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的行李并不多,鉴于她身份特殊,皇帝特许她不必向任何人行礼,还赐了她一面通行无阻的令牌。他可没动过清欢的脑筋,毕竟是四十岁的人了,虽说还是喜欢鲜嫩娇美的小姑娘,清欢容色不足气质来凑,皇帝却从一开始就没打过她的意思——原因无他,他喜欢娇弱无知的美人,可以任意捏圆搓扁那种,清欢看起来就不好糊弄,又熟知药理,连濒死之人都能救活,这样的女子,一旦存了不轨之心,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上了年纪,就越发怕死了。
清欢很快就在太医院混得如鱼得水,她说的什么求教医术当然是借口,温了了本身的医术不说,便是她从前,就已经学习过更高明的医术,所以她一到太医院,俨然就成了这群老太医的头儿,太医们大多醉心医术,并无门户性别之见,清欢也不吝教导,因此在太医院的生活,可比在玄祯身边快活多了。
拒绝掉玄祯后,对方来寻过她几次,每次都被她四两拨千斤的婉拒,次数一多,玄祯也歇了心思。毕竟他是身份尊贵的皇子,怎么可能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他不来,清欢更高兴。
她在等待一个时机,这种事情从来急不得,时机未到,她大可尽情玩耍,谁都碍不着她。
某次一个宫妃突发恶疾,她刚入宫不久,因为肌肤如雪腰肢极细,深得皇帝的喜欢,已经接连半个多月都翻牌子了。结果突然爆出恶疾的消息,皇帝震怒,太医们却诊治不出个缘由来,个个愁眉苦脸。按照皇上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架势,他们实在很有可能脑袋搬家。
要是死了,以后还怎么跟了了姑娘学习医术?
皇帝勒令太医院的人全部都到宫妃的寝殿去,清欢也理所当然地抓过去,哗啦啦跪了一地的老人家年轻人都是男子,身着粗布麻衣的她自然十分显眼。
皇帝都要把她给忘了,如今瞧见她,顿时眼睛一亮:“温了了!”
“民女在。”
时机来了!
“快过来,快来给朕的爱妃看看,她到底是怎么了?为何颤抖不止脸色发青神志不醒?太医院这群废物,朕白养他们了!”
清欢笑吟吟从地上起来:“陛下此言差矣,太医们为宫妃诊病,要隔帘问脉,一旦遇到恶疾,很难第一时间察觉,实在不算他们的过错。”
她挽起袖子,顿时露出一截白玉般的手腕来。这段时间在太医院,什么粗活都不用做,药草不用她采也不用她晒,每天山珍海味应有尽有,太医院还有专门负责为宫妃调理的太医——结果全让她给享受了。所以这会儿手上的茧子没了,皮肤更是白的发亮,因为姿容清秀,反倒显出一股清冷之气,倒不像是人世间的人物了。
☆、第844章 第八十八碗汤(三)
第八十八碗汤(三)
然而就在清欢的手要搭在宫妃腕上的前一秒, 一道冷淡且清凉的声音传来:“皇上,此女来路不明, 若是对娘娘包藏祸心,可如何是好?”
