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暗笑她小心眼,即便不碰他也看得出来里头是什么,无非是些金银细软之类的,没想到这姑娘还是个小小财迷,这点金银他如何看得上眼。“走。”
将人抱起来,足尖轻点,便从窗户离去了。只剩下一桶还有余温的浴水,以及淡淡的余香。
这个屋子的主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一路上风声太大,即使被男人藏在怀里也仍旧觉得脸被吹得疼,清欢皱着脸,鼻子被吹得超级酸,等到停了,她觉得头晕目眩,站都站不稳。好在男人搂住她的腰,她才堪堪没有摔倒。
“……这是哪儿?”
“我家。”
清欢震惊莫名:“你……”
这也能叫“家?”她没有去过皇宫,可是和皇宫比起来这里也不遑多让吧?!“你到底是谁啊!”
“窦悔。”
三岁小儿都听过这名字。清欢这才知道自己遇到了个什么人物,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奸臣,与摄政王作对的大恶人,听说他在金銮殿上敢坐下,不把皇家放在眼里,杀人如麻,不将人命当回事。可她上下打量了窦悔一番,却好奇地说:“你看起来没那么坏啊。”
窦悔哈哈大笑,“人人都说我坏,唯独你这小娘子另辟蹊径,当真好玩。”
听起来像是把她当成玩具了,清欢被他揽着向府内走,沿途欣赏这府内风光,真是赞叹不已。王府本已足够大气磅礴,他的府邸却更是奢侈,便是那莲花池里的锦鲤,便条条价值连城。清欢曾在王府池子中见过,婢女说是番邦小国进贡而来,极其珍贵稀有极其难养,再加上路途远顿,很多在途中就已经死掉了。王府也仅仅只有一条,这人却奢侈的装满了整个莲花池!
“你真有钱。”她语带羡慕。
窦悔被她的语气逗笑了,“你也喜欢钱?”
“当然,我不仅喜欢钱,还喜欢享受,喜欢别人怕我,喜欢别人看到我就要低头,再也不能欺负我。”清欢听说过的,窦悔出身贫寒,完全是靠自己才有今天这样的低位。她出身也低微,她也可以像窦悔这样,凭自己的本事站起来,不去欺负别人,可至少也不让别人欺负她。
不能让别人把她的真心踩在地上践踏,然后还要嫌弃这颗真心不够明亮不够耀眼。
听了她的话,窦悔的黑眸中透出异样的光芒:“是吗,你也这么想吗?”
简直,和对金钱权势充满*的他一模一样呢。这样的小娘子比起那些笑不露齿张嘴就是女德女训的千金们可有趣多了,本来想带她玩玩就算的,若她是这般想法,倒是可以留在身边。
找不到说说心里话的人也是很寂寞的啊,他满腔的伟大抱负野心根本没人懂,这种难过岂是一两句话能形容的?
想到这里,窦悔兴高采烈地发出邀请:“要不这样吧小娘子,日后你就留在我身边,我自然能让你过上这样的日子,再也没人敢欺负你,谁看了你都害怕。”
“我才不要靠你呢。”清欢伸手捞了下垂柳,暗自惊奇已是深秋,这府里却还是一副春景。“我靠自己也能让别人不敢欺负我。”
哎呀呀,越是这样越让他有种想把她留住的冲动了呢。窦悔眼睛都亮了起来,“那你先在我这里住着,住到什么时候都可以。”
他这辈子没有过朋友也没有亲人,在这一点上窦悔从不觉得自己孤独,可是从某个方面讲,他的想法他的恶作剧他的野心也没有人懂,甚至别人听了他的话都觉得他异想天开大逆不道——那就比较令人遗憾了,连个说得上话的人都没有,难得这小娘子不怕他,能跟他心平气和的说说话聊聊天,感觉也挺不错的。
他一开心,竟觉得眼前这是自己的知己了,再加上两人有过身体上的亲密接触,本来对男女之事毫不感兴趣的窦悔更是觉得小娘子是老天爷送他的礼物。
虽然他不信天,但不代表他不能对天发毒誓,也不能代表他不会偶尔虚伪的感谢一下对方。
清欢觉得他的态度殷勤的有些过分了,明明在洗澡的时候还是一副邪气四溢的样子,现在却——怎么说,热情过头?
