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周博屿扫一眼走过来的时尚美女。从上到下,尽显败家娘们儿品质,但不得不说,身材气质很不错。周博屿语气平淡道:“我去哪还要向你报备?”

“当然不需要,不过我看周总刚才那个样子,好像是见了我落荒而逃?”毛璐璐皮笑肉不笑道,“周总是做了什么亏心事,怕面对我吗?”

“你说相亲那天?”周博屿清了清嗓子,“其实吧,那天的我,才是真正的我。我平时的风格就那样,这不上班没法,得用大牌压制下面人的气焰,方便管理公司,其实我的品位远远不止这样,我更喜欢早年间f4那种非主流造型。”

毛璐璐建议:“周总可以到低端发廊,做个15元洗剪吹,特酷,就跟您上回相亲时一样。”

“真的吗?”周博屿眼睛一亮,“等忙完这几天我就去试试。”

毛璐璐使劲儿瞪周博屿:编,继续编!不信你比小鸡还能编故事。

周博屿等了好一会,“唉,你怎么不说话?那我走了。”

毛璐璐:“你平时看小说吗?”

周博屿:“言情小说?不看。我十八岁的时候刚获得英国奖学金。”

毛璐璐不屑地“哼”了一声,“那我建议周总去看看《最后的鬼王》,里面有个琵琶精,跟你很像。”说完,扭着腰肢,头也不回地走了。

用餐的时候,周博屿召来助理,“查查,网上有没有一本叫《最后的鬼王》这书。”

助理点了点手机触屏,三十秒后:“周总,找到了。”

周博屿:“里边是不是有个琵琶精?”

助理点开小说原创地址,划到配角栏,“暂时没找到。可能是在文中内容里,我再看看。”

“连个配角都算不上?”周博屿不满道,“作者是谁?”

助理:“作者叫万姿千红。”

周博屿:“这个不重要。”

“重点是,这个作者的上一本影视版权,是被光帝传媒买走的。”助理道。

周博屿:“帝临投资的那间影视公司?”放下叉子,拨打帝临的手机号,“太上皇,您干嘛呢?”

帝临放下筷子,“吃米粉。”

周博屿:“你放着空运的顶级鱼子酱不吃,跑去吃米粉??和江姿?”

“嗯。什么事?”

突然听帝临说出“万姿千红”这四个字,江姿拿筷子的手一抖。

等他接完电话,试探性道:“老师说的万姿千红是?”

帝临:“作者笔名。这的米粉没你做的好吃。”

“谢谢……”江姿的心思不在厨艺上,“老师追过她的书?”

帝临:“她有个作品的影视动漫版权,在我公司名下。”

“那她的新书……”

“我有关注。”

江姿紧张地喝了口汤,用闲聊的语气道:“那您觉得这本书,有什么不足之处吗?”

“她是一个很有写作天分的人,风格自成一派,故事妙趣横生。”帝临认真点评,大多夸赞,不足之处只说了一点:“作者缺乏恋爱经验。”

第14章 带她回家

帝临的点评一针见血,江姿忍不住反思自己或许是时候为艺术献身,好好谈个恋爱了。

回到家。

江姿在键盘上噼里啪啦地打字,写到公司名称的时候,随机取了二十几个名字,打开网页一搜索都被注册过了。

这些老板开公司取名字都和写小说一样随意吗?

搜索页面右侧相关跳出几个公司名,其中一间叫“光帝传媒”的影视公司引起了江姿的注意。因为她第一本小说的改编版权就是卖给这家的,江姿平时不玩微博,也不怎么关注这些影视公司,刚才看到公司logo的时候有种莫名熟悉的感觉,就点开了。

公司招聘页面的宣传广告图轮番滚动,江姿卖给这间公司的那本《最后的寨主》最大最显眼。

《最后的寨主》因为涉及敏感元素,上卫星电视之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等待审批,历时一年半,具体播出时间终于定下来。

江姿早就看过演员的宣传剧照,第一次看到男女主角分别是影帝和影后扮演的时候,激动得一宿没睡,从那开始就有点飘了,膨胀得扑街才自我反省:上一本和下一本故事热度并不能划等号,写的垃圾神作也带不动,还是要书好看才行。

江姿滑动鼠标滚轮,看到制片人的时候,以为眼花了。

——帝临!?

“你的意思是,你之前那本书版权是被帝临买去的?”毛璐璐掏出镜子涂口红。

“是的!”江姿很激动,服务员送来两杯奶茶,“谢谢。我不相信这是重名,所以搜索过他的名字,但是……一无所获!”

“这很正常,帝临看重隐私,那种花边新闻基本上最多放个24小时,就被他助理发律师函警告撤下来了。”毛璐璐充分运用八卦鼻祖的能力,拨通一串神秘数字。

“帝临,哈佛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精通各国法律,他手上许多客户资料涉及到政治机密,微博上有段时间发他名字会被禁言……”

毛璐璐挂掉电话,一脸深沉:“我爸爸公司的行政助理,消息来源可靠。所以,网上没有这些信息,是因为媒体不敢随便报道他的事,这间公司极大可能就是他的。”

江姿瑟瑟发抖地喝奶茶。幸好剧组没邀请她参加改编,否则就掉马了!

“这绝对不是巧合。小鸡,你为什么始终不肯相信,帝临对你有那方面的意思?”毛璐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