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时,他听见一点细微的动静,弯腰往草丛里看,看见一只灰色的大野兔在草丛里吃草。
这野兔比狗还大,三瓣嘴一动一动,长长的耳朵竖在脑袋上。
任鹤隐慢慢将筐子放到地上,瞄着腰做一个助跑的姿势。
野兔好像发现了他,一双红红的眼睛看过来。
任鹤隐没等它回神,立即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立刻窜了出去,野兔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抬爪就跑。
一个跑一个追。
转眼跑出上百米。
任鹤隐现在的奔跑速度远胜从前,爆发力和耐力都十分优秀。
野兔跑得比他快,然而草丛里障碍物多,也快不了多少,任鹤隐没有试图去扑抓,就一直跟着野兔跑。
跑了几分钟,野兔往山上蹿,任鹤隐知道它快要钻洞了,脚下速度又提了几分。
野兔慌不择路,被任鹤隐一直追着,拐了个弯,没能回到自己的洞穴里。
在任鹤隐开始喘气,觉得体力不支的时候,野兔也越跑越慢,突然四脚一蹬直接倒了下去。
这只野兔被任鹤隐追死了。
任鹤隐看着前面倒地的兔子,抹了把快落到眼里的汗水。
兔类就是这样,警觉性高,跑得快,但是耐力不行,被追一会儿就容易死。
任鹤隐双手叉腰,喘着气去将那只野兔捡过来。
他挺久没吃野兔了,扒了皮做个红烧兔子什么的也挺不错。
带上野兔,背上草药,任鹤隐往部落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