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借手打人
曾经的魏明天是个悲剧,若要说他悲剧的起源,或许就是一枚戒指。
魏明天长相周正,人又聪明,心地善良,原本应该会是魏京白夫妇最喜欢的孩子才对,可是不知道为何,魏京白夫妇对养子魏君志似乎都要好一些。
曾经李想不明白缘由,问了魏家下人才知道,一次魏家家宴,二少爷居然把先生太太的结婚戒指给弄碎了,原本这也不算大事,父母不可能因为孩子调皮做错事,就不喜欢孩子,何况魏家那么有钱,一个翡翠戒指而已。
可是有人家就偏偏这么奇怪,魏家有钱是不错,但是魏家更是迷信,看魏家的家庭构造布局和家居装饰就知道,从最初开车进来的大门方位,和一路上的那些雕塑,无一不是请风水大师特别设计过的。
而这枚翡翠戒指,据说不仅仅是魏京白夫妇的爱情见证,更是他们发家的信物,曾经就有风水师让他们好好保存,用以传家,可以保证魏家兴旺延续。
东西不论多贵,但是这意义非凡。
可是这样有价值的东西,却被魏明天给亲手打碎了,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根本无从争辩,而且之后,但凡魏家有什么事发生,总会想到是因为这个,对自己的二儿子又多了一份埋怨。
实际上一个大家庭怎么可能会没事,再加上有一个有心的养子,没事也能弄出事来,若非不是因为这枚戒指,使得魏明天不讨父母喜欢,也不会使得他后来努力想争家产,证明自己。
此刻这枚幸运的戒指,落到了李想的手中,恐怕还是逃脱不了被打碎的命运,不过由谁打碎就难说了。
整了整头发,李想不喜欢像李曼那样把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她更喜欢随意一些,就如此刻,好像真的只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
出了卫生间,李想朝偏厅走去,却不小心刚好看到陆美颜和一个男人在一起。
原本要继续前进的她,转身走到了一附近的拐角。
“小美,对不起,卢晶晶她是不是又找你麻烦了。”男人一张脸方方正正,看上去很正直的模样,一双眼充满了爱慕。
“没有关系的,晶晶的脾气你我都知道,她对我误会颇深,我能够理解。”陆美颜刚刚气急,恨不得就把卢晶晶那张脸按墙上撞,可是此刻却只是微微露出有些委屈的模样,还不停的为卢晶晶辩解。
这一翻辩解却更让对面的男人难受,“对不起小美,当初要不是她,我们……”
“星宝,别再说这样的话了,如今我已经是李太太,而晶晶也嫁给你了,你对她好一些吧。”陆美颜语气淡淡的,轻轻的,配合她那黛青色的眉毛,无限深幽的双眼,却有一种欲语还休的姿态。
“李太太!小美,李建华对你根本不好,他居然还把外面的孩子都带回家,太过分了。”吴星宝看到陆美颜这副模样,只觉得心跳加快,不能自抑,自从小美结婚后,他每次找机会跟她说话,总是来去匆匆,她对自己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可是这一次……
吴星宝不由得冲动的伸手握住了陆美颜的手。
陆美颜吓一跳,心道这吴星宝就是个没脑子的,烂泥扶不上墙,这是什么地方,居然动手动脚,还好她刚刚谨慎,故意引他来这个角落。
“星宝,你别这样,其实李建华不给我面子也没有关系,我最担心的是曼儿,曼儿那么可爱善良,都说女孩子要娇养,我舍不得她吃一点苦,可是李建华母子却对那个私生女宠爱有加,那私生女也仗着宠爱常常欺负曼儿,我的身份尴尬,居然连说都不能说。”陆美颜一边述说,一边却不着痕迹的把手缩了回来,眉头微蹙,更显得美人落寞。
李想自然不会错过这情深一幕,直接拿手机拍了下来。
陆美颜一袭红裙,性感美丽,吴星宝参过军,脸方方正正,不如李建华帅气,可是身材却高大威猛,比李建华强壮许多,从李想这个角度,两人可不止是握手那么简单,看上去更像是陆美颜娇小身躯投怀送抱,吴星宝一脸怜惜,铁汉柔情。
“你身份尴尬?你是他的妻子,你不能说,谁说,小美你就是太善良了,当初才会被卢晶晶设计,你放心,我不会让人欺负你和曼儿的。”吴星宝说完,像做出了什么决定,毅然转身离开。
陆美颜含笑看着吴星宝的背影,很快也走开。
李想这才露面,不过她刚刚准备往偏厅那边走,却听到一个声音:“想丫头,你躲在这里干啥?”
