳腰,菲欧娜从包里拿出一张纸巾掩了一下鼻子,“咳咳,这不是担心琛哥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吗?没我在,他得少赚多少钱啊。”
别看菲欧娜的男朋友流水一样的换,可她这心里,黎梓琛一直都有那么一亩三分地。
知道黎梓琛不可能养着自己,但他身上那种不可接近的气息,就是让她这样着迷。所以,哪怕其他酒吧出高价挖角,她都坚持守着in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