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杀人啦——
周围的围观群众立马炸锅了。
大家发挥了从鲁镇时代流传下来的看热闹和抓歹徒的优良传统,把开着吉普在步行街上横冲直闯的狂徒团团围住,并且纷纷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和120报警和叫救护车。还有人拿着手机拍视频,马上放上网。因为这个吉普是小号车,所以极具话题性。
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上的雨伞,这玩意儿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只是它的主人已经把它收回了。
那是一个背影。
隐没在人潮中,却很容易被辨认出来,就像在沙石中分离出璀璨的珍珠般容易。
我连忙说,“谢谢。”
“不客气。”
背影没有回头,只是清淡的回答了一声,继而行色匆匆。可是那声音却颤抖了我,那像隔着雾气缭绕的湖水,隐约飘来的歌声。
——arthur?
小哥斯拉勋暮生的哥哥?
勋家四少。
勋世奉?
他怎么会在这儿?
一身简便的装扮,像一个艺术学院的大学生。
impossible?!
这就好像一只身长十米的虎鲨被发现在花鸟鱼虫市场的小水箱里面尽情游拽一样。
完全不符合这个世界的逻辑。
我对小暮这个哥哥的全部印象除了在安枫那里试镜见过一面,在ritz府邸被他当成向小暮卖/春的失足妇女之外,就当他是一个转世神佛。
能为小哥斯拉勋暮生收拾残局的人,必须要有神一般的怜悯,喜马拉雅山一般高超的能力,还有在心头插刀子的忍耐力,缺一不可。
拥有这些品质的男人,完美的似乎不应该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人类,怎么可能被上帝塑造成这个德性?
太玄幻了。
车祸现场越来越乱,我闻倒了血腥味。我可怕这味道,所以尽力向挤,等我挤倒人潮外面的时候,那股子血腥味道似乎还在如影随形。
我再次低头,发现我肚子上有一道血印。
就是勋四少刚才那个雨伞留下的。
不好,似乎……出事了……
我连忙追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擦汗,我不应该剧透,因为我的话有歧义……
这个文没有一个确定的结局,现在还是探索中,所以最后的结局就是边写边看,……我错了,所以把4少是男主的话忽略好了……
14
14、14...
背离人间的地方暗的难以想象。
可能是城市呆久了,眼睛都被接连不断的人造光源给污染了,所以在没有路灯,没有人工照明的地方,我就成了睁眼瞎。
现在就是。
这里是一片旧城破街道,伸手不见六指,房子都歪七扭八的,墙壁上被人用朱红色的喷漆写了许多大大的‘拆’字,上面还画了很多圈,活像古代秋后处决时候勾上的圆。
这里黑的刷下限了,除了30米外有一个像傻骆驼一般的半死不活的路灯,其余的啥的都没了。
我忽然觉得,我站在这里,已经是极大程度超过了我的勇气的上限数值。
好奇心杀死猫。
血腥味好浓~~~~
勋家四少左手拿着雨伞,支撑在地上,右手扣住我的喉咙,“说,谁派你来的?三叔?”
这次他的声音不像歌声了,像粗粝的沙,磨在人耳朵上又粗又疼。
“不……不是……”我艰难的回答,“我,我不看《盗墓笔迹》,我比较喜欢《鬼吹灯》……”
吱!——
扣住我喉咙的手指像镣铐一般用力紧缩,抽的我眼睛珠子向外突,差点爆出来。
然后,他的手指松了松。
我终于能喘一口气,呼吸之间,整个喉咙都是火辣辣的疼。
“你是谁?”
“艾丽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