一身唐装的魏京白笑的十分和蔼的模样出现在李想的背后,一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姿态。
“我在躲猫猫啊,魏伯伯站在这里做什么呢?难道跟我一起躲猫猫吗?”刚刚听到声音,李想身体僵直,吓出一身冷汗,可是下一瞬,却转身过去,一脸微笑,一双大眼睛黑亮黑亮的,信口胡说。
魏京白走过去,伸手就往李想的脑袋上揉了揉,笑道:“小丫头太精明了,不过顾前不顾腚,要不是你魏伯伯站这里,后面有人来人怎么办?”
李想忍住吐槽,她对魏家十分熟悉,知道这后面其他人过不了,不过魏家自己人说不定,但是你个老不修还躲在后面听墙角,也太丢脸了。
她十分淡定的把手机收起来,朝魏京白翻了个白眼,老气横秋的开口道:“魏伯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你懂的。”
魏京白看到她这模样,完全被逗笑了,这小姑娘脸皮忒厚了,想不到李建华那样伪君子一般的人居然有一个这样古灵精怪的女儿。
看到魏京白的表情,李想就知道自己赌对了,魏京白对自己非常自信,当然他也有自信的本钱,最看不上藏藏掖掖,还不如大大方方,而且自己小萝莉的外表,是最大杀器。
“去玩吧,下次别被人逮到了。”魏京白挥了挥手。
李想转眼就消失不见了,逃的比兔子还快,魏京白哭笑不得。
偏厅里,李曼如同众星拱月一般,在人群当中,一眼就能看到她,不过李想最先看到的却不是她,而是她身边的少年。
少年长的很帅,眼睛不大,可是看着你的时候就有一种专注的魅力,嘴唇略薄,噙着微笑,脸颊棱角分明,如同雕刻出来的美男子一般,再加上个子高挑,气质出众,站在李曼身边,如同金童玉女一般,十分养眼。
事别多年,李想再见到这个人,原本会以为自己会忍不住立刻冲上去杀了他,因为她在疯人院的每一天都是这般想的,甚至最后自杀的时候,那支笔,戳的是自己的喉咙,脑海里却全部是魏君志的模样,也许那一刻,她是真的疯了。
可是现在,她站在那,只觉得全身的血液流动的速度都慢了一些,甚至能听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也缓慢了下来。
她不会杀了他,她会让他生不如死。
李想身子顿了顿,要了杯血红的番茄汁,又如平常一般,一步步走近他们。
邬贺军好不容易把女神等来,发现自己把女神带入场,就再也没有他说话的余地了。
李曼的确漂亮,长的十分精致,在场的男孩都是少年,血气方刚,荷尔蒙旺盛,对美的人或物品都尤其具有冲动的欣赏能力,顿时都围到了李曼身边。
李曼的社交能力很强,一一应付,谁也不会觉得被冷落了。
邬贺军见他插不进话,找个话题开口道:“曼儿,你那乡下来的妹妹,今天怎么没来。”
李想刚好走到跟前,听到这话,却没有恼怒,而是大声的喊了句:“姐姐!”
李曼正跟别人说话,听到邬贺军说乡下丫头,根本不想理他,这家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然后又听到李想那熟悉的声音,眉头一皱,转身过来,可是她一转身却刚好把身后李想手中的果汁给碰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