还从没有人对她这么好咧。
她也不是不领恩情的人,当下对窦悔笑了一笑:“我叫虞清欢,不叫什么小娘子。可我现在不想姓虞了,你叫我的名字吧。”横竖没名没分的都“嫁”过人了,身子也被占了,要那些闺誉名节做什么,不当吃也不当穿。
再说了,也许是被窦悔带的,虽然两人相识很短,可他这人身上有股奇怪的感染力,竟让她觉得……给淮阳王戴个绿帽子也没什么不好。那人虽然不喜她,也不近她的身,却极好面子,若是被他知道她不仅失了身还跟人跑了,真期待对方脸上会出现什么表情。还有尚书府,她都迫不及待想看看了。
窦悔哈哈大笑,非常欣赏她不拘小节的样子,但是又突然想到什么,“你可要喝避子汤?”
清欢听了翻了个白眼,“喝什么喝,淮阳王那厮早给我下了药,我又不能生孩子,有什么好喝的。”
窦悔嗤笑一声:“人人都道摄政王是谦谦君子刚正不阿,到头来也是会拘泥于后宅阴私之人。”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着呢。”清欢随口说了一句,却猛地想到一件事,“听说你跟王爷很不对付?”
“一正一邪,一黑一白,如何对付的起来?”
“那可太好了。”清欢眼中闪烁着光,“我对他知之甚深,既然你我都是一条路上的人,我也不吝于帮你一把。”
“哦?”窦悔笑起来,“不后悔?”
“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我便是这般狠毒之人。”他既对她无一丝尊重怜意,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倘若连她自己都不够爱惜自己,那别人又如何会爱惜她?只会像淮阳王与尚书府那般糟践她罢了。“更遑论小郡主一直认为我这庶女出身的人身份低贱卑微,我倒不如恶毒一次给她看看。”
总不能让自作聪明的小郡主错了不是,她可是很贴心的呢。
窦悔更欣赏她了,若她在这里纠结不舍,或是求他不要跟淮阳王作对,他绝对会一脚把她踢出去。
清欢就被安排住在窦悔院子里,两人相处久了,她才发现这个大奸臣大恶人跟外面说的不一样。传言他是□□之子,自幼在妓院长大,大字不识得一个,可她分明见到他写字读书的样子,学识渊博不下于她那位以才华著称的父亲。外头还传言他府中都是皇宫的样式,每天回到府上,下人们跪地迎接口呼万岁,他自己便换上龙袍作威作福,美人塞满了整个府邸;可清欢所见分明也不是这样,这府邸虽然豪华,却并不嚣张,更没有皇宫的装扮,下人们不多,个个沉默寡言却忠心耿耿从不捧高踩低,窦悔也不穿龙袍,他觉得明黄色的龙袍颜色像屎,嫌不好看,府里还一个美女都没有——啊不,有,就一个,是她。
不过外头还传言他是三头六臂青面獠牙一日三餐都吃小孩呢,可见传言不可信。
就像大家都说淮阳王君子品性嫉恶如仇宽宏正直,实际上不也是个瞧不起庶出容不下她连名分都不肯给的小气鬼么。
相比较起来,还是窦悔更合得来。
☆、第七十六碗汤(四)
第七十六碗汤(四)
两人平日里总是共桌而食,早已习惯了彼此的仪容姿态,这一日恰逢天降大雪,朝廷给了休沐,窦悔便同清欢在房里吃起古董羹来,如今两人也已相处了两个多月,互相都很是熟悉,清欢边吃边道:“我往日在尚书府是吃不到这个东西的,后来进了王府,王爷偏爱口味清淡的,我却是个重口味,凭什么我要迁就他,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谁管得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