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礼的酒店靠近一露天广场,闻蔓提议走一走再回公寓,傅其修没有异议。
正过晚饭时间,广场上人群熙攘,有人街头卖唱,不少路人将他包围,闻蔓拉着傅其修驻足看了一会儿,觉得不错,扫码发了个小红包。
她问傅其修:“你会唱歌吗?我都没听过你唱歌。”
“你喜欢会唱歌的?”
“没什么感觉。”
于是他坦然道:“我不会。”
闻蔓被气笑了,“你这人怎么这样。”
傅其修却被不远处的夜光气球吸引了注意力,他抬起下巴示意:“要么?”
闻蔓看清,自认理亏,拽着他绕了过去。
俩人又走了走,傅其修倏地提出,他对闻蔓年轻时的眼光很不满意。
闻蔓没多想,连忙为自己的审美眼光正名:“他高中时是真的好看,当时有好多人给他递情书的。你看今天,虽然单独看他不怎么样,但大家都站在一起的时候,你难道不觉得他挺扎眼的?”
傅其修垂眸,“你觉得呢?”
闻蔓见风使舵,往他身上一靠,“我觉得全场就你最好看。”
他扯了扯嘴角。
她又说:“是真的,去接捧花的时候,还有人跟我打听你。”
“哦,然后你一不留神,就被捧花砸中了。”
说到这个,闻蔓还有些尴尬,她不是有意要接,去时还故意站在了最边缘角落的地方,岂料新娘臂力惊人,愣是将捧花扔到了最远的她的怀里。
她假装听不懂傅其修的暗示,把手伸给他看,“那花划了我的手,疼,你要不帮我吹吹?”
傅其修看了看,哪里看得到什么伤痕,只用力攥住,“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
闻蔓笑,鼻翼微动,闻到烤番薯的味道。
循着味道看过去,只见一位老人守着一个斑驳的棕红柏油桶,她嘀咕:“这天还没冷呢。”但吃好吃的东西,向来是不需要考虑季节的。
“想吃?”
“嗯。”
傅其修便和她走过去挑了个又大又肥的烤番薯。
番薯皮被烤得外焦里嫩,剥去焦黑的皮,金色果肉还冒着热气,闻蔓吹了吹,先送到傅其修的嘴边。
她这是下意识举动,不过瞬间就后悔,这还在大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人,傅其修断不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吃她递来的东西的。
但还没等她找借口收回手,傅其修就扣着她的手腕,低头吃了一口。
闻蔓愣了愣,“好吃么?”
“甜了点,合你口味。”
闻蔓此时就像踩在棉花里,哪哪儿都软绵绵的,她舔舔唇,跟着吃了一口。说实话,因为脑袋放空,她没吃出什么味,但还是随着心的感受说:“真的好甜。”
傅其修看到路边有供路人休息的长椅,问她要不要坐下来吃,“走着吃会消化不良。”
这样在大马路上吃东西的事情闻蔓学生时代做得只多不少。记得有一次她和关茜闻名去了后海路边摊吃酸辣粉,结果才开始吃城管就来了,摊主收摊只是眨眼功夫,三秒就逃离了现场。算俩人倒霉,正好那天城管一直在附近转悠,摊主回不来,她和关茜就只好坐在路边的石墩子上对着脑袋吃酸辣粉。现在想想,还挺好吃的。
可闻蔓这时却说:“这大马路的,招灰,还是带回去吃吧。”
傅其修听后揉了揉她的脑袋,“真乖。”
可惜俩人回到公寓,番薯早凉了。
闻蔓拿去厨房加热,弄好后便用勺子挖着吃,吃得饭厅全是香甜的番薯味。