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节(2 / 2)

你好,程先生 阿语 1927 字 7天前

杨娜莎被逗笑了。

李梦跟着笑,“你看我,我也是经历了大半生的辛酸才和程浩在一起的。”

“程风的前尘往事我们不去说他,就说说你不知道的。程浩回国第二年,程风也回国,那年你们二十岁。

你们正式交男女朋友,是在二十一岁的时候。你们第一次分手是二十三岁,程风和别的女人鬼混被你捉到了。从此你们之间的事情磕磕碰碰,没得安宁。”

杨娜莎有些不想听下去,回想起那些就是伤心。

“在你们分手之前,你妈妈来找过程风,对程风说过很多羞辱的话。其中有一句是这样的‘你不过是程浩的养子,再怎么出色还是一个打工仔。不管你做什么在我们眼里都是无用的人。’”

“我妈说过这样的话?”

“准确来说这句话说你爸爸说的,你妈把你爸的话转述给程风听。记得你身边的朋友吗?他们跟程风比怎么样?是不是都比程风出色?”

很久以前是,程风没成为出色的设计师之前是这样。她身边的朋友轻轻松松做成一笔大生意,简简单单成为成功人士。

现在不一样了,程风完全是跟他们并肩而站,甚至比那些人还要有地位。

“你们中间的人没人把他当同类看,即便他是程浩的养子,也比你们低一等。一段时间后程风变了,开始疏远你,开始与各类女孩发生关系。因而你们分开了,你去美国念书,他去英国深造。”

“程风第一家国内的酒店建成,你有去吗?”

杨娜莎点头,“那是腊月初五,我正好在家,我去了。”她还逮住了程风,强吻了他。

“那时候的程风已经在国际上扬名,他邀请了你的爸爸,你爸爸这样说:‘恭喜你成了一名出色的设计师,但请你不要再黏着我女儿。因为我很嫌弃你,嫌弃你出身,嫌弃你脏。’”

“不是的,我爸爸很喜欢程风啊。他去我家爸爸都有好好跟他说话啊。”

李梦把手肘放在沙发背上,用手撑着头,“是因为程浩把在美国的大半资产给了程风。”

“程风去你家是不是功成名就之后?那时候程风的心已经练成了铁,给他温情他已经不需要了。要不是因为你,或许他不会登上你家门。”

杨娜莎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她印象里爸爸不是这样的。

“听上去很像电视剧里上演的狗血剧对不对?但它确实发生了。程浩说刺耳的污秽的语言会坏掉一个人的心智。

程风的心智不够坚定,他心胸狭隘,他自卑。容易想太多,容易走偏路,从此走上了一条看似风光无限的风流路。”

李梦把茶杯放下,“程风和程乃不同,程风自小有了自己的思想,人长大了思想领域扩大。他受到委屈了,就想着不要你。把你拒绝了许多年。”

“我以为他不喜欢我。在美国我出了车祸,他宁愿跟别人开房,也不愿来看看我。”

“那段时间我不知道,我问程乃,程乃说程风见着你就躲。躲开去找别的乐子。后面不知怎么就又回来了,或许是见不得你嫁人吧。”

“这一次事情怎么说?”杨娜莎问程风与本森女儿的事。

“谁知道呢!程浩都说不管他了,你没见我们一直在帮你吗?或许你们注定有缘无分。”

李梦想了想说:“跟你说一个故事,一个老男人说的,他活了一百二十多岁。

他说你跟程风上辈子就纠缠在一起了,程风是个穷小子,你还是富家小姐。你们相爱了,但家里人不同意,拆散了你们。程风远走他乡,你嫁入大户人家。

在一次事故中,你死了。程风千里迢迢赶了回来,自杀死了。”

“自杀死了?”

“对啊,在你坟前呢。程风最后被扔去乱葬岗,被野狗吃了。你被迁到了其他地方,依山傍水的很富贵。”

杨娜莎觉得这很荒唐,很不可信。不过她抑郁的心情消散了好些,注意力从爸爸身上转移了。

“这个算八字的人准吗?”杨娜莎问。

“谁知道呢。或许不准,或许准。电视剧上的不都是这样演,或许是那个老男人不知看了哪部电视剧就胡乱说的。”

李梦把程浩说成老男人,她自己想想都觉得好笑。

李梦再添最后一把火,“要是能找一个男人为了我死,那也是值得的。”

“十一点了,我该回去了。”李梦看看手机,打算离去。

杨娜莎从自己的思想里走出,“我送你出去。”

“不要了,你进去看看孩子。”

……

李梦回到程乃在上海的别墅,程浩与程风还没回来。

又等了半个小时等到了两个酒鬼,“怎么喝这么多?”

程风把老爹放下,“他说要陪我喝,我还没喝醉他就醉了。”

见程浩醉得不省人事,“你们喝了多少啊?”

“忘记了,老爹没我多。你照顾老爹就好。”程风自己脱鞋子,扯领带,摇摇晃晃上楼去。

李梦把程浩放在沙发上躺一会,去弄醒酒汤给他喝。

程浩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摇头晃脑下楼,“现在几点?”

“十二点半,来喝点蜂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