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脚步声。
勋暮生拿着一个很著名的大师做的紫砂小手壶,走过来。
他说,“alice,刚才廖安给我发了信息,说你同意让萧容出任《野狗》的主角,让我有些意外。”
我点了点头,她合适,也许她是最合适的人选。
☆、145
“alice。”勋暮生看着他哥哥,而勋世奉只是安静的吃东西,他问我,“你还要在燕城呆多久?”
我,到这部戏拍摄结束,可能还要三个月左右。
“arthur,你也要在燕城住三个月吗?”
勋世奉从食物中抬头,却没有说话。
而,勋暮生似乎很无辜的在笑,他把手中的小茶壶放在嘴巴里面,吸了一口茶水,随后,则像是自言自语的说了一句,“今天的普洱冲的有些浓,味道很像糯米汤,不太好喝。哦对了,我要在燕城住三个月,和alice一样,一直等到《野狗》拍摄结束再回北京。”
……
回到卧室里面,勋世奉把外套扔到床上,他去洗澡。
我刚把手机放在梳妆台上,就看见徐樱桃给我发了短信过来,——“明天有饭局,一起来啊一起来!”
我回了一句,和谁?
大约10分钟之后,徐樱桃才回过来一个短信,——和我父亲的老部下,他是燕城地面的地头蛇,我们需要拜码头,你也来吧。
我想了一下,回了一个,好。
我把勋世奉的外套拿过来,用手帮他的衣服掸了一下根本不存在的灰尘。
燕城虽然晚上凉快,可是白天已经开始热上来了,能让勋世奉在这个天气还穿的如此严整,除了他那辆科技怪兽一样的车子里面吹着强劲的冷气,就是这个貌似淳朴,其实屋子里面配备着强悍的空气调温系统,让这里永远维持在21摄氏度的恒温,以让勋四少保持着一种钻石花般的永恒的名贵与美丽。
今天太累,我哈欠连天,然后不等他出来就去书房的浴室洗了澡。
换好睡衣。
回来的时候,看到勋世奉已经靠在床头的枕头上,手中拿着一本书,正在看。让我惊奇的是,他看的居然是中文版本的莫言的《蛙》……好像那本书本来就是我的。
我坐在床边擦头发。
忽然听见他翻动书页的声音,他看书极快,即使是不那么熟悉的中文,他翻书页的速度也是我看书的两倍。
我记得原先我还和勋暮生在英国三一读书的时候,他说过自己的哥哥双眼拥有拍照扫描的功能,可以在瞬间感知到大量的信息,并且都可以印刻在大脑当中。
我想了一下,扭头,看了看他。
勋世奉似乎感觉到我在看他,然后,他就从书页当中抬起眼睛,也看着我。
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回北京?
勋世奉的眼睛重新回到书页上,他反问我,“你想让我什么时候回去?”
我,……
我发现用毛巾怎么也无法擦干头发,于是到梳妆台那边去拿吹风机,打开,嗡嗡的声音响了起来。
头发长的太快,雨季又到了,头发握在手中感觉又厚又湿滑,沉甸甸的。
终于,把它弄到半干,我又回到床边,掀开被子,躺好,关上我这边的台灯,闭上眼睛。
我感觉他压了过来,……
只是,今天的气氛有些奇怪,有丝冰冷的气息,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做爱的那种感觉很难起来,总是不太舒服,似乎这是和他交往以来的第一次。
☆、146
早上,似乎一切风平浪静。
勋世奉早早起床,作为一个以秒作为1200美金收益时间单位的男人来说,多睡一个小时,就容易给资本市场造成某种蝴蝶效应一般的影像。
勋暮生陪伴五太爷到后山看青山绿水去了。
我一个人吃过早饭,有人送我到鬼市。
廖安以及整个剧组,早早的开工了。
片场。
这一场戏是于灏演绎的赵老狗,在第二条街一个炒面铺子前面摆局,以八圈麻将确定了他鬼市头把交椅的江湖地位,极其富有戏剧性。
今天突然升温,燕城的天空亮的跟一个镜子面一样,**辣的烤着人的双眼。
剧组的聚光灯惨烈的照着于灏那张早已经梳化好的脸蛋,他的后背汗湿一片,而他脸前的妆完美的好像刚从冰柜中端出来一样,我几乎看到了他脸上还冒着丝丝的冷气。
据说,这是一个需要修炼的功力。
巨星的内力。
可以控制汗水的的走向,只要脸上的妆容犹如画皮一半的完美,其他的,管他呢?
现在牌桌上坐了四个人,分别是赵老狗,东区罗老四,水果街的斌子,还有西区的范大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