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节闻言看过去,却见无论是陆家子弟还是书院里的书生,都穿得很是华丽,身上皆着一件红白两色箭袖长衫,头上还带着一个冠儿。
这打扮,他是越看越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见过。
吴节:“这……怎么了?”
“哈哈,哈哈!”胖子大声笑起来,引得人人注目。
他一边喘气,一边小声背诵这一段字句:“一回再来时,已换了冠带,头上周围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胎发,总编一根大辫,黑亮如漆,从顶至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脚。身上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袄,仍旧带着项圈、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物,下面半露松绿撒花绫裤,锦边弹墨袜,厚底大红鞋。越显得面如傅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若笑。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
“胖子你真好记忆,这么大一段文字都能背下来。”吴节赞了一声,神色突然变了:“你念的这段是《石头记》里的……”
“没错,正是林妹妹初进贾府时,宝玉出场的那一节。”胖子捂着肚子笑到打跌:“太可乐了,一个个都穿得跟宝玉似的,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吗,笑煞我也!”
吴节也不觉宛尔,这撞衫撞得!
他心中也是吃惊,想不到自己抄的《红楼梦》影响力竟然大成这样,里面人物的穿戴都引领了京城时装界的潮流了。
听到陆畅的笑声,从门口走进来一个中年人。
一声怒喝:“小畜生你无事喧哗,究竟想干什么!”
吴节一看,正是陆畅的父亲陆家二老爷陆炜。
于是,一二十个贾宝玉同时迎上去作揖:“拜见二老爷。”
“拜见陆大人。”
“拜见二伯父!”
一时间,满屋的青年都脖子上都又一块玉石在晃动,将陆炜看得眼花缭乱,却忘记了再骂儿子。
吴节和陆胖子也迎上去请安。
陆炜一一将众后辈扶起,吸了一口气,让脑子里的晕眩好了些,才含笑道:“都到了?好,各位请坐吧,老太爷身子不太好,就不出来同大家见面了,入座吧。”
各位闻言,这才各自寻了座儿坐好。
就有陆家下人将山珍海味流水价送上来。
陆炜斟了一杯酒,道:“再座的除了我陆家子弟,就是学堂里的士子。其中有不少人即将参加顺天府的乡试,且饮了这一杯,预祝各位马到成功,金榜题名。”
“谢二老爷!”众人都端起了杯子,一饮而尽。
吴节也随大流喝了一杯。
酒过三巡,陆炜将杯子放下,喊了一声:“陆轩何在?”这次夜宴都需有一个直系子弟招呼应酬,按说,这个任务应该由陆畅这个嫡系儿子担任的。
可陆二老爷知道自己小儿子是个不醒事的呆霸王,心中很是厌烦。不像大儿子陆轩,聪明伶俐,儒雅英俊。
因此,一般正在正式场合里,他都会让陆轩主持。毕竟,文人雅集免不了要吟诗作赋。陆轩才情极高,正是合适人选,不像陆畅,在诗词上一窍不通,老是闹出些让人无法容忍的低级笑话。
这次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