清欢顺着这声音望过去,只瞧见一名站在皇帝身侧, 身体微微弯着,看似恭谨,眼底却没有丝毫感情的人。她看着对方的时候, 对方也正看着她, 只是仿佛在看着一个死人。
明明生的只是清秀,眉眼浅淡, 仿佛一瞬间就要化作写意画消散于笔墨之间, 偏生站在那里,就愣是有一种出尘的气息。
想来这位就是大内总管宁公公了。之前的洗尘宴上清欢无缘与其一见,听说是被皇帝派去做了什么差事。这位可是皇帝身边的红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谁见了都要惧怕三分,只因此人看似清淡, 实则心狠手辣, 排除异己, 但凡与他不痛快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与皇帝差不多的年岁,却肌肤白皙,眼角连一丝皱纹也无, 看着极其干净通透。垂在身侧的双手修长如玉,因为年纪不小,因而除了少年气外,又不失岁月沉淀的气度与威仪。若不是清欢知道他是个太监,真要以为这位是皇亲国戚。
皇帝极其信任这个自小一起长大的太监总管,他能够登上皇位,其中可少不了宁公公的功劳,可以说没有宁公公,就没有今日的皇帝。因而他给予了宁公公极大的权力,甚至将历来皇帝亲自掌管的防渐处交由他掌控,替他成为耳目监听朝政,也因此,这位宁公公所到之处,简直可以说是寸草不生。
但凡他出现的地方,都是要历经鲜血洗涤的。
皇帝考虑了两秒,看看清欢又看看宁公公,半晌犹豫不决。对宁公公的本事,清欢又有了新的认识。皇帝并非没有主见的昏君,相反,他仁政爱民杀伐决断,可以称得上是一位非常称职的明君。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明君,一个太监的一句话,就让他改变了心意,实在是不得不让人在意。
“若是死了,也是娘娘没有福气,命中该当有此一劫。”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皇帝改了口:“也罢,你们都退下吧。”
太医们都抹了把汗,知道今儿个脑袋不会跟身体分家了。清欢看着床上因为痛楚不安的宫妃,她看起来很小,能有十五岁吗?真的置之不理的话,必死无疑。
她向来是不怕死的,于是问了一句:“皇上,若是民女保证能将娘娘医好,皇上可否会给民女一个机会?”顿了下,又道,“民女瞧着娘娘这花一般的年纪,若是这样香消玉殒,当真是可惜。想来娘娘心中也是这样想,便是自己没有福气,若是能在世上多停留数日,伴在皇上身边,也是她心之所向。”
这话可是说到皇帝心坎儿里去了。他心中挂念着美人,听清欢说能治,便问:“此言当真?你真能治好爱妃的病?”
“民女愿以项上人头担保。”
皇帝道:“既然如此,你便试试,若是不行,休怪朕不念情分。”
清欢笑,他们之间能有什么情分,救三皇子的是温了了又不是她,真换做她的话,救不救三皇子都是个未知数呢。
宁公公没有再阻止,而是冷淡地站在一边。
宫妃又不是生病,而是中蛊,清欢一眼就瞧了出来。她没想到的是皇宫中也有擅长用蛊之人,而且用的还是极其恶毒的蛛丝蛊。此蛊如其名,只有指甲盖大小,从任意孔洞进入人体,然后在男女交|合之际从女体进入男体,吸干男子精气,最后人死,却查不出任何毛病来。
她掏出随身的小布包,里头整整齐齐码着几排金针。
皇帝已经出去了,只剩下宁公公。他就那样淡漠地看着她,仿佛在观赏她的表演。
如果没有人,清欢直接将小胖虫拿出来便可,只可惜宁公公在,她无论如何也不能凭空变出一只虫子来,更何况那小家伙现在不知道趴在孟婆庄里哪一朵花上安眠——太懒了。
金针封穴,而后点着沾了香油的布条,放在宫妃的七窍处,因为不知道蛊会从哪里出来,所以清欢事先将其六窍封住,只留下用来呼吸的一只鼻孔。
慢慢地,香油味儿开始弥漫,一只小指甲盖大的黑色多足爬虫,缓缓从美人鼻孔中爬出,清欢眼疾手快一针刺中,然后迅速包入布条内再用烛火点燃,只听得一声清脆的啪!虫子便死了。
皇帝若是看到美人鼻孔爬虫,只怕日后都要有阴影了。以色侍人,便是有这点不好。
等到她处理完,才发现宁公公不知何时已经离开。
此事告一段落,皇帝见爱妃苏醒,龙心大悦,当天便赏了不少东西给她,还赐她正五品医官之名,也就是说,日后她可以名正言顺地留在太医院了。
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不过这意外之喜来的快,去的也快……比如说当晚,清欢刚把皇帝赏赐的东西一一玩赏过,脱了衣裳准备洗澡,可人才进了浴桶,头发刚刚挽起,就突然有黑衣人破窗而入,连反应时间都没给她,就将她用绸布裹了起来,随后眼睛被蒙上嘴巴被堵住——整个人宛如一只没有四肢的毛毛虫——
????这什么y????这什么展开????
她被一人扛在身上,那人很明显是个强壮的男子,因为她的肚子刚好硌在对方的肩头,硬邦邦的让她很疼。
夜风吹在身上是很舒服的,如果她的头发不要那么乱,身体也不要被裹的结结实实的话。
先是在屋顶飞跃了好一会儿,然后落地,接着不知道进了什么地方,周遭先是从黑暗变成光明,然后又从光明变成黑暗,因为走路有回声,所以清欢猜测他们是在地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