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衣服全都一个特点,标签都没有剪掉,吊在外面。
这里有simon张经常借用的那几家奢侈品的裙子,有他们的高定系列,更多的,则只是在某个特定的圈子里面被认定的裁缝,亲手缝制出来的堪称艺术品的裙装。我的前面,遥远的地方,这个屋子的尽头是一面墙,整面墙是一个巨大的多格木柜,每个格子上面贴着一张照片,每张照片都是一双美丽的鞋子。
‘博物馆’正中央是一个扛着水晶玻璃桌面的镂花铁艺桌子,周围有两把椅子,还放着一个大肚花瓶,插着一大把火红粗壮的玫瑰花。
max大叔从桌面上拿起来一个遥控器,轻轻一按,梳妆台的抽屉自己动了起来,一排一排的冒出来,黑色天鹅绒的底面托着各式珠宝,除去一些‘普通’的名贵首饰,我甚至看到了至少10套收藏级别的珠宝!这些珠宝都是艺术品,它们本来应该被owner锁入银行金库的保险箱中,每次佩戴的时候,需要一定数量的专业安保人员押运,并且在主人佩戴之时,也需要周围隐约围着人墙样式的保镖,可是,现在它们就随意的躺在我的眼前。
忽然,一条稍微带一些粉红色的钻石项链出现在第三层首饰盒子中。
——正中间是三颗超过8克拉的粉钻,而周围则镶嵌了超过1000颗的粉色碎钻,组成一幅夏日普罗旺斯,草长莺飞的浪漫团花图案,这是欧洲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家族珠宝商的作品,那家公司传承了6代人,有将近200年的历史。
我见过它!
我甚至还戴过它!
那是一场新闻发布会,simon张用尽了人脉才从珠宝商手中借出,让我戴了20分钟,便还给人家,押送回去,收藏入库,我当时其实挺喜欢这条项链的,在记者会上还特意嘱咐simon张帮我多照几张照片,我甚至还洗了一张出来,放在我的床头柜上的小相框中。
我以为,这么名贵的珠宝就要这样。
我可以懂得欣赏,然后敬而远之,让它们自己束之高阁。
所以,当我看到它陡然出现的时候,有一秒钟,让我又好像看到了豪门贵妇苏宁的8克拉的巨钻婚戒,在射灯的照耀下,闪瞎了我的狗眼。哦,不,我眼前这个比苏宁的那个更suck,它至少拥有3颗苏宁那种电灯泡一般的钻石,还有,超过1000个小小的碎钻。
我甚至需要眨眼休息一下,才能恢复视力。
max大叔忽然说,“这里只是少爷为艾小姐准备的换洗衣服和平日佩戴的首饰,您可以按照每天的心情随意搭配。”
我,……
我觉得吧,我必须大脑里面塞满了麻辣香锅才能‘随意’搭配着随便一套价值至少超过500万美金的艺术品在大马路上招摇过市。对于我来说,一条tiffany的银白色小手链已经算是奢侈品了,很百搭,对我来说,购买这样的东西,经济压力不大,而且戴上暗爽,很是划算。
我看了看手中的一个袋子,里面装了我的两件衬衣和一条牛仔裤。
我问他,大叔,这里……(我甚至用手指像练习太极拳一般在四周画了一个大圆圈,比划了一下)大叔,你这里都塞满了东西,有没有地方暂时放一下我的行李?
“有的,请放这里。”
max大叔打开了我们手边的一个柜子。
这个柜子也是胡桃木的,它跟这个诡异宏大的地方比起来,它微不足道,不过,它刚好和我家的衣柜一般大小,使用很方便。这里面有衣架,有抽屉,我把衬衣打开,用衣架挂起来,然后把牛仔裤折叠好,放进抽屉里。
130
我一直知道女人与男人不一样。
只是知道性别不同,却并没有感觉许多的不同。我和simon张是合作伙伴,是朋友,我们可以一起喝酒,一起烧烤,一起做事,一起分赃,还有,即使我在与勋暮生那段稍微被扭曲,却依然无法彻底斩断的感情中,他对我来说,依然是最亲密的朋友与男友的混合体。
我之前并不了解,一个纯粹的男人这样对待他的女人。
这是一个陌生的世界。
勋世奉卧室中那张布满了黑色丝绸床单与被子的床,承载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我的头发散落在上面,似乎可以和这片黑色融为一体,可是,它们就是如此的截然不同。头发,尤其是靠近皮肤的头发,已经被汗水染湿,被那双男人的手拨开,他的手指插入我的发间,扣住我的后脑,让我仰起下巴,接受他的火一般的亲吻。
原先,早已适应了在午夜入眠的身体,在子夜时分,我是如此的不平静。我的皮肤是淡淡的绯红,皮肤上一层细细的汗水。在这张巨大黑色的床上,我被搂抱住,被男人的气息与怀抱紧紧的裹住。周围很暗,没有一丝的光亮,只有唯独属于勋世奉的气味,如同无边无际的网,裹紧我,他的吻火热而令人窒息,我被他彻彻底底的带走了,带进了一个只有他的世界中。
这就是一个女人的感觉吗?被他强壮的男人身体压迫着,被狠狠的撞击着,被禁锢着。我躺在床上,却看不清楚天花板,看不见那边的落地窗,看不清楚这个穷奢极侈的卧室,我只看见他,这个压在我身上的男人,还有他那双如夜空下的深海一般的璀璨的蓝眼睛。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看到他的眼睛,似乎,那是这个存在于子夜的世界唯一的光。即使,它并不安宁,而是燃烧着火一般的欲望。太久了,实在是太久了,我喃喃的请求他轻一点,再轻一点,……,却没有声音。
太黑了。
这个世界充满了火一样的欲望,却太黑了。
他看不见。
勋世奉是一个极具国王气质的男人!
……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止,迷乱中,我只感觉到皮肤上被裹紧,是被子,或者是男人强壮的手臂,或者是他带着火一般温度的手。
我睁开眼睛,床边空空如也,……却有奇异的香气,我抬头,看见床头柜上摆放着一个陌生的水晶花瓶,里面是一丛新鲜的艳红色玫瑰花。
今天早上7点,他有一个卫星连线的世界银行家会议,并且,廖安让我早些到她办公室,我们需要准备一下去燕城踩点的事情。我洗完澡出来,意外的看见他刚从衣帽间出来,手中拿着一条领带,对着卧室中的落地穿衣镜自己系领带。呃……,其实,他系领带的手势比较那个啥。
我从他的手中接过领带,为他打领带。
我会打领带,我爸的领带多是我给系的。
原先我老爸也是总穿西服上讲台,他并没有太过讲究,不一定非伦敦的裁缝不可,不过由于爷爷的关系,爷爷和他的西装都是在马来西亚找当年从上海漂流过去的红帮老裁缝裁制。当时,我还没有去英国的时候,每天,我老爸要我给他系领带(我妈早上忙着做饭,木空管他),所以,有事闺女服其劳。
“alice。”他忽然说。
“……?”我抬头,看着他。
“这七天我需要去一趟上海。”
点点头,我知道了。
我给勋世奉系了一个温莎结,这个结法稍微宽大一些,显得端庄,适合政商这样的重要场合。
廖安告诉我,我们就去燕城两天。今天过去,住在那里,然后明天就回来。
我想着,就不用告诉他好了。
反正,他有七天都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