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2 / 2)

“可是,我没钱付住院费。”

小天笙虽然只活了九年,可是她坎坷的经历已经让她熟知医院的规矩。没有钱别说住院,就是你死在医院门口都不会有医生同情你。她外婆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她本能的利用这个方法脱身。

只是,这个百试百灵的方法,今天却失效了。因为,她并不知道自己在被车撞后,那个倒霉的司机并没有溜掉。更不知道送她来医院的人是大名顶顶的小神医。小神医亲自送来的病人,医院岂敢因为没钱而拒之门外?

不过,她的解释却让许主任和众医护人员们释然。原来是担心钱啊!这么小就知道为钱操心了,多懂事的孩子啊!大家看向她的眼神,怜悯之意更浓了。

“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那个撞了你的司机正在外面等着帮你付费呢!你现在只要乖乖接受治疗就好。”

司机?天笙恍然大悟,原来是有司机做冤大头,难怪自己会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她就说嘛!这世上怎么会有不交钱,先看病的医生。(咳咳,小盆友,你这想法太极端了。至少在路上救了你的小神医就没跟你谈钱吧!)

见她不说话,许主任以为她已经放心,并默认了留下住院的事。又问:“孩子,你叫什么名字?记得家里的电话吗?或者你家的地址,我们好通知你的家长。”

名字?她可以说吗?在元晨真界,“天笙”是人人喊杀的邪盗。在这里,“天笙”是人人喊打的小偷。(这只是小天笙的认知,事实上她的小偷之名只在她认识和认识她的小范畴之内传播。远没有达到邪盗弑天那种天下皆知的程度。)

至于家里电话和地址,她就更不可能告诉别人了。最主要一点,她根本就没打算继续在这里呆好吧!

继续留在这里,就算警察不找上门来,那些欺负她的恶人也早跑光了。到时她要上哪儿去找那些家伙算账?

九岁的天笙身怀瑰宝却不懂应用,受人挟持,饱受欺辱凌虐,除了逃跑别无他法。如今,她们合二为一,并且感同身受。她就不可能当做没有发生过。

邪盗弑天的名号可不是吹出来的,而是正而巴经杀出来的。但凡敢觊觎她大道之人,她都不会手软。在她看来那些挟持利用小天笙的异禀去谋利之人,与那些觊觎她大道的人一样,都该死!

“怎么?你不会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吧?”

或者是因头部受创所适成的各类失忆病例实在是太多了。见小女孩限入沉思,久不坑声,许主任本能的往失忆上面想。

天笙正打算随便说编个名字糊弄过去,听到医生的话便顺口接道:“我是谁?”

嗯?真的失忆了啊!

众医护人员无不用复杂的目光望着这个可怜的小女孩。这孩子身上的伤可不止一处,车撞到的只是新伤。她身上还有许多触目惊心的旧伤,全都隐在衣服底下,虽不至命,却最能让人痛苦难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长期被人虐待所至。

他们都想知道是什么人那么狠的心,竟然对一个小姑娘下此毒手?可是,小姑娘失忆了,凶手也就无从追查了。因此,他们既同情又失望。

天笙理解他们的心情,却没打算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和同情心。她已经打定主意,将失忆进行到底。然后,找个机会开溜。

……

两个小时后,负责看护天笙的小护士,惊惶失措的冲进许主任办公室。

“主任,不好了!”

“慌慌张张,出什么事了?”许主任皱眉问道。

“那,那个被车撞的失忆小孩不见了!”

许主任也不能平静了,蹭的站起来,边走边问:“不是让你在病房里照看她吗?怎么会不见?会不会在卫生间或者别的病房?”

“她说饿了,要吃面条。结果,等我买了面条回来,就没见人了。我出去时还让肇事司机帮忙照看了。可是那小子像木桩一样守在门口,连人什么时候出去了他都不知道。我把整层楼都找遍了,都说没有见过她。”

许主任狠狠瞪了护士一眼,“那还不快找,愣着干嘛?”

……

就在医院里鸡飞狗跳的找人之际,当事人已经用金蝉脱壳之法,混出医院,上了出租车。

“小朋友,去哪儿?”

“火车站!”

这么小的女孩,大半夜的戴着一个帽子,一个人去火车站干嘛?那地方可是乱得很。司机怪异的看了小姑娘一眼,忍不住试探的问:“你确定是火车站,不是地铁站?”

天笙翻了个白眼,指着车外的地铁站指示牌道:“大叔,地铁站就在那边,我用得着坐您的车吗?”

司机讪笑,赶紧专注的开车赶路。天笙也没有再说话,望着窗外飞速退去的高楼大厦,静静地消化着眼前这些即陌生又熟悉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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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报仇(一)

火车站广场前的一个角落里,几个目光游离,行为鬼祟的男女聚在了一起。这两男一女,正是天笙急着要寻找的人。

女的叫梅姐,三十来岁的样子,身才火暴,生了一张妩媚的妖精脸蛋儿。颇有几分风骚劲儿。两个男的都是二十出头,头顶红发的叫火鸡,戴着一副无框近视眼镜的叫眼镜。

三人都是盗窃团伙的中坚力量。小天笙就是被他们诱拐绑架来的新生力量。而他们的老大在追赶逃跑的小天笙时,被管闲事的林峰打晕,交给了警察。

梅姐是老大的女人,名副其实的二当家。老大不在,她自然的担起了当家做主的责任。在得知小天笙被车撞飞,并且被人送去了医院,生死末知。连老大也被抓后,她便知道原来住的地方已经不能呆了。

如果天笙死了,警察肯定会寻找她的家人。追查她跟谁一起来到京城?若天笙没死,那妮子九成九会出卖他们。所以,唯今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招集人马,收拾细软,准备闪人。

“火鸡你去买票,我和眼镜在这里转转,看能不能做成咱们在京城的最后一单买卖。”

小偷的买卖自然是无本生意。火车站这种地方本来就是他们的福地。

“梅姐,我们真的就这样走了吗?”头顶红毛的火鸡语带不甘的道。虽然只来京城几个月,不过他已经喜欢上了这个大气的城市。

听到有人质疑自己的决策,梅姐脸色一沉,冷声哼道:“怎么?你还想留下来给天笙那死妮子陪葬不成?”

想到梅姐的手段,火鸡头青年眼中闪过一丝惊慌。忙摇头摆手道:“不是,我只是觉得那妮子这次被车撞飞,肯定死硬了。只要她死了,咱们就算不走,警察也查不到我们身上来吧!”

“那万一她要是被救活了呢?”梅姐没好气道:“更何况现在不受控制的还不止她一个。别忘了老大还在警察手里扣着呢!”

“大哥?”火鸡不以为意的道:“梅姐,您开玩笑吧!大哥又不是第一次进去了,他怎么可能出